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逛街,吃晚饭的时候邀请男人。他很爽快地同意,于是愉快地决定吃好出发。
虽然入冬,天气有点冷,但大街上灯火通明,路上车水马龙,行人也不少。难怪前天去邻县,逛他们最繁华路段,男人批评他们:真冷清,萧条。我还取笑他:你把自己居住地当成宇宙中心……他不以为然:不是我一个人的观点。
年轻时踩着高跟鞋,跟姐妹逛街是一大享受。我们这个逛街小组有四人组成,一周至少一次,从西门到东门,逛得店里老板娘都认识。哪周没逛,感觉心里空落落。虽然囊中羞涩,买的时候不多,但还是乐此不疲,美其名曰:提高审美能力。
第一次大手笔买衣服,是用信用卡。一件T恤几百块,如果用现金肯定有点心疼,但刷卡一点没感觉,名字一签,拎着衣服出来。但还钱时,心痛不已,虽然没有入不敷出,但感觉在衣服上的银子有点多。信用卡换新卡后,不再使用。
当支付宝流行,逛街小组已经各奔东西,买衣服欲望大减。
今晚的收获,一件羽绒服,一件皮毛一体,这是在这间大厦里第二次买衣服,男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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