又是一年世界杯,不知不觉的,足球走进我的生活都已经12个年头有余了,世界足球伴随着我的成长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不对,应该是伴随着足球这项运动的发展,我也成长了起来,从穿着凉鞋短裤在土地上追逐一个圆形物体的小P孩成为为社会主义添油加醋的一份子(该死,是添砖加瓦,最近熬夜,比较迷糊!)
98年,那时候我小学六年级,在体育课上就已经展示了自己的足球天赋,那时候体育课上大家为了能把在我们看来价值不菲的皮球想方设法送到对面的球门里,无所不做,可惜橄榄球在那之前就已经被发明了,否则我们说不准还成了先驱。我在小学时候每一届运动会基本都会拿几个赛跑的奖,这都亏了小时候比较害,闯了祸就要跑路,跑的多了,自然就快了,那时候踢球还没有现在这么系统,大家不分阵型战术,一通乱跑,常常有守门员带球冲到对方半场然后丢球,气喘吁吁跑回自己球门捡球,或者,一大堆人在球门前争抢足球忽然一人从人群中杀出与门将形成单挑之势,然后守门员一愣,冲出来的人也一愣,才发现足球还在人堆里的事情发生。
那年的世界杯可以说是世界足球运动的一个转折点,也是人们开始关心体育运动的开始,关键是宣传做的太好了,而大家又没有什么事情干,为何不找个既健康,又便宜的运动呢?于是好多人从麻将馆里走出来,在大街小巷摆上电视,关注这个宣传很凶的世界杯。在我所在的城市,足球场就想现在股市的新股一样,层出不穷,而且业绩非凡,而我也依靠当年运动会赛跑冠军的底子成为当时引领潮流的典范。两个比较年长的表哥成了我的入门老师,从如何跑位到怎么抽射,非常系统的对我进行了一些训练,那时候没有这么多汽车,只要找到一块开放地,摆四块砖头做球门,振臂一呼,立马就会有一群爱好足球但不一定踢的好的孩子参加到战斗中。那年两个表哥中学毕业,而我小学毕业,大家都没有作业,于是那个夏天踢球基本成了我们生活的全部。
姥姥家附近有一所呼市钢铁厂的技术职业学院,我们简称技院,有一块40×80米见方的足球场,因为还有两个不太标准的球门,这块场地成了热点地区,热度直逼钢铁厂的炼钢炉,我们去那里为了走近路要翻一堵砖墙,判断是否有人踢球或者踢球人多的标准就是从远处看那面墙里是不是尘土飞扬。两个表哥和我就是那些踢球孩子中的佼佼者,因为我们相互竞争,又血脉相连有一般人达不到的默契,所以在当地打遍天下无敌手,只要有我们在的一队,哪怕面对当时在我们看来感觉很大的高中生球队时候,都可以轻松取胜。在不断的训练中,我们还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大哥速度出众,身体条件比较好,位置边锋,在对方边路狂奔如入无人之境,是队里的助攻王,也是对我支持最多的搭档;二哥沉稳老练,有当时孩子不具备的冷静,处理球得当,位置后腰,整个球队的节奏都由他掌握,而且还有一手抽射的绝技,经常在中前场突施冷箭,不是足球应声入网就是提在某个队员的身上,被他踢到的人只有两个下场,一个是立马倒地不动变成植物人,还有就是四肢着地变成动物人;我继承了大哥的速度并得到了二哥的真传,位置前锋,常常在对方后卫一愣神的时候快速奔到球门然后用和我这个年纪不相称的力量把球抽射到球门。我们三个在当时那片地方几乎无人不知,甚至经常还有听到我们大名的其他地方业余球队来和我们挑战。
现在特别佩服当年的身体,三十多度的天气踢球一踢就是三四个小时,这可能也是我能来中东工作埋好了伏笔。每天早晨天刚亮就去踢球,提到艳阳高照回家休息,中午吃完饭会因为担心错过和伙伴下午约好的时间而连午觉都睡不着,早早的又来到足球场直至夕阳西下。开头说过两个表哥中学毕业,我小学毕业,都没有作业,于是呆在姥姥家赶都赶不走,现在想想三个每天踢球运动量那么大的孩子死皮赖脸的住在姥姥家,没有把姥姥家吃穷,的确是一件幸事。
一首The Cup of Life传遍了大街小巷,世界杯以从未有过的魅力呈现在我们的面前,直到今日,没有一届大型体育项目的宣传能和那届世界杯相媲美。外星人罗纳尔多,忧郁王子罗伯特 巴乔,战神巴蒂斯图塔,这些响当当的名字就代表了那个时代。借用流行的一句话,我们当时不是在踢球,就是在去踢球的路上。除了踢,我们还全面的了解足球,订阅不同的足球杂质,购买足球报,从足球的历史到发展,从战术配合到排兵布阵,从球星的表现到球星母亲妹妹邻居家养的那只狗的名字,无一不是我们热论的话题。当时世界杯还是大家的世界杯,只要你有时间,有精力,还有一台能收到CCTV-1和CCTV-2的电视,就可以完全享受这场盛宴。那届世界杯是国际足联第一次把参加决赛的队伍从16支扩大到32支,看着自己心爱的球队还有球星在场上挥汗如雨,我都恨不得钻到电视里去。当时我们赖在姥姥家不走的原因一部分也是因为世界杯,在那里没有父母的不写完作业就不让看电视的威胁,没有大半夜把电视声音开的很大邻居发出的抱怨,那是完全的享受。狡猾的商家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我们会要收集方便面里赠送的球星卡而把方便面买回来研究卡片而把面扔到一边,也会把打电子游戏的钱攒起来购买足球杂志而收集不同的球星海报,这个良好的习惯我一直保持到我大学毕业,收集的海报装了一抽屉,此乃后话。
白天踢球,晚上看球,那一个月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了,可能是因为白天踢的太多了,有时候我做梦都会踢球。因为姥姥家不大,我们兄弟三个每天都挤在一张双人床上睡觉,我现在都还记得,世界杯决赛那天,可能是因为太兴奋了,我梦到我参加世界杯了,决赛上一个关键的进球,进了我们就是世界冠军,所以一脚大力抽射,可是脚上却传来一阵剧痛,原来是我一脚踢到了床头一个柜子上了,把正在睡梦中的家人都吵了起来,于是我在大家感谢我把他们叫起来看决赛的赞扬中捂着脚看完了那场决赛。
那年世界杯有很多比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小组赛阿根廷5-0大胜日本,那会还没有反日情绪,否则要是把比赛放到现在,中国一定对阿根廷感激涕零,虽然不是自己亲自战胜小鬼子,但是看着自己不喜欢的人痛苦也是一种享受,说不准国家一高兴,又给阿根廷不少经济援助呢!英格兰对阿根廷那场是我第一次认识贝克汉姆,从此这个人成了我的偶像,虽然我的偶像在那场比赛中表现并不光彩,但是西蒙尼的表演更让人恶心!还有欧文的那个进球快如闪电,于是世界杯之后我给我家本打算起名叫闪电的狗一个新名字-欧文。法国能闯进决赛我当时认为他纯属狗屎命,小组出现后先是靠一个后卫的两个进球赢了乌拉圭,然后对阵意大利。由于意大利教练和我另外一个偶像罗伯特 巴乔的私人恩怨没有让他首发,导致法国小胜,最终进入了决赛。决赛是法国对阵巴西,当时没有人认为法国会战胜巴西,我相信就是巴西队员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虽然法国是国际足联的发起人,虽然法国人创办了世界杯,虽然他们主场作战。可是赛前罗纳尔多的神秘抽疯导致巴西队员人心惶惶,被人们寄予厚望的外星人完全不在状态,再加上齐达内那颗光头,在大家的齐心努力下,终于创造出了被后人津津乐道的一场扑朔迷离的世界杯决赛。
其实对于这场比赛的结果我并无所谓,因为我喜欢的阿根廷和英格兰在两队火拼后两败俱伤,谁也没有夺冠的希望,没有看到他们两队夺冠还有错过了世界杯决赛前的模特表演成了我终身的遗憾。我并不喜欢巴西,因为他们太强了,我们一般人都比较同情弱者,但这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如果你要是喜欢中国或者科特迪瓦,估计有生之年都不会看到他们夺冠了,相比较,英阿还是比较有希望的。但是决赛中我还是支持巴西,原因同上,我更讨厌法国,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同理,不喜欢的球队的对手,我就支持。
世界杯结束了,但是足球的热浪还在继续,我也在世界杯过后升入到家附近的一所中学开始了我的初中生涯,在初中我不抽烟,不喝酒,不找对象,偶尔调戏姑娘,不算品学兼优也没有碌碌无为,关于我的中学生活还有2012年日韩世界杯,还是在下一篇里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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