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因果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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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祎之(音衣),武则天执政时期宰相。
刘祎之年轻时以文辞而知名,唐高宗李治时期,曾密令刘祎之参与决策,来分担宰相之权,时人称他为“北门学士”。
武则天成为太后之后也对他委以重任。当时朝廷所有诏令都出自刘祎之笔下,他才思敏捷,往往总是一气呵成。
当时有个官员房先敏犯罪,被降职为卫州司马。房先敏去找宰相申诉。内史骞味道(音千)说:“这些都是太后的决定。”
而刘祎之听到后却对房先敏说:“因犯罪而被调职,一向都是下级按规定上报,奏请上面批准。”言下之意,贬官调职是相关部门依法而为,并非上面凭个人喜好决定。
武则天知道后,认为骞味道是把好事都归于自己,过错都推给君上,于是将骞味道贬为青州刺史。同时又加封刘祎之为太中大夫,赐五色帛百段、细马一匹,并且更加信任他。
公元684年,武则天废掉唐中宗李显,转而立自己的第四子李旦为帝(唐睿宗),武则天自己则牢牢掌控着朝政。这一举措遭到了李唐宗室和满朝文武的反对,与此同时,武则天也开启了酷吏政治进行残酷镇压。
刘祎之也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他对下属、凤阁舍人贾大隐说:“太后既然能够废除昏君(李显),重立明君(李旦),又何必自己临朝行天子之事呢?不如返政给皇上,来安定天下人的心。”
谁知贾大隐将这段话告密给了武则天。武则天很不高兴地说:“刘祎之是我用的人,竟然有背叛我的心思,哪里还顾念我对他的旧恩?!”
公元687年,有人诬告刘祎之受贿,同时又揭发刘祎之曾经和宰相许敬宗的小妾私通,武则天命酷吏王本立审问。
王本立宣读武则天的诏令后,刘祎之说:“都没有经过内阁,怎么能说是诏令?!”意思是武则天个人的私恨。武则天大怒,将刘祎之赐死,时年57岁。
顺便说一句。
乍一看,这似乎是又一个因反对武则天而被处死的李唐忠臣,尤其是刘祎之的最后一句话,充分表达了一个忠臣的不屈和不满。但刘祎之的死,真的这么简单直接吗?
《旧唐书》的作者耐人寻味地写了一段这样的评论:“刘祎之有能干之名,确实值得称赞。但他受贿、且私通他人爱妾,这种恶劣淫乱的行为污秽了清白贞洁的名声。
如果说当时风气就是酷吏横行、诬告成风,那刘祎之的行为就是自己不注重周全的保身之道。人并非都是含冤被杀,赐死于家中还算是大幸,这种临终时的不屈,不过是徒劳而已。”
可见,史官在正文中写的是刘祎之被诬告,但在评论中却含蓄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而且也表明了刘祎之的间接死因——受贿、邪淫,甚至丝毫不值得同情!
换言之,明知是酷吏横行的时期,却留下操行的污点,这不是自取其祸是什么呢?宰相受贿、私通邪淫,论罪并不至死,但偏偏却成了宰相之死的诱因!
由此我们反思一下,生活中为什么有时候倒霉的总是我们自己?为什么那些灾祸看起来总喜欢找我们?
走路跌倒、吃饭噎着、喝凉水塞牙、谈了多年的恋人要分手、到手的钱没挣着、大病小灾不断、被人诬陷、冤枉,乃至所有莫名其妙发生的事情,所有“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的倒霉糟心事,和谁有关?
反正我是经历过。福祸无门,惟人自召。
孟子曰:“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所有行不通、不如意的事情,都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知我们倒霉的时候,有没有反思自己一贯的言行举止和起心动念?还是我们一直就认为是老天不公、命运不济,都是别人对我们不起?
世上那些倒霉催的,搞不好都是自己催的。
信不信由你。
(史料选自《旧唐书·刘祎之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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