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七次人口普查员到家里来进行普查。
先说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后来我说加那个户口本和母亲的身份证在弟弟那里,但是我记得身份证号,工作人员也就没强行要求了,对我和母亲进行了登记。
因为姐姐在我楼下常年做生意,工作人员要求他登记,我说他不住在这儿,工作人员仍然说需要登记,我问,如果他家里也给他登记了,是不是就登记重了?
工作人员说姐姐那条街道也是属于他们登记。我这心操的是不是没用啊?可我还是有疑问,既然是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登记,为什么还要把姐姐登记在我们家里?她的户口在丛林街,我们这里是柳林街,为什么要将她登记在柳林街呢?
人口普查的标准是什么呢?
这样登记人口普查的数量会是准确的吗?
弄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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