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幼升小最新政策还未发布,以下是武汉2020年幼升小政策相关问题解读,仅供参考。
一、什么是“人户合一”
武汉市幼升小入学,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房产问题
1、什么性质的房产才能作为入学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合法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权证或购房合同,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具体情况要看各区教-育-局政策)
2、只要有房产就可以在武汉市入学?
不一定。武汉市2020年新一年级划片对口,要求“人户合一”。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东西湖区:非东西湖区户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东西湖区房产或东西湖区《武汉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汉阳区:武汉市其他区适龄儿童申请在汉阳入学,其法定监护人须拥有汉阳房产,且实际入住。非武汉市户籍必须有汉阳区居住证及就业证明才可在汉阳区就读。如无房产证则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有业主信息、购房地址及交房日期的前几页即可),入住证明(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证明)
东湖高新区:截止2017年5月31日未交付或未实际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已实际入住,但户籍未落户在该房产上的需将户籍迁到该房产上,以免影响孩子入学。非武汉市户籍须持有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仍在办理中、或仅持有居住证,但没有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子女不能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须回户籍地登记入学。
青山区:常住居民凭本区户口申请入学;流动人口凭本区居住证申请入学。
经开区: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精神,在学校有富余学位的前提下,优先解决既有开发区合法房产又有居住证居民子女入学。其他具有开发区合法房产居民子女按照“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原则依据房产持有年限长短顺序入学,如果对口学校学位供给不足,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洪山区:如果没有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3个月的水电费发票。(部分学校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如果户籍不在洪山区需在规定时间内把户籍转入洪山区或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洪山区居住证和就业证明。
江汉区:有江汉区居住证和就业证明可以在江汉区内入学。如户籍不在江汉区内在江汉区购房并居住半年以上,如有空余学位可以安排入学。
3、没有办理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可以吗?
最好是办理房产证。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水电费发票等),具体看学校的要求。但是对于比较热门的学校都要求必须要办理房产证才能对口入学。
4、房子距离学校近,就对口吗?
就近入学≠最近距离入学,因此离学校近的不一定就是学区房,也不一定对口。入学名额是学校按照学区划分的办法分配的,每年的政策和划分各区教育局都会有相应的变化,家长在买房的时候应该仔细考察是否在招生范围内。
5、迁户口与学校落户年限、产权规定
关于落户年限与产权规定,一般要根据具体学校招简查看,并不是每个学校都一样,有的对户籍迁入时间也有要求,家长们若有购买学区房的意向需提早做准备。
原则上,新生入学报名的一年前须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实际居住在“户口、产权证所在地"。需要注意的是:落户时间指的不是房产证上的曰期,是户口本上迁入的曰期。
另外,武汉各区要求有所不同,最可靠的是各区教肓局出台的官方文件。以东湖高新2018升学政策为例,截止2018年5月31日未交付或未实际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已实际入住,但户籍未落户在该房产上的需将户籍迁到该房产上,以免影响孩子入学。
6、学区房对口划片范围会变化吗?
学区房≠学位房,原则上只要你买了这个房子,就一定会有学位。而学区房却不一定,学区房是由各区教肓局每年根据片区入学生源与新修建学校情况而划分出来的,每年新一年级对口划片范围几乎都有细徹调整与变化。
7、如果购买的房产已用于升学了还有学位吗?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公布新政:从今年秋季起,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学区指标(同一家庭两个小孩除外)。未满6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这是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次明确住房的入学年限。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7年首次出台“从2017年9月1日(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日期为准)起,本区一套房产6年内只提供一个对口入学学位(同一家庭2胎除外)”的政策。这也是光谷首次将房屋年限纳入对口入学政策中。
江岸区规定每户五年内可安排一名适龄儿童。若一户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儿童(政策内二胎除外)登记入学的,上报区教育局甄别认定后,按照相对就近、学区统筹的原则安排至学位空缺的学校。
这意味着,如果买了这些区热点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二手房,但这个房子6年(或5年)内已经被用于升学了,那么这个房子就不能再作为升学的划片依据了。
不过,如果是自家的“二孩”,老大在6年(或5年)内入的学,老二到了入学年龄还是可以读,不受此政策限制。
三、户籍问题
1、户籍情况:
第一种: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户主、房主为父或母。
第二种: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适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父母名下均无房产;户主、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学校服务社区的空户、搭户、假户不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应提前迁户口至实际居住地,执行到实际居住地登记入学。
2、什么是“空户”、“搭户”、“假户”:
空户:适龄儿童户口本(随父母或非随父母)为独立户口,所呈现的住址无房屋或非民用住房(商用、商住两用)或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父母为非直系亲属。
搭户:适龄儿童房户口呈现的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或非直系亲属。
假户:适龄儿童呈现的户口本是不真实的,属伪造的。
学校片区的空户、搭户,应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再登记,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假户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登记。此外,商用、商住两用房不能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
3、“人户分离”怎么办
“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但对于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实际居住在江岸区(以此区为例)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分配至公办教育资源充足的学校。
4、“人户合一”报名需准备哪些资料
人户合一,一般是登记早于择校的,一般会在五月和六月出招生公告,只要在对应片区即可登记。根据资料完善情况不同,录取名单可能会不同时候公布。没有公布的时候,一定要时时关注,多多跑一下学校,有什么状况,缺什么资料也可以及时补充上。
那么,“人户合一”报名需准备哪些材料呢?武汉市户口,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健康手册是最基本的。但是不同学校、不同区也会有具体要求。
(1)部分热门学校:如果户口是和(外)祖父祖母在一起的,需要父母提供无房证明。
(2)随迁入学(外地户口):居住证(需提前六个月办理)、务工证(就业证明)、户口本、租房协议或购房相关资料、健康手册、出生证。
(3)其他情况: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水电发票(一般为最近三个月)、拆迁相关证明(如:拆迁证明、拆迁协议等)、入住证明。
5、其他相关问答(以江汉区为例)
1.孩子及父母户口和老人在一起,老人是户主,房产也是老人的,如何入学?
答:如监护人为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在第一顺位后如有空余学位优先录取。如监护人不是独生子女,需提供武汉市内无房证明,在第二顺位后如有空余学位优先录取。如监护人不是独生子女,且无法提供武汉市内无房证明,在第三顺位后如有空余学位优先录取。
其他适龄儿童户籍在服务范围内的情况需经审核,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接收,如无空余学位,请于8月30日查看各校门前公示,前往有空余学位学校登记。
2.孩子户口在新城区,监护人房产在江汉区,如何入学?
答:如果家长要求在江汉区就读,请家长将户口转到房产所在地,做到人户合一,由服务范围内学校接收。如在江汉区购房并居住半年以上,请于8月30日查看各校门前公示,前往有空余学位学校审核相关资料后入学。房口和房产都在远城区的,按规定,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安排入学。监护人在江汉区有房产,但孩子户口正在迁办中。按规定,所有入学资料(户籍、房产证等)均需提供原件,办理中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3.无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中的,如何入学?
答: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或仅持有居住证,但没有就业证明(经营许可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子女不符合在江汉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不能在江汉区入学。就业证明以人社部门开具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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