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份人身保险合同都会有四个“人”:
1. 投保人:支付保费的人;
2. 保险人:承保的保险公司;
3. 被保险人:受到保障的人;
4. 受益人:接受保险利益的人。
今天我们重点来聊聊受益人,看看购买保险时,受益人如何选择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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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受益人?
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赔偿金请求权的人。大白话就是:最终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
通常保险受益人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本人,仅在人身保险的死亡保险合同中(寿险、含身故重疾险、意外险的身故),受益人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外的第三人。受益人有两种选择:
1. 指定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同时几个人为受益人,还可以设定分配比例,否则平均分配。
2. 法定受益人: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
法定继承的顺序一般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包含有: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含: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可以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如果没有填受益人,那么自动默认为法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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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指定受益人?
受益人可以选择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但建议指定受益人,明确被保险人身故时由特定的人领取赔偿金。指定受益人的话,有以下优点。
1. 体现被保险人真实意愿。指定受益人可以让投保人和/或被保险人的真实意愿得以体现,避免最终赔偿金旁落或被分割得七零八落。
2. 领取程序简单、快捷。指定受益人,只需要受益人出示身份证明,就可以领取赔偿金,理赔流程简单,赔付速度快,而且相对比较隐秘。
而法定受益人,通常人数较多,在领取赔偿金时,需要走法律程序,且必须集中一起去理赔,每个受益人都必须在场,少一个都不行。导致办理流程复杂化,赔付时间拉的很长。
3. 避免可能的家庭纠纷。在保险期间,有的的家庭结构和人员关系可能会有变化,如果未指定受益人,赔偿金将按照法定受益人来分配,这就意味着来分保险金的人很多,很可能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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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受益人注意事项
订立有身故责任的保险合同时,应根据投保人和/或被保险人的意愿,尽可能明确指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时几个注意点:
1. 尽量不指定未成年人为唯一受益人。由于未成年人不具有监管自己财产的能力,在未成年前不能直接收取赔偿金的。要是设置未成年人为唯一受益人,在申请赔偿金时还需要其监护人代为领取,办理的手续流程也较为复杂。在投保时可以先设置信任的直系亲属为受益人,未成年的孩子为第二受益人;待孩子成年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为第一受益人。
2. 可以的话指定一个以上的受益人。如果只指定一个受益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时身故,则保险赔偿金会变成遗产,将面临复杂的继承理赔程序。可以设置第一受益人和第二受益人,即使第一受益人也发生意外,由第二受益人领取赔偿金。
3. 定期检查指定受益人的安排。人生不同阶段,家庭结构会有变动,比如:结婚、离婚、子女出生或出现原受益人离世,都需要重新考虑是否变更受益人。定期检查指定受益人,必要的时候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受益人,办理方便快捷,可以让赔偿金被最合适的人拿到。即使刚开始没有指定受益人,后面也可以增加指定受益人。
最后的话
指定受益人是为了在身故时为还活着的家人,定向留下一份爱与责任,让他们避免快速陷入财务危机,并减少理赔时的繁杂流程。如果在投保时没想好受益人,或者是与受益人的关系发生变化,建议尽快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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