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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与利益

契约与利益

作者: 楚中九歌 | 来源:发表于2023-08-28 06:17 被阅读0次

    (本文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主题“承诺”)


    (一)

    在民法典中经常会提到我们不要违反公序良俗。这个工序良俗就是我们长久以来的一个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这个行为规范就是达成共识的一个承诺。

    在传统的乡土中国里,人们基本上都生活在一个熟人社会。大家都很注重自己的品行,一个品性差的人,经常有违公序良俗的人是很难在这个社会当中赖以生存的。

    这种工序良俗的作用之所以能够规范所有的人,是因为其中包含着一个非常科学的道理。从博弈论的角度来讲,熟人社会就是一种重复博弈的结果。在重复博弈里人们不会只关注于一件事的得失。而是从长远的角度计算个人得失。

    我们村里有一个很好的传统。就是无论村里谁家办红白喜事,每一户人家都要出一个人去帮忙。如果是办喜事,当事人的父母会带着自己的孩子到村里挨家挨户去请街坊四邻帮忙。如果是办丧事,事主家的孝男孝女要挨家挨户去报丧。他们不会进门,只跪倒在门外,哭着恳请大家帮忙办理后事。

    当然,这种习俗随着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也就简化了。在家的按老规矩办,没在家的以前会挨个用电话通知。后来有了微信群,我们村的微信群基本攘括了所有村民。所以无论是红白喜事,事主家只要在群里发一条信息,群里各家各户都会回应。

    而且无论你远在哪里,都要回来帮忙。有的人实在是没办法回来,就会请其他亲朋好友代为到场帮忙。之前听到有村民说能不能花钱?但是很快被大家否决了。村里的人越来越少,如果大家一没空就用钱,不去的人多啦,那事主家就很难办成事儿。我们这个村子不大,只有二三十户人家,一两百号人。谁家遇到红白喜事如果没有大家的帮忙,是很难独自完成的。生老病死谁家都会经历,所以大家都默默遵循这个公约。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多次博弈结果,这让在博弈中每一个个体想要得到最大的利益,都是去选择合作。

    随着工业化进程和现代化文明的冲击,很多年轻人开始慢慢的选择去酒店办婚礼,因为有专门的婚庆公司,只要你有钱,就可以解决好这所有的一切。办丧事也有专业的殡葬服务公司,只要你有钱,也可以帮你包办一切。至此,原来乡土社会这种相互扶持、共同抵御风险和办大事的公约就慢慢被打破。

    我们村里有三兄弟,因为父母过世的早,很早就外出打工了。如今三兄弟都在外面安家落户,虽然老家还有一栋房子,也有叔叔伯伯在老家,可很少回来。逐渐村里的红白喜事慢慢不参加了。他们家如果以后想在村里办什么事,其他村民是不会去帮忙的。他们就是有了不再回村的打算,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二)

    我的老家并不是生活在这个村子,而是在20里开外的一个某姓大村子。在这个大村子里面,所有的人都是一个姓氏,大家真正的500年前是一家。在江南很多小村子里面都是如此,一个宗室家族就是一个大村落。大家以血缘为核心,抱团取暖,对抗恶劣的生存环境。

    周围几个村子也跟我们老家那个村子一样,一个大家庭就是一个村子。上千年来,他们世代居住在那里,与周边村子也有了上千年的恩怨。

    就在我出生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还时常发生大规模的械斗。无非是为了争田,争土,争水源。在农耕社会,以小农经济为主体,土地和水就是生存空间。

    那些持续上千年的械斗循环往复不断上演。据我所知,这种械斗可不是拿着家伙吓唬吓唬对方,都是扛着锄头,棍棒,还有猎枪,真刀真枪的干仗。

    几乎每一个村子总有几个在械斗中断手断脚甚至失去性命的村民。他们的妻儿老小会被整个村子供养。这也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契约,这种契约没有写在任何一张文书上,因为这是不合法的。但是这种契约却铭记在每一个村民的心头,认为这是一个理所应当的事情。

    正因为如此,那些年轻、血气方刚的后生才会不畏生死,冲上前去与人搏斗。为的就是整个村子可以获得更好的生存空间。

    械斗的最终结果当然是和解。这种和解也建立在打斗的胜负上,胜者总是有更多的权益。但是他们也不会狮子大开口,要为对方留一点生存空间,否则在这场博弈当中会弄一个鱼死网破,最好的结果也是敌损一千,自损八百。

    (三)

    相对于熟人社会的是生人社会,在大城市里面都是生人社会。在这种环境里面,大家会遵循另外一套行为准则,那就是基本道义和国家法律。

    我们都知道,法律是保护我们每一个公民权益的武器。可是很少有人会去运用这个法律武器。当然不是说法律不好。个人生活中运用法律是一个效率很低,很麻烦的事。

    就比如说在商场上,大家都讲究一个合作双赢。两个合作伙伴,几乎都是遵循两者之间的私约,履行他们的商业合作的。其中有很多流程并不规范,依靠的就是因为长期合作大家的信任。一旦失去了这种信任,两者间相互的合作契约就会被打破,那他们的合作过程将非常的复杂和效率低下。

    这种默契被打破,合作中有一方选择了不遵守两个人之间的私约,那就会用法律来规范另外一个人的行为,这就是用公约来介入。一旦一件事情从私约上升到了公约,那这件事情就会变得非常的麻烦。不但非常的麻烦,而且很大可能是得不到解决的,即便是解决都是两败俱伤。

    举一个很简单也是很小的例子。客户到商家那里去定做一套柜子。一般流程都是客户先交定金,商家就开始为他服务,等柜子下单定做,客户又要付一部分的下单款,等柜子全部安装完毕,客户将最后的尾款付给商家。

    家装行业,是一个复购率很低的商品或者说是服务。所以有少部分的客户在最后付尾款的阶段会有违约行为。商家要想减少这种违约行为想了很多办法。其中一个很有效的办法就是对自己售后服务的承诺,让这个一次性的博弈变得更加的长久。

    经常会碰到有个别客户,他们就是不付尾款,总是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不支付。其中款项大的就只有付诸于法律来保护自己。往往当付诸法律的时候,商家要耗去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成本,就算最后追回来,从商业角度来说也是得不偿失的。

    所以很多商家在合作之初就会甄选客户,看这个客户有没有契约精神。因为毕竟在这一次性的博弈合作中,客户容易选择占了便宜就走,商家是属于弱势的。所以很多商家会和客户套近乎,把熟人社会的那一套人情往来拉到这个生人社会当中,一旦变成了朋友,就会有多种合作的可能性,将单次的博弈变成重复性的博弈,亦或是重复性博弈的一种假象。这样就会让客户在这次合作中履行自己的契约。

    但是一个商家很难和每一个客户都去套近乎,都去交朋友。于是就有了品牌。把自己做成一个品牌,广而告之。让更多陌生的消费者知道他的人设。所谓的品牌效应就是对这个品牌的信任。

    (四)

    无论是生人社会还是熟人社会,都有他们各自运行的法则。既然是法则,就总有人会钻这个法则的空子。

    说一千道一万,所有的契约都是建立在利益的分配上。一个好的制度,好的社会环境,坏人也会为了利益让自己变好。在坏的社会制度和环境当中,就是好人,为了生存也没有办法会背弃自己的良心,因为在生存面前,所谓的善良和良知是一文不值的。

    所以很多时候一个人是不是信守承诺?并不完全和他的私德有关,也与整个社会的生存环境和制度有关。

    任何一种契约关系都会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更而变化。

    就比如说婚姻。婚姻的本质其实也是一种合作一种承诺。在我们中国以往的社会里,最小的生产单位是家庭。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脱离家庭,独自的生存在当时的社会里。

    所以婚姻最主要的是为了维系一个正常的生产关系。在这种生产关系里面,大家分工不同。一般都是男主外,女主内。大家要想过的更好,只有在自己的生产关系里做到更好,或者去帮助其他的角色变的更好。当时的那种婚姻里面,夫妻之间有没有爱情并不重要。甚至这种爱情还会影响婚姻的稳定性。一旦脱离这种生产关系,就很难在那个社会上生存。这也就是为什么以前离婚很少的原因。

    而随着工业革命的进程,原有的那种社会生产关系也逐渐瓦解。如今的社会最基础的构件从原有的家庭变成了个人。如今的社会更多的是追求个人的成功和个人价值的实现。所以婚姻在这种社会关系下,它的弊端逐渐比它的好处更突出。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自我价值发挥到极致,所以就几乎每个人都希望在这种社会中得到最多的资源,谁都不愿意自我牺牲,因为这种牺牲看不到价值。

    这就是我对现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结婚的人越来越少的一个思考。我不知道未来的婚姻会演变成什么样子,但是我想最终会有一种比较稳定的状态。使得大家在这个共同的社会环境里可以得到最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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