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人歌

作者: e90e67d97aff | 来源:发表于2019-07-12 21:44 被阅读3次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


现在好了,酒店都配备了专业输酒师。需要解释的是,这个“输”并不是打麻将输钱赢钱的“输”,而是输液的“输”。很多输酒师都是从医学院毕业的学生,或者是从医院转业来的护士。在酒店扎针比在医院要好得多,在医院里扎针,人在被扎之前都是病怏怏的,更有甚者,哭爹叫娘打着摆子来的都有,一旦扎了针,液瓶空了,人就精神了。在酒店里扎针就不同了,人在被扎之前都是精神抖擞的,更有甚者,耀武扬威顾盼自雄的都有,而且通常都是团伙结伴一起来被扎,一旦扎了针,酒输尽了,人就倒了,个个晕头转向,爹妈都不认。单不说酒楼里一扎就扎团伙比医院里的效益要高,就说这种把人扎昏的成就感,就远比把人扎精神了要高得多。再者说都是往人胳膊上扎针,属于老本行,轻车熟路,不在话下。所以大多数医院的护士都愿意转业到酒店来。

输酒比传统的买醉方式——喝酒,大有好处,而且不止一点。我有一个酒友对我说过:你说老王,这个酒那么辣那么难喝的,喝了肚子又胀得痛,为啥还那么多人喜欢喝呢?他问我的时候,已经二麻二麻的了,手里正端着酒杯准备跟我再碰一杯。不等我回答,他就说:都绷起的,都是颤翎子。颤翎子是四川话,意思就是出风头。川剧演员的头上通常都插了两根翎子——也就是动物的羽毛,要表示显摆的时候,就颤它两下,这就是颤翎子的出处。话说回来,我的这个酒友说的话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大多数人对于喝酒来说,喜欢酒后微醉的感觉要比喜欢酒的味道本身要多得多。为什么说是喜欢微醉,而不是大醉呢?喝酒要微醉,赏花要半开嘛,谁又喜欢不省人事的醉呢,微醉了至少还有梦,醉得不省人事了,连梦都没有,多可怜。输酒就完全避开了要微醉就要入胃的传统,根本不需要刺激你的味蕾,也不需要胀痛你的胃,就可以达到微醉的效果。

输酒还有另一个好处。酒桌上围了一圈朋友,不乏有些自作聪明喜欢耍水的。大家干杯,精灵的都使起劲地碰,看起热情似火,其实他巴不得把自己杯子里冒尖尖的酒碰洒出去,最好是刚好洒到你的杯子里去。酒过三巡,再趁人不注意,把杯子端到桌面下,倒一地,要是有时间,再把矿泉水倒回杯子里,再大口大口地跟你碰杯,你喝不下,还说你不耿直,这些都有可能。输酒就完全避开了这个缺陷,输酒师会提前登记每位用餐人员的微醉酒量,有的二两,有的三两五,有的半斤。这个时候,你还是清醒的,你偏偏要谎报,只有二两的量,你要说一斤,那就是颤翎子,该你不省人事。但是往往在登记酒量的时候,是不会有人谎报的,因为你要是为了在酒量上提劲,谎报了,结账的时候就已经躺在地上了,拐了,都晓得你是为了逃单,这个劲就没提巴适了,就再也没有人愿意找你一起出去输酒了。

边上的人指着我的输酒点滴呵了一句“老王,你输快点嘛”,我一个激灵,醒了过来。

其实说醒了不准确,我早就醒了过来,准确地说是正处在半睡半醒之间,因为皮带扣膈得我肚子实在难受。这主要是因为我回到家时,已经没有了力气宽衣解带,于是便和衣而睡,再就是我喜欢趴着睡。看了看时间,现在是夜里两点半,屋里酒气熏天,都是从我身上和呼吸道里散出来的,闻着越发地感到头晕。勉强起来倒了杯凉水喝,清醒了不少,而且说来也怪,这凉水竟然让我喝出了甜味,怕是喝酒把舌头喝坏了。白味的凉水喝出了甜味,照这样来看,那黄连就能吃出个白味,这也无妨,少吃了许多苦。

故事写到哪儿了?醉了一夜,原来故事还没有开始。最近我总觉得我要写一个很牛×的故事,但是手一碰到键盘,却又不知道要写什么了。写点像电视剧一样,为了戏剧冲突,安排无数个不现实的巧合,这我不擅长,虽然是美其名曰艺术加工,但在我看来实在太假,假得就像“电视剧”一样。写点自己的故事?又觉得自己的那些个事简直单薄,不值一提。这个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牛×故事真是令我感到心慌,就像是爱上了一个女人,但却不知道这个女人长什么样一样的心慌。

你把耳机取下来,听我给你讲!——

也许没有人知道林磊戴着耳机并不是因为喜欢听歌,也不知道他的耳机里有时候都没有声响,甚至有时候耳机的另一端有没有插入手机都是未知的。这对林磊来讲确实有好处,因为可以理所当然地不用去搭理不愿意听到的话——他的耳朵被占用着,听不见对方在说什么。不到别人抛出这句忍无可忍的要他取下耳机的要求时,他完全可以在似是而非的“交流”中独享自己的一番天地。何乐而不为呢,他这样觉得。

一对情侣牵着手走在林磊旁边,一边打情骂俏,一边还不忘不时地看向林磊,似乎是想让林磊在他们的情话中得到共鸣,然后能回馈他们一个会心的笑脸。还好林磊戴着耳机,在他们看向他的时候,他可以理所当然地不说话,单单把嘴裂开来敷衍两句呵呵之类的叠音,用以表示他在听,他不是一个陌路上的陌生人,也就罢了。他要是陌生人就好了,那样他就用不着戴耳机了。林磊试图放慢脚步退避三舍,但他们总是一副不与林磊并肩同行誓不罢休的架势,很贴心地跟着林磊的脚步慢下来。林磊在尝试了多次的退避三舍失败后,也没有想过要去加快脚步,把背影留下来陪他们说话,因为这样一来他的心思就太明显了,太失礼了,林磊更加是个贴心的人。

“前面是按摩一条街,你知道吗?”

林磊可以依旧假装没有听到这句话。但他说这话时,看着林磊的眼神里充满了希望得到回答的恳求,这让林磊一时有些不忍心。

“是吗?”这是出于林磊的礼貌。

“那可是你的福地啊,你不知道?”

林磊立刻就感觉到上当了。似乎总有人要把对方置于尴尬的境遇,就算是在闲扯乱侃中也不放过。林磊要是回答他说,是的。那他肯定会认为他果然了解林磊这种单身青年的心思从而达到目的戏谑大笑。林磊要是回答说不知道。那他肯定会说:那你得知道知道,那地方可以解决你的需求。林磊竟然忘了自己还戴着耳机,他本可以装作一无所谓地不置可否。

很期望得到回答的他,发现林磊没有继续搭理他,甚至都没有看向他,难免不会感到热脸贴在了冷屁股上,或者说是热屁股贴在了冷板凳上。

林磊在余光里瞥见他收回了得意的讪笑。

她说:“他没听见。”

她减轻了他一丝林磊不理他的局促。

当林磊还沉静在自己谙熟于利用耳机的手段中沾沾自喜时。

“你把耳机取下来,听我给你讲!”

她突然放大了声音。

林磊顺从地摘下了本来就没有任何声音的耳机。

我想把自己置于故事之外,所以用了第三人称,以局外人的方式来讲这个故事,枉然,这样讲得并不痛快,我还是把林磊换成第一人称“我”来讲述吧。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是林磊,我倒是祈望自己的生活能过得像小说里一样。如果一定要说我与这个故事中人物的关系,我只能说,他们都是我的精神分裂出来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他们都是我。

我好像是做了一番众所周知的解释,反而有此地无银的嫌疑。好了,回到故事里。

林磊强忍着尴尬,听他复述了一遍前面说的红灯区是我的福地的判断。转而我又满血复活般装作不无骄傲地告诉他,街口第三家姑娘最好看,手法最为精妙,并且只要你能表明你不是钓鱼执法的便衣的事实,之后就可以进行更加深层次的“交流”。我还告诉他,要打消对方认为自己可能是便衣的顾虑,并非易事。首先,你不能太拘谨,全身硬邦邦,少言寡语,任人颠覆。而是要在可能的情况下,对她们进行技术上的悉心指导,以此就可以证明,你是一个在红灯区有一定履历的人。但是,你也不能太嚣张,一副老子消费天下第一的样子,非礼的动手动脚,过多的指手画脚都是得不偿失的。因为这样一来,人家心里就有计较了,这孙子如果不是画虎不成反类犬的便衣,就是不好伺候的主,索性就摆出一副大家闺秀,满腹哀怨地草草了了事。所以最好是保持一种好色不乱真英豪的风度,不要着急,先跟人家拉拉家长里短。因为她们这个职业是有尊严的,长期性地遇到开门见山,急不可耐的顾客,只能让她们把自己的价值无可奈何地圈定在身体上,而亲切的交谈,这正是对她们职业的一种尊重,因为有交流的交易,不是机械的,虽然这场交易的本质带有浓烈的野兽派作风,是原始性的,但也是有生命的,是鲜活的。你可以慢慢放低说话的声音,并夹杂一些捧哏相声演员的“嗯、啊、哦、呵”等有技术含量的饶有情绪的感叹,这样一来,她就会知道你很享受,你在表扬她。再者说,说话的声音小了,她就不得不附耳倾听,在这亲密的耳语中,暧昧的灯光下,放松你的全身,绷紧你该绷紧的地方——神经,因为不等你开口,你自然会得到暗示,勿要错过。在“两情相悦”的表演里,你依然不失为英豪。

我的这番言论,他只有聆教的份儿。我估计他听我说完,就已经想起来了。他应该感到熟悉,这些“经验之谈”都是他以前告诉我的。但他不敢反驳我,甚至不敢指正我说的街口第三家的姑娘最好看的言论,尽管以前,是他告诉我街口第三家最为凋敝,都是半老不姓徐的大娘。因为他必然不会在她面前暴露自己对红灯区的谙熟。至于他以前为什么会跟我讲红灯区的技法,我要适当地说明一下。

男人之间怎样能迅速拉近关系,是的,那就是谈论女人。当年我们作为同一批公司新人,同样进了销售部门,搬进了同一栋宿舍,我们都知道,由于职业的性质,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不可避免地或将成为朋友,或将成为职业中的对手。而无论我们是成为朋友,还是成为对手,拉近关系是必不可少的现行条件。因为,朋友需要清楚认识对方;对手需要知己知彼。果然不到两天,我们就自然而然地开始谈论起女人了,他最以为傲的,正是在这条按摩街留下了许多精力,常常以此为炫耀的根本。当初只有我聆教他的份儿。

他应该是忘了,过去太久了,所以这才肆无忌惮地提起按摩一条街,以为这样就可以令我感到窘迫。或者他本以为我不会搭他的话,只会默不作声地沉浸在尴尬里。他欺负我太善良了。

黄争牵着杜月的手,饶有兴致地向我介绍这座城市的红灯区,我并不感到奇怪。他也许是在可怜我的踽踽独行,更有可能是在向我宣誓主权。这并没有必要,但是他不知道。难以想象,他的争风吃醋即使是在拥有后,也丝毫没有减退,怪哉。何谈黄争的争风吃醋呢,这就要说到我和杜月的关系。杜月是先认识我的,我们的认识,完全要归功于一场巧合。

一边对电视剧中的各种巧合嗤之以鼻,一边又准备给林磊和杜月的相熟安排一场别具一格的巧合。还好我能做到把这个巧合尽量安排得现实一些,尽量离电视剧般的“艺术加工”远一些。就算最终,这个巧合还是有些荒诞,但我也另有说辞(真不要脸)。

昆德拉对巧合有一番论述,大意是,指责小说中用神秘的巧合来迷惑人是错误的,生活中本就有巧合,但是人们却常常视而不见,这是在剥夺生活中的美。所以,要是我安排的巧合看起来荒诞了,那也是因为我正视了生活中那些不容易被发现的巧合而已。感谢昆德拉,虽然他的小说我不喜欢看,主要是太晦涩。可能主要是因为他的小说是哲理性的,但我对西方哲学可以说是皮毛不知。所以读他的小说,顶多只是为了摘抄些佳句来充充门面。

我到这座城市之初,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拼命地想让自己稳扎在此的二十一世纪的新青年。记得那天是我第一次上门做推销,我当时推销的是一款带刻度的酒杯,这是一款终结酒局中不公平的神奇,具体我就不再赘述了,毕竟现在想来,实在太low,比不上现在我司主推的“梦幻输酒器”高端。由于缺乏经念,心里也慌张,在跟客户讲解产品时,紧张得结结巴巴。客户是个年过半百的长者,慈眉善目,不仅没有为难我,反而一直微笑着在我结巴的时候恰到好处地请我喝咖啡。业界多少结巴的推销员被轰出大门,再被自家公司扫地出门,我是知道的。而他却还能请我喝咖啡,我觉得他一定是看中了我推销的产品,否则他不会这样做。难不成是看上了我,这个可能性很小。当我为自己遇到一个善良的人而感到高兴,努力让自己的言语更加自然流畅,更加打动他的时候,我留意到他抬了抬手腕,看了看手表。我恍然,马上就要到了晚饭时间,于是我诚恳邀请他共同就餐。为什么不呢,请一个即将与我签订合同的客户,公司会依例报销用餐费用的。客户听了我的邀请,仰头大笑起来,沉下脸来又抬了抬手腕,看了看手表,“你已经耽误我接近两个钟头了,我凭什么再让你耽误我一顿饭的时间?你知道我一顿饭的时间可以办多少事吗?”前一秒还是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突然就暴风雨,无处躲避,让我始料不及,害我怔得面红耳赤。这下不止是结巴了,连怎么说话都不知道了,喉咙卡滞,舌头打结,即使如此,我还是用我不到一年的职业素养勉力试图去消除我的难堪,“那……那您为什么愿意让我……就是……那个……听我讲这么多呢?”我对我的反问很没有信心,但我一时又找不到一个更加能让我体面的方法。“一看你就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对吧?还要多学,你讲的并不让我感兴趣,我听你讲也很费劲。但是我愿意给你一个机会,我跟你们老板也很相熟的……好了,我该下班了。”他乐此不疲地又抬了抬手腕,看了看手表,起身径直走出了办公室。假惺惺,我气不打一处来,我一点没觉得他有像他说的那样善良,想起来他的样子也并非慈眉善目,而是笑里藏刀。我就像是供他看了一场猴戏,我被他当猴给耍了。他的秘书进来示意我可以离开了,开始收拾我面前的杯子,我看了看里面的咖啡,还有两口,于是抢她先,端起来,仰头喝光了它。毕竟这是给猴子演戏唯一的报酬。

夜里,我饿得睡不着,晚饭没有吃。这不是因为我被那老头气得没有胃口,而是我回到公司时,公司食堂已经关门了。老板从来不加班,那天却难得地加了班。有他在,我谨慎得不敢叫外卖,因为老板已经知道了我今天的败绩。那个老头果然不地道,在电话里为了戏谑老板,就把我贬得一文不值,还热情地建议老板培训我说好普通话,老板很生气,骂了我一顿。所以我没敢叫外卖来填肚子,我要是在他面前大口吃饭,他一定会被馋的吞口水,如此一来,他也就只有靠继续骂我来掩饰自己的馋态了。我也不能分给他吃,如果我分他一个鸡腿,那他就会知道我看出了他的馋相,更加会对我歇斯底里。如果我干脆给他也叫一份,不,这不可能,他一定会认为我是在奉承他,一份便宜的外卖,他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我相信他的纠结最终会以一把把外卖扔到我脸上而告终,如果我叫的是肯德基还好,干巴巴的,要是不机灵,叫了份火锅,我想我就该被毁容了,我不能去冒这个险。直到老板下班离开,我才战战兢兢地回到宿舍。大松一口气,本打算倒头就睡,做个好梦,最好那老头和老板都出现在我梦里,然后我把他们都打了一顿,就算不打他们,梦见他们掉进河里也好——也不好,我会不自觉地考虑先救他们谁。越想越睡不着,越睡不着就越饿,越饿就越难睡。

路边摊——在这个城市,称它们为“大排档”好像听起来更加的高端——都已经陆陆续续在打烊了。只有一家还有稀疏的几个客人分别霸占着所有的餐桌,我观察了一下,不知道要去跟谁拼桌好。“老板,来一份烤猪脑”,旁边刚到的一位女士接着我的话对老板说,“我也来一份”,于是我们不约而同地看向了对方。许是她恍然我是一个陌生人,察觉到不该没有向我提出申请就借了我的话,于是在笑容里夹杂着抱歉与害羞冲我微微点了下头。我抿嘴微笑回应了她。正好有一个客人付钱离开,腾出了整张的餐桌。老板一边收拾,一边招呼我们坐下,他以为我们是一起的,甚至以为我们是恋人也不足为怪,毕竟我们都是恋爱正当年的样子。她有些踟躇,我体谅她,请她坐下,她谢过坐下,我再坐到了她对面。

“说来也巧,你也点了烤猪脑。”我打开了话匣子,尽量让两个被迫坐在一起的人不至于在难捱的尴尬中吃东西。

我点猪脑,主要是因为经历了这一天的打击,在这样放松的夜晚,以形补形是我对自己能开的最能宽慰自己的玩笑。猪脑,这种说起来并不什么高雅的食物,稍微保持着一丝文雅包袱的女人是不会点的。

“是啊,真巧。”她冲我笑笑。

老板同时为我们上了烤猪脑,问我们喝什么。我想要一瓶啤酒,但是这次我聪明了,不会给她借我的话的机会,我等她先点。

“一瓶啤酒,谢谢。”

“我也是。”我真想解释,我是真的打定了注意点啤酒的。

老板转身的同时,“要冰的”,我俩同时开了口,她说的这三个字,与我说的这三个字紧紧叠在一起,撕也撕不开。

我们大致是认为,不必在为如此的巧合而不屑。终于相视哈哈大笑起来。

相同的时间在相同的地点,点了相同的烤猪脑,也点了相同的冰啤酒,而且我们还坐在一起。这样的巧合,可不可以谓之为缘分。

我们就眼前的巧合为话题,从口味谈到爱好,甚是投机。临末,就留了彼此的联系方式。

后来,我们经常在周末相约出去玩,夜里就在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大排档坐在我们第一次坐的地方喝酒。我为我交到这样一个朋友,而感到庆幸。

我知道她对我有过好感,我对她也有好感,但不是爱情。她对我的好感应该是爱情,因为她向我暗示过她对我的这种好感,并渴求我能回答她什么。我不敢老实巴交地拒绝她,我不忍心。所以我只有装憨,装作没有听懂她如潮水般涌来的暗示。聪明的我,后来常带着黄争出去见她,慢慢地他们什么时候好上的,我已经不知道了,他们没有告诉我,我也没有去打听,只知道,我看着他们牵着手走在我旁边时,我很平静,感觉松了一口气。我唯一有所芥蒂的,是以后不能再与杜月像往常一样,因为我不能太霸道。

为什么不安排林磊和杜月在咖啡厅相遇,偏要安排在大排档,而且还点的烤猪脑,说起来并不浪漫。那是因为我相信浪漫不在形式上,在上帝的视角,无所谓浪漫,也无所谓不浪漫。

加班到了接近十点,这是家常便饭,我的销售业绩月月居低不上,若不再勤奋点,早就有消息,老板准备开掉我了。如果有加班工资这一说,我相信老板早就把我开了,还好是免费加班,老板只需要付出一点电费,如果我加班时间要上厕所的话,那就要承蒙老板再付一点水费,老板不会因为一点水电费就开除我的,但是我还是谨小慎微,尽量不在加班的时候去上厕所。

拖着疲软的身躯走回到了宿舍。

有关我的宿舍,我要适当地讲一下。宿舍楼就在公司旁边,上下班很方便。我想这就是公司为了让员工能方便加班,能压榨员工的每一滴血汗而设计的吧。加上厕所,宿舍有二十平米左右,我倒是不嫌它小,相反,我刚来到这家公司,搬进来时,宿舍里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副桌椅,我感觉它大得很,空荡荡的。后来慢慢地堆满了杂物,快递盒子啊,销售样品啊等等乱七八糟的,堆得快顶到天花板了。从宿舍门口到厕所被挤得只有一条“羊肠小道”,床和桌子在这条“羊肠小道”的途中边上,桌子上也堆满了各种杂物,都是些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相比较而言,我的床还算体面,只被杂志书籍占了一半,还留有一半供我平躺,要是都占满了,我只有立在“羊肠小道”上睡觉了,而立着睡觉这不符合人类的入睡习惯,马倒是站着睡觉的,但它毕竟是四条腿,稳得起。我的床虽然体面,但睡起来却是可憎的。我尽量让床头紧挨墙壁,但睡上去还是不踏实。但凡轻轻地翻个身,床就摇摇晃晃的,并伴随着咯吱咯吱的响声,这声音总能让我心头打个寒颤,就算是我在半睡半醒的时候也不例外。我不知道墙壁那边住的是谁,但我清楚是两个人,并且至少其中一位是女人,因为他们的床经常在夜晚咯吱咯吱响,并伴随着这个女人的哼叫。我能控制我的床不响,但控制不了别人的床不吵,更无法干涉别人的愉悦,真累。为了控制我的床不在夜里聒噪,我练就了尽量不翻身的睡觉习惯,但这样又有了新的麻烦,那就是常常因此而落枕,早上僵着脖子偏着头就去上班,这种情况下如果遇到热情的同事拍我的肩膀,我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生气。

苶然回到宿舍后,我必须要做一件事。这件事可以助我赶走一天的疲役。穿过熟悉的“羊肠小道”,径直来到厕所,换上拖鞋,拿上洗漱用品,再到衣柜里翻出一身干净的内外衣裤。抱着寻欢作乐的心情下楼来到一扇玻璃门前,浴室管理员是一个中年大妈,看得出来她很乏于做这份工作,总是耷拉着脸,眼神死死地咬着电脑屏幕不放。我一度怀疑浴室里是否安装有摄像头,她正在电脑屏幕上监控里面的一切。我拉开玻璃门走了进去,她仍然耷拉着个脸。但是却熟练地从抽屉里摸出了一把浴室更衣柜的钥匙扔在了桌子上。长年的工作,她练就了听见推门声就扔钥匙的本领,无需用眼。等我走近,我方才听见电脑里的声响是“你为什么要离开我……你为什么这么狠心……”如此一般的。我一猜就能猜中这一定是青春言情剧。难怪大妈一直耷拉着个脸,因为她的青春已逝,看着屏幕里的年轻角色们,一定是艳羡地揪着心的。我原谅她把更衣柜的钥匙扔在自己面前,我在柜台前要俯身才拿得到,也原谅她没有回应我礼貌的谢谢。

廊下,左边是女浴室,右边是男浴室。这有违于传统的男左女右方位建设。公共厕所一般都是男左女右的。所以我刚搬到这里的第一个晚上,我抬头看见浴室两个字就顺其自然地转向了左边。结果就是被门口刚沐浴出来的一个女人呵了一跳。她端着个盆子,盆里是洗漱用品,她明明裹着一身毫不透光的浴衣,偏偏要作态捂住自己的胸口。我被她吓得面红耳赤,连声道歉,赶紧退了出来。我什么也没看见,我发誓也没有用,况且我对女浴室里的一片春光也好,一片荒芜也罢,实在不感兴趣。身后的议论指责声已经开始把我归为流氓一路了。后来,我一直等待着警察来敲门,一直没有等到,等待那些女人的口诛笔伐,也没有等到。我醒悟过来,她们应该没有记住我的模样。因为我也没有记住那个女人的模样。

这次大概我是不会走错浴室了。

对照着手里的钥匙号牌,眼睛扫过一周的更衣柜,属于我的更衣柜被一个臃肿的裸体挡得严严实实。我不否认,我对男人的身体有莫名的好感,但也不是不挑食的。不必说他那五月怀胎般的啤酒肚,也不必说他那后背上芝麻密布般的斑点,光是那黝黑的双臂和脖子脸与他常年藏在衣服下的身体就像煤炭掉在了雪地间一样的黑白分明,就让我大失所望。我知道他的身体不是用来取悦我的,所以我不能怪他。我也知道他的身体是不会根据我的意识而瞬间发生变化的,这不能不怪我。

余光扫掠着两旁隔间里淋浴的男人们,我的心不由自主地跳得很快。我选了一间视线最好的隔间。说它最好,是因为对面的隔间里有一位身材不俗的男人正在淋浴。我不会面朝着他洗,背部朝外是在这种公共浴室里淋浴的最文雅的方式,在这种一丝不挂的暴露中,不仅可以为自己保留一点仅有的隐私(因为往往在生殖器大小的比较中,就能极大程度地刺激到男人们去自傲抑或是自卑),也是对别人的尊重。

我不时地,也尽量自然地扭头看向对面。他整个人被蓬头洒下的水轻抚着。打在他身上的水,有的弹开来,灯光下像一颗颗的水晶从他的四周散开,而那些顺着他紧致的身子滑到脚底的水珠,它们才是幸福的。不一会儿,水汽弥漫,他宛如是站在那夏日的夜里,月光下的朦胧。

“看什么看?”

我看得太入迷了,脑袋久久地不愿意转回来,所以被他的一个转身逮个正着。我笑了笑,没有说话。他感到莫名其妙,匆匆擦拭了身子就离开了。他离开时,不忘骂了我一句“有毛病”,我笑了笑。

每天晚上我都乐于浸淫在这浴室,黄争懂个屁,这里才是我的福地。

现在是凌晨五点过一刻,突然不知道这个故事该要如何进行下去了。外面下着雨,影影绰绰的,夹杂着汽车发动机的轰轰声从远处的街道传来。林磊的故事应该会是个悲剧,他的寂寞甚至无法用孤独来偿还。

正是这个不成家,就不正常的年纪,让我感到心慌。我想谈一场恋爱,但是却如此的难。我有时候甚至会想,到头来就算是浴室里那个身材臃肿的人也可以,只要他爱我。我不知道我还能这样坚持多久……

咚咚咚的敲门声,让我警觉起来,我的宿舍门除了送外卖的和送快递的敲响过,还不曾被别人敲过。然而在我刚从浴室回来的这个时刻,我没有点外卖,料想也没有人会在这样的夜里送快递。我从床上撑起身子,不自觉地憋住了呼吸。“咚咚”,我没有听错,确实是有人找我。我问了一声谁,没有人回应。我赶忙穿好了衣服——我习惯洗完澡后裸睡——然后一个跨步来到门前,又问了一声谁。

“你好。”

是个女人的声音,我放下心来。在入室抢劫谋财害命的事件中,犯罪份子为男性的几率要比女性大得多。我打开了一个门缝,把头伸了出去,这样可以避免让她看见我屋里的一片狼藉景象。

“不好意思,这么晚了打扰你。我住你对面……”

我想起来,我对面的房间确实住着一个女生,是我们公司的,但跟我不在一个部门,再加上我对女人有天生的不在意,所以跟她从来没有过交流。

“我能借你的浴室卡用一下吗?我的卡落在公司了……”

我说好,于是微微闭了门,拿了卡递给她。看着她还穿着一身的正装,我说:

“加班这么晚啊?真是幸苦。卡不用急着给我,明天再给吧。”

她接过卡,羞涩地笑着,连声说着感谢的话。

回到房间后,我拿绣花针在手背上扎了一针后,就睡下了。

这一天,我连轴跑了六个客户,来不及所以没有吃午饭,但是没有一个客户愿意购买我推销的产品——梦幻输酒器。我熟练地介绍着跟喝酒比输酒的好处,终有一天输酒会完全取代喝酒,成为酒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指着手背上密密麻麻的针孔中最新鲜的那个,信誓旦旦地说我昨晚刚使用过梦幻输酒器。然而无论我把输酒器说得怎样天花乱坠,大多数客户都认为,这只是把医院里的输液瓶改成了输酒瓶而已,不至于那么先进。其实他们说的没错,我甚至知道我们公司最新研发的这个梦幻输酒器,只是把葡萄糖瓶子上的商标撕掉,重新贴上“梦幻”两个字而已。研发团队真是会省事儿,可却难为了我们这些跑销售业务的人。一无所获的我,回到公司时,正是晚饭时刻。我叫了外卖,坐在位置上,继续在电脑上敲打着销售梦幻输酒器的完美说词。老板走出办公室,我没有看他,但是我知道他看了我一眼,这一眼是不屑的,我也完全能感知到。

“怎么样?”老板忍不住了,开口问我这一天的业绩。

我一边扒开烫手的外卖盒盖子,一边无奈地摇摇头。

“活干得不咋样,吃得到挺多呵。”老板头一扭,下班走了。

看他已经走远,我把筷子扔到了桌上。回锅肉的香味飘进了我的鼻孔,饥肠辘辘的我却瞬间没有了胃口。他的意思是,活干好了才有资格吃饭?活没干好就没有资格吃饭?我感觉这个办公室是一个铁打的牢笼,我一丝不挂……不,至少还有手铐和脚镣,它们用来防止我逃跑,白天把我放出去干活,主人会根据我的表现,晚上给我食物。我干得好,为主人耕完了一整片农田,主人会给我足够的土豆,我干得不好,只给主人修好了花园的篱笆,主人就只给我半块土豆。妈呀,我就是奴隶啊。奴隶制度早就已成历史,我竟然活得像奴隶一样。这完全是得益于这个见钱眼开的老板。我怀疑他也许没有走,就在公司的某个角落,看我今晚会消耗掉公司多少电费,多少水费。见钱眼开,对于老板来说,这好像并不算坏话。

我赶紧把办公室里多余的灯都关了去,再暗暗下定决心,不要去上厕所。等到如果有一天老板骂我浪费公司的水电时,我就可以拍着胸脯说我没有了。

等我想到眼前的这份外卖便当是我自己花钱叫的,我本该毫无愧疚感地大快朵颐时,回锅肉已经凉了。

是的,输酒器是我在刚才的醉梦中想到的,所以给了它一个“梦幻”的商标。在小说里去出售这种梦幻中得来的“梦幻”产品,我是乐意的,否则那场梦就白做了。

继续说林磊的故事。

钥匙刚插进钥匙孔,身后的房间门就打开了。

还我浴室卡的女人似乎不打算放我进去睡觉。在还了我卡,表示感谢过后,接着饶有兴致地跟我聊起天来,还是在这个需要假咳或者拍手才会明亮起来的幽暗的走廊上。

“你是销售部的吧,我是研发部的。我叫李丹丹。”

“嗯。”我站在自己的宿舍门口,不知进退,也忘了自我介绍,不过接下来我会知道,就算我介绍了自己,也是多余的。

“你叫林磊,我知道,我们见过。”

据她后来说,我当时有些木讷,我一直不承认这点,因为我一直认为,我只是想进屋睡觉了,不想再这走廊上说一些无谓的话。

“是吗?我经常在外面跑业务,也不常去你们部门……”

“我们在浴室见过,你忘了?”见我愣住了,她忙不迭地扇着自己的嘴巴说,“不,我是说,在浴室门口见过……有一次,你走错了,差点进了我们女生浴室……”

“啊,”我恍然大悟,我咳亮了头顶的灯,就像是认识了老朋友一样,“原来是你,说起那次,还真是不好意思……”

灯光洒在她的脸上,我这才清清楚楚地看到她的美丽。皮肤白皙,眼神迷离,微笑甜美。

“没什么的,你又不是故意的。”她说着不要紧,却把手挡在了嘴前讥笑。

(跟她在一起,我从来不会怕没有话讲。)

我扭捏着不知道怎么回答,又不知道怎样自然地道别,进门,睡觉。

“我们是邻居,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不用这么客气,相互关照嘛。”

“那我们留个联系方式吧。”她顺手从睡衣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我相信她是早有预谋的,我不相信有谁会把手机揣到睡衣兜里。

我们交换了电话,互道了晚安后,各自关了各自的门。我背靠在门上,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今晚的这番境遇,为我这平凡乏味的日子,增添了不少兴味。后来我知道,她当时也是靠在门后,久久地盯着手机上刚存下的电话号码傻笑发呆。

连我也不知道林磊与李丹丹的认识,只是一个美丽的巧合(浴室和宿舍的两次接触),还是李丹丹早就注意到了林磊,所以她才没有对林磊的误入女浴室而感到恶心,她愿意相信他是无意的。我不想知道。但我愿意相信,这只是一个巧合,李丹丹在跟对门邻居借浴室卡时,才发现邻居是那个曾经误闯女浴室的呆小子,因此,在还卡的时候就有了这次浴室乌龙的话题,于是在彼此都在如花似玉的年纪里,产生了好感。是否觉得爱得太快,有些牵强?我不觉得这样认为。这一点都不夸张,在那个忙碌而枯燥的日子里,人一到夜晚,是容易在心中泛起微微涟漪,绽放情窦的。正好他们的两次相遇都是夜晚。

跟李丹丹在一起后,最大的好处莫过于节假日不用跟在杜月与黄争后面了。我拒绝了杜月出去玩的邀请,我说我有了约会,她问我跟谁,我说是女朋友,她有些不应该的怅然若失。黄争是开心的,他终于摆脱了我这个电灯泡。过去,我愿意接受杜月的邀请跟着他们一路瞎逛,当然有我无聊的成分,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为了给黄争找不自在。我可以想象当黄争知道我有女朋友后,不再给他找不自在了,是有多么的开心。男人之间,总是有这样那样的无聊的较量。

蓦地,我发现谈恋爱是世间最有趣,也是最无聊的事。有趣就在两个人只要抛却一片心,总有聊不完的天。而无聊就在同一个话题能经久不衰地被聊下去,你觉得可以打住了,不要再说了,过不了两天,它却又钻了出来,而你确不感到厌烦,虽然就话题本身而言,是无聊的。就像今天吃剩了一点回锅肉,你把它放冰箱,心想下顿要是有好的菜,就索性倒了它,但是下顿来了,没有别的菜,你把它端出来,吃得像新鲜菜一样。我和李丹丹总有说不完的话,我很享受跟她在一起说话,即便是听她说昨天说过的话,我也觉得新鲜,也觉得满足。但这对我的工作有一个极大的坏处。每当我在外面见客户到了饭点时,我开始找各种借口不与客户一起用餐,其目的就是赶回公司跟李丹丹一起吃饭。因此,我得罪了不少的客户,客户们表面上当然不会因为一顿饭而跟我过不去,这样他们就显得太小气了。但是,他们确实打心里是小气量的,因为他们打心里面就跟我过不去,这样下去的结果就是,我推销的“梦幻输酒器”更加卖不出去了。而且好不容易维护好的客户,也渐渐跟我解除了关系。既然不准备代理我推销的产品,那我就更没有必要再跟他们一起吃饭,一起输酒了。恶性循环,作为销售员的我,已经跟销售快没有关系了,我的职业生涯就要走到了深谷。还好,令我感到欣慰的是,我的爱情正在山峰。我知道老天不会耍我的,总有好的会留给我。

走到宿舍门口,李丹丹把披在身上的我的外套递给我,我们向往常一样依恋不舍各自打开了自己的宿舍门。接下来分开的这几个小时,对我们而言就像是几个世纪一样漫长。李丹丹转身进门,又转过头来抱着门对我说“要不,今晚你过来陪我吧,我……”旋即又颔首浅吟着什么,也许是“我怕冷”之类的鬼话,我没听清。我很开心,但又有一点担心。我承诺她,洗漱后去她房间陪她。从浴室回来的路上,我脑海里不停地闪现着在浴室里男人们的身体,并且感到兴奋。我站在宿舍门门口,徘徊于回自己房间,还是敲她的房门。她开门时,我正举着手准备敲门,她说她感觉到了我就在门外面,女人的第六感真是可怕。由于是公共宿舍楼,所以她的房间格局跟我的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看起来宽敞许多,我想这是因为她没有太多杂物的原因。我坐在床沿,有些无所适从,有一句没一句的跟她搭着话。她一直走来走去,仿佛一直有忙不完的琐事。“快睡了吧,明天还要上班。”说完,我就准备起身回去了。她没有说话,只是冲过来从我身后抱住了正开门的我。我转身与她相拥在一起。我们相拥着躺倒床上,第二天醒来时,我们还拥抱着。

那晚我们亲吻过,但是情到深处,我停了下来。在这漆黑的夜里,我能感受得到她全身的炽热,我只沉沉地说“我们还没有结婚……”来解释我不合常理的行为。我想她一定很失落,一定是这样的,否则她不会一言不发。但在之后的日子里,我一点也看不出来她有对我生气,相反,我们更加地依赖对方了。只是,我们继续着在各自门口互道晚安,独自就寝的习惯。一头雾水的我,忍不住地问过她,那天晚上有没有生我的气,他笑着未置可否。

杜月和黄争分手了。

故事写到这里,我有些困了。天快亮了,外面静得很,听得清淅沥沥的小雨声。杜月和黄争在林磊的生命里扮演者什么样的角色,我还不知道怎么去安排。即使林磊和李丹丹相爱了,但是我总觉得他和杜月应该还有未尽的缘分,虽然杜月当初表白林磊,被林磊的装疯卖傻糊弄了过去,但我相信杜月一直是对林磊有好感的。那黄争的出现又算什么?为了刺激林磊,还是跟大多数人一样,到了这样的年龄就该谈恋爱了,也不用去管对方是否是自己真正爱慕向往的Mr. Right?我这样说,并无意于贬低人们在爱情上的将就。我也相信日久生情比一见钟情更能见人心。况且这不是一个送入洞房还不知道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的时代。从恋爱到婚姻,就像林磊做的行当,从试用到真正花钱购买。有很多客户在使用了林磊推销的产品后,最终退货给他,没有选择购买——这也是他的宿舍里堆满了各类试用品的原因——这也不能怪他们,也许他们一开始是相信林磊推销的产品的,只是用了之后发现它并不合自己的意,或者是有更好的可供自己选择,这才选择了放弃。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在选择试用的时候就已经想定了只试用贪一时,不会花钱购买,要是这样就太卑劣了。我把爱情解释得像窗外的雨一样清晰,但是终究是少了夜雨朦胧的诗意。晚安。不,是早安。

在我看来,黄争就是一个疯子。

不过,在成年人的世界里,还能像“爱上层楼”的少年一样,醉酒失态,也不失为一种令人羡慕的无拘洒脱。说令人羡慕是准确的,别人能做到自己想做但做不到的事,这就是羡慕。我做不到他这样歇斯底里,并不是因为我的嗓子不好,叫不出来,也不是因为我没有失恋过,我相信没有人比我在爱情中更痛苦。但我确实做不到,因为我知道我该保留一份成年人标榜的成熟。做成年人真是好,好得让你懂得伪装,懂得标榜,否则别人会说你还没长大。对于成年人来说,没有比还没长大更能让人悲哀的了,这不仅代表着你的饭白吃了,还代表你可能就是个白痴。

所以我还是要说,他就是一个疯子。首先他谎报了自己的酒量,一针下来,就已经醉态不堪了,还不听我和善良的输酒师的劝解,来了第二针。没法,我不能不陪他,因为餐桌上就只我们两个人,我走了不理他,我想餐馆老板一定不会善良到留他过夜的,他的步态也不像是能自己找到回家的路的样子,最终结果就是他只能露宿街头。如果碰巧是在路边屋檐下,那再好不过,也许善良的乞丐会分一片两片编织袋给他御寒。如果不慎睡到了马路上,一定没有人来“捡”他的,他没有被“捡”的条件。也许在第二天我就会在手机里看到“小伙儿深夜买醉,不幸分尸街头”的新闻头条。肇事司机一定很冤,因为他想不到会有人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被人撞,就算是专业碰瓷的,也不会选择在大晚上出来做业务的。最终肇事司机也许就会想不通自杀。我不能为了看六月飘雪的奇观,就不管黄争,不顾司机被冤枉了。所以我默默地调慢了我的输酒点滴。

说回到黄争是个疯子。只有发疯的人才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嘴里还念念有词“为什么”。要是他真的是自己念念就好了,我一个恍惚没有注意,他就会冷不丁地问我“为什么”。我怎么可能知道为什么。但是我真怕他疯了,因为我听说好些个精神病患者,都是受到刺激后罹患的。所以,我还是尽我的所能,去搭他的话。

“有什么大不了的,失恋而已,没必要这样。”

没想到,我这话一出,不仅没有安抚到他,反而加重了他的病情,他激动地站了起来戟指我嚷起来。

“是不是因为你?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你们早就有那么回事儿。”

“你输醉了。”

向一个醉汉做理性的分析和解释,无异于对牛弹琴,白费口舌。而“你醉了”是对付醉汉的绝佳武器。说对方醉了,代表我不屑于回答,既抬高了自己的格局,也完美地避开了不必要的回答。况且就算我清楚地告诉他,不,我跟杜月是清白的,他也不会相信,直到第二天他酒醒过来,也会完全忘记我有过这样的回答,甚至有可能他有过这样的问题也会忘得一干二净。

他没有再刨根问底下去,我知道他就算醉了,也是在克制着自己。我开始怀疑他是否是借着酒意故意逼问我这个一直困扰在他心里的问题。

他趴在桌沿闭着眼睛,哈着长气。我只当他嘴里的谩骂是梦话,就当他是睡着了。但如果真是梦话,那更糟糕,因为梦话更能道出一个人的心声。无论如何,他不该在分手后背地里骂杜月的,果然是分手看人品,我有点瞧不上他了。想到我跟杜月的情谊,我真想把他一把攘翻到桌底。

我到柜台买了单。我不会怪他醉倒不能付钱,按理说,他叫我出来吃饭,理应他来付钱的。算了,我不能再盘算这些没完了,这样我就太小气了。总之,我相信他不是因为怕买单而醉倒的,要真是这样,那失恋对他来说就太轻飘飘了。

我扛着他的胳膊,在街边拦车。他沉得要命,所以我揽他的腰,并不是出于占他的便宜。如果不揽紧了他的腰,他的下坠会扯断他的胳膊的。出租车在我们面前放慢了轮子,司机瞪大了眼睛看向我们,却又像是怕我们拦路抢了他一样,一脚油门,飞驰离去。这样的情景,重复了好几遍,直到一个司机放下车窗问“喝醉了”,我赶紧解释到“输醉了。”这才允许我们上了车。我感谢司机,说前面有好几个他的同行都没有停下来。司机说,他们害怕喝了酒吐到车上。还好我们是输的酒,否则这一晚都不好打车了。输酒这么好,我就不信我推销的“梦幻输酒器”如此难卖。

把黄争放到床上后,林磊很不放心,转而贴心地查看了一下,发现黄争拴的皮带扣是一块好大的金属头。黄争俨然已经完全丧失了宽衣解带的能力,于是林磊帮他把裤子褪了下来,为的是不让皮带扣一直顶着他肚子,要不然第二天起床,他会责备林磊草草地把他扔在了床上就不管他了。黄争的大腿漏了出来,林磊看得发神,不由自主地伸手想去触摸他的肌肤,但指尖刚碰到,黄争忍住立刻把手收了回来,顺当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当然是轻轻地。林磊悉心问黄争,感觉怎么样,要不要留下来陪他。黄争没有回答。就这一会儿功夫,黄争就起了微微的呼噜声。于是林磊准备离开,正退出他的宿舍关门时,他想起应该给黄争倒杯水在放在床头,这样他夜里渴了醒来,就伸手可及了。水倒好了,也放到黄争的床头了,实在也没有什么不妥当的了,林磊又退到了门口,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是李丹丹打来的,她说她在林磊宿舍里等他,问他怎么还不回去。林磊看着不省人事的黄争说,他今晚回不去了,他还在外面陪黄争。挂了电话,林磊心里突突的,此刻他与李丹丹身在同一栋宿舍楼中,他却骗她。一时之间,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骗她。只有这样了,既然已经告诉了李丹丹他今晚回不去,那今晚就不该回去。于是,他理所应当地钻进了黄争的被窝。他很兴奋,睡不着,脑子里胡乱一团。他青蛙煮水似的,已不惊醒黄争为前提,慢慢地贴近了黄争的身子,手不自觉地伸到了黄争的腰身。但是,林磊知道他不能乘人之危,正因为如此,他尽量克制着。过了很久,林磊很困,但还是睡不着。

黄争在大叫中醒来,“谁啊?”林磊说。“是我。”黄争察觉到了林磊的生理反应,因为林磊贴着他很紧,而且他能感觉到林磊搭在他腰间的手也十分暧昧。于是黄争一把把被子撩开,摁开了房间的灯。“你他妈有病是吧?”林磊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同性取向是不是病,但在他看来他毕竟没有对黄争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只是碰到了他。所以林磊佯装生气地说,“你他妈醉得连你妈都不认识,老子千辛万苦把你弄回来……你吼什么吼?”黄争愣了一会儿说,“不对,你刚才是不是有反应?我操,你他妈是gay啊?”林磊说,“你说啥?你他妈有病吧。”“不对,不对,我……,你赶紧给我回去。”林磊看着黄争愤怒而惊讶的表情,就知道黄争已经知道了。林磊毫无颜面地窘迫地穿上衣服,拉门离开,落荒而逃。“变态!”耳后传来冷冷的辱骂。

回到寝室,李丹丹睡在林磊的床上。林磊上床惊醒了她,她惺忪着转过来抱着林磊,林磊把头埋在她的怀里,不禁抽泣了两声。她的手在他的头顶摩挲,安抚着他,他哭在她的怀里,不能自已。

我才是一个疯子。

清晨,头沉沉的。

“你娶我吧!”

李丹丹没有问林磊昨晚为什么泣不成声,反而双手握着林磊的牙刷,牙刷上挤了牙膏,不十分像玫瑰的摸样,单膝跪在床脚,向林磊求婚,微笑着,斜着脑袋期盼着林磊的回答。

林磊起身端坐在床头,感到很突然,但看见李丹丹屈膝在地,就知道,她是认真的,在这一瞬间,昨晚的一切不快都已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无限的幸福和满足。

林磊下床扶她起身,她说她不起来,他还没有回答她。林磊说,乖,听话。

林磊把她扶起在床沿坐下,揉了揉惺忪的眼睛,蹲在旁边,伏在她的怀里。

“何德何能,能遇到你,能与你相爱?但我是断断不会答应你的……求婚,还是我来……”林磊单膝贴放在了地上,“曾经,我幻想过我能有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幻想过能有一段平平淡淡的爱情,到今天,我明白了,去他妈的轰轰烈烈,也去他妈的平平淡淡,我们的爱情不需要这些烂俗的形容词,我们的爱情是唯一的,我祈望能和你一起用一生去给它定义……”

李丹丹有些绷不住了,红着眼睛,噙着泪感动着。

林磊擦了一把眼泪。

“我很担心,我很担心我们以后的生活……说来有些惭愧,工作这么多年,我几乎没有存款,”林磊扭身拿来桌上的钱包,掏出了工资卡,“……都怪你们研发的输酒器,让我处处碰壁。”

李丹丹热泪划过脸颊,噗呲捂嘴笑了。

“如果你不嫌弃,就交你保管了。虽然不多……”

“我不要。”李丹丹调皮地扭头甜蜜地揩泪。

“别呀,这可是我全部家当!除了它,我的整个人,整颗心都交给了你,值得的……不要?那算了,过时不候。”林磊作势要收回工资卡。

李丹丹扭回头一把夺了过去。林磊高兴地在她的额头深深一吻,接过她手里为自己准备的牙刷,哼着小曲,扭着腰身刷起牙来。

这得是多俗的两个人啊,才拿牙刷和银行卡求婚。牙刷是俗,银行卡亦是俗,于是我该反其道而行,李丹丹手里捏的应该是玫瑰,林磊从钱包里掏的应该是钻石,这两样东西都无可厚非的代表了爱情和爱情的恒久。也许李丹丹手里捏的玫瑰可以给人以浪漫的情调,但是林磊再拿出钻戒,就不可避免地坠入故作姿态的做作范畴。这跟昆德拉的媚俗让人产生的两滴感动的泪属于同一个定位。如果林磊在李丹丹捏着牙刷的求婚后,从钱包里掏出了钻石,这就不是媚俗的“第二滴泪了”,但我不愿意这样做。因为我觉得结婚这事儿吧,本来就是俗人做的事,是多么俗的两个人才可以结合在一起啊。再加上不自觉的老是提昆德拉,仿佛这样就能给这个故事增加一点文化气息一般,我都厌烦这样了。

“医生,你既然说同性取向不是病,那你为什么又说你能治呢?”

医生停下了敲打键盘的手指,用中指抬了抬金丝框眼镜。这个手势分明是在骂我,我很生气。

“医生你听过一个故事吗?”

“你说。”

“楚国有个摆地摊的,专卖矛和盾……”

“请你离开,我水平有限,你尽管去另觅高人。我行医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到你这样的……”医生头偏在一边,毫不客气地耷拉着手掌前后摆手,撵我离开他的就诊室,嘴里念念有词,声音越来越小,一直到我只看见他两张嘴唇在敲动。

“我只是就你的言词,提了一个小小的疑问,你就回答不了了?你应变能力也太差了点吧。我才倒了霉了,遇到你这种医生。”我当然不会像他一样把眼神放在一旁,说话装作自忖一样的逃避,我直视着他不直视我的眼睛,干脆地讲完,甩门而去。这一刻是轻松的。

步出医院,这一刻是沉重的。如果不是对李丹丹爱之深,如果不是想和她共赴未来,我才不会把我的隐私告知与人。原本以为,医生都是和蔼的慈善的,没想到好不容易挂上号的专家,真他妈的一个傻×。我待人诚恳温和,我做事规矩,工作业绩却做不上去,生活还他妈一片荆棘。这个世界没有把我当成一回事,我已经很明白了。

我真想一个转身回到医院,一脚踹开专家的门,上前拉住他的衣襟,把他从桌位上拉下来,把他从装模作样的位置上拉下来。我要一巴掌拍掉他的金丝眼镜,我倒要看看他捡起眼镜来,会不会再拿中指拨它,如果他再竖起他的中指,我一定要掰断它,有嫌疑侮辱我的对象,我都不会放过。我要让他洗耳恭听我讲楚人摆地摊卖矛盾的寓言,他要是不想听,我就把他耳朵揪竖起来,因为动物界里竖耳朵的听力都不简单,我不需要他感谢我治好了他耳背的毛病。如果他插话打断我,我会告诉他,我能治好他的耳背也能治好他的多嘴,不用想,他一定会听话闭嘴。

“走吗?”

一声刺耳的汽车喇叭声把我从专家的办公室惊回到眼前,眼前的我正顶着烈日在马路边慢踱,汗水在划拉我的后背,就像一群蚂蚁在我后背争食。我拉开车门,上了出租车。

“去哪儿?”

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儿,只说往前开吧。

司机没有说话,默默地开着车,不快不慢,朝着我不关心的方向。

计价表上跳动的数字把我从浪漫的愁绪中拉回到现实,我强装镇定地缓缓说出住址,司机这才在路口调转了车头。当我一开始说往前开的时候,司机一定是在心里乐开了花,在这个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年代,在这个一脚油门就是钱的车里,还有人愿意沉浸到昂贵的装×中,他简直不敢相信。

晚上,林磊收到杜月的电话,约他出去。这个时间点,林磊总有些不自在,回头看见靠在床头玩手机的李丹丹,他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不自在。他告诉她杜月给他打电话叫他出去,应该是她和黄争分手的事,他应该去。李丹丹贴心地为林磊披上了外衣,嘱咐他要多开导杜月。杜月的电话对林磊何尝不是一次解救,经历了早上的求婚,李丹丹早早上了床,当林磊把屋子收拾得没有地方可以收拾的时候,当他洗漱了比平时多一倍的时间后,他仍然不知道今晚要如何面对李丹丹。

虽然电话里杜月告诉了林磊,她已经在林磊的宿舍楼下了。但是当林磊在楼下见到杜月时,还是有些吃惊。杜月没有说什么,朝外面走去。林磊走在她的旁边,两个人在路灯下的马路牙子上漫无目的地踱去。

林磊终于忍不住,开口说:

“你也不必伤心,合适就在一起,不合适就分手,这是再正常不过了的。”

杜月依然没有说话。

“我给你叫个车,你回去休息吧。别多想。”

林磊掏出手机,正准备约车,杜月开口了。

“黄争告诉我了,他说……”

杜月冷冷的表达,不禁让林磊后背一阵凉意。林磊已经明白了,但还是明知故问地问黄争说了什么。

“我知道你当初为什么不肯接受我了……”

两人停下了脚步,杜月望着林磊,林磊不敢看她,始终看着远处。

“但是,但是你现在又有女朋友了……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这到底怎么回事……”

林磊还是没有说话,他是不知道说什么。他不知道他与李丹丹的爱情到底是放过了自己还是约束了自己。

“黄争说你是同性恋……”杜月颤抖地一边说着,一边用征问的眼神看着眼前路灯下模糊的林磊。

林磊突然感觉自己很轻松,自己这么多年一直保护着的这个秘密,不敢告诉父母,怕父母担心,不告告诉朋友,怕朋友生厌。他就像是一个穿着衣服的畸形人,不敢对任何人坦荡。而现在,杜月突然对他说起了他的秘密,他没有害怕,也没有羞愧,反而那种放松的感觉是前所未有的。

“还真是啊?”见林磊没有言语,杜月笃定了自己的猜测。

林磊摸了摸口袋,忘了带烟出门,他想抽一支。

“你真不容易。”

听了杜月体恤的话,林磊很感动,这才慢悠悠地说到:

“我今天去医院了,本来想看一看的,结果没看成……”

“怎么了?”

“这不必说。我就想说,我向她求婚了,她答应了。我会对她好的。”

杜月怅然一笑,说希望一切都好。

送走杜月后,我回到宿舍楼下,小卖部还开着一扇小门,里面的一家三口盯着墙上的电视机哈哈大笑着,我真羡慕他们。我买了一包廉价的香烟,本打算借柜台上的打火机点燃一支,但向来扭捏的我好像从来不愿开口让人帮忙。于是掏钱买了一个。硌脚的人字拖在静谧的夜里,擦得水泥地面嚓嚓作响。我抬头看了看这片即熟悉又陌生的夜空,只有一盏飞机的夜灯缓缓划动,试图伪装成流星的样子。我准备许一个愿,希望……去他妈的,假的流星是没有用的,差点被它骗走我的愿望,我赶紧在心里闭了嘴。

算不上美满,但这晚林磊和李丹丹交合了。林磊做了很多准备,事前回避着李丹丹在手机上查看男人的裸体,保持着兴奋的状态……林磊清楚,今后每这样一次都很艰难,这种艰难只有他知道,这不亚于一场难熬的推销,尽管在那一刻他竭力“推销”的是自己诚挚的爱。

林磊换了一家医院,他知道换汤不换药,专家们都会是同一副嘴脸。既然已经打定了注意要改变自己,他没有再找医生的茬,没有再自我保护似的与医生争论。愿意到医院来,就代表着自己也承认自己是病态的,再去争论,这既是可笑也是徒劳的,而且还会是楚国那个摆地摊的。

林磊被领到一个小房间,房间简陋得只有一副座椅。护士让他看桌上的两本图册,一本是男人的裸体,一本是女人的裸体。他看了一眼男人的裸体,护士就喂给他一口苦涩中带着酸腐味的东西。再看一眼女人的裸体,护士又喂给他一口甜汤。林磊觉得滑稽可笑,这无异于打一巴掌再给一颗糖。图册看完了,两杯“药”也喝完了,护士打发林磊可以回去了。林磊说,他还想听听医生怎么说。护士说不必了。

走出医院,看着昂贵的就诊账单,林磊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但也无可奈何。

在负责“梦幻输酒器”的销售以来,我有责任或者说有意地对它产生了浓烈地兴味,也深信酒文化会因为它进一步得到改革与推进。确实也是这样的,“梦幻输酒器”已经在市面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各家酒店也推行起输酒文化,不想呕吐的酒友也对它情深意切。推销同样的产品,我的业绩月月排名最后,我不得不相信这是我的问题。

在拿钱却干不了活的日子里,每一个睁眼上班的早晨都是一种折磨。这恰好说明我是一个知荣辱的人。在几乎为零的业绩面前,我要是一无所谓,那脸皮就太厚了,况且老板的态度也不允许我一无所谓。

我怀疑我的脸上有脏东西,我去洗手间照了镜子,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令人好奇和避之不及的脏东西。我怀疑我的裤子拉链没拉,趁周遭没人,我摸了摸,并没有什么不妥。但为何同事们见了我脸上却浮出几分鬼魅,就连新来的同事碰到我也不向我问早上好了。来到茶水间,他们在闲扯些什么,见到我都相顾一个眼神各自散去。各种猜测后,我开始有些明白为什么了。我主动去到几个平时还算友好的同事面前,他们恍惚的眼神,敷衍的态度让我笃定下来。如果不是看到异类,这些人是不会有这样的唯恐避之不及的样子的。

老板西装革履的姗姗来迟,坚挺的啤酒肚撑着紧绷的衬衫,我甚是担心他衬衫的纽扣会迸射出来,要是运气好打到人身上,谄媚的员工一定会俯身捡起递给老板,夸老板身怀绝技。运气不好弹射到谁的杯子里,和着咖啡卡住喉咙就倒霉了。

老板今天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叫进办公室。周遭的同事都窃窃私语起来。

“你在这儿干多少年了?”老板靠在高背的旋转椅上,翘着二郎腿,左旋右旋地盯着我说。

他很少正视我对我说话,所以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快十年了吧,我想。”

“是啊,都老员工了。你看看外面的业绩牌,有你托底,衬得就连刚进公司的新人业绩也不错啊。”

按照一贯的员工与老板的谈话规则,我是不是应该说,“老板,再给我个机会,我会努力的”?我说不出口。我是不是应该把手伸出来,把手背上的针孔给他看,以此来证明我对“梦幻输酒器”的推崇?(尽管那些针孔大多是用绣花针扎的)但我不想给他看,全因为我没有心情。

我的沉默让老板摸不着头脑。老板喝了一口秘书早就精心手磨的咖啡后,面露难色,我怀疑他是喝到了纽扣,卡住了自己的喉咙。但我看见他鼓涨在肚子上的衬衫并没有崩裂,纽扣也都还健在。那一定他是发现秘书偷懒没有冲手磨的咖啡,而是敷衍了一杯速溶的给他。我倒是显得君子坦荡荡,好像业绩差不是我的问题一样。我想,这一定是我给自己的伪装,撑不住的时候,内心的空洞滋生出来的伪装。

“你辞职吧。这是我能给你的最好的一个体面的方式。”

尽管我在老板的这句话之前我就料到了这样的结局。也正是因为如此,我才那么的沉默,没有殷勤谄媚地发誓赌咒我一定要如何的努力。老板给了我一个他口中的让我保持体面的方式辞退我,我会感激他?他真对我这么好?他是老板,我是员工,我们没有什么交情,等我离开后这辈子也见不到他,下辈子也不想见。

我走出老板办公室,我早就想离开他的办公室了。这间办公室里我重来没有抬起过头,走出来的时候,我终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抬起了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担恐滋生出的伪装。我是真不知道,因为在那一刻,我还没有来得及对自己丢掉工作后的人生感到担心恐惧。

人事给我办了离职手续,效率惊人,我怀疑他早就接到了老板辞退我的命令。老板真是一个人才,辞退我还表现出一副我对不起他,他处处为我着想的姿态。

听说桌面不整洁的人要比桌面整洁的人更聪明,所以我才一直放过对桌面的整理。但没有料到,在离职的时候会如此麻烦。我想立刻走人,办公桌上没有一件我想带走的东西。事实上也不允许我带走任何东西。人事一副高高在上,我的离职让他增加了工作量的样子,不耐烦地在旁边催促我收拾好东西,该还给人力资源的还给人力资源,该碎的文件赶紧碎掉。不大的办公室异常安静,只有在晚上我自己一个人加班的时候才体验过的安静,这一大早就如此安静——我相信应该用死寂来形容——很不正常。当然不正常,看一个不正常的人被催促着离职的窘迫,当然要安静下来仔细观赏,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可供茶余饭后消遣的笑料,是他们正在做的。我能感觉到一条条目光冰冷如柱,刺在我的后背。

我回头望去,多事的同事们——不,他们已经不是我的同事了——齐刷刷地赶紧避开我的眼神,只有黄争优哉游哉地端着茶杯低头抿,翻着眼皮看着我。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忍不住,于是走到了他面前。

“你什么意思?”我质问到。

“什么什么意思?”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也不知道他该怎么回答,我没有预想过他会怎么回答,满腹愤懑不允许我仔细去预演思考。

“你乱说我什么坏话了?”我想我有责任在争吵中把话说清楚,否则他怎么挨骂的也不十分清楚。

“我说你什么了?”他还在装傻。

老板早不开我晚不开我,偏偏是现在,同事们早不视我为异类晚不视我为异类,偏偏是现在。我能断定黄争除了把我的事告诉了杜月,还特有滋味地告诉了公司里的人,至少是这个办公室里的人。

我一拳打在了他的脸上,他躲避不及,一个后仰,从椅子上翻倒在地上,那杯刚泡的茶也被打翻在了地上,我注意到,散在地上的茶叶还是我送给他的。他站起身向我扑过来,我们撕掳扭打在一起。周遭的人纷纷上前拉扯劝架,但并没有浇灭我们的火气。直到老板跑过来,说要叫保安,我们才放开对方的衣领,各自走开。

黄争指着林磊骂到:

“你这个死玻璃,发什么疯?”

转而又开始对着大家宣言:

“我有在你们面前说过他坏话吗?妈的,他是gay,你们没人知道吧,我有告诉过你们吗?”

办公室里一片哗然。

林磊捂着血流不止的鼻子,他摸了摸裤兜,好后悔自己没有随身带纸巾的习惯。林磊想马上离开,但是人事好像并不关心这场激烈而短暂的争斗,一如先前地命令林磊把自己的办公桌继续收拾干净。林磊没有理他。人事不依不饶。林磊见自己办公桌上还有一包纸巾,于是走了过去。人事一把把纸巾拿开说,这是公司的财产。林磊想一拳打歪他的鼻子,但是不自觉地手有些发抖。强忍着一手捂着鼻子,一手胡乱地收拾了桌面。他知道人事是在故意找他的麻烦,没有再等他说合格,便悻悻地离开了。林磊背后传来一阵阵哄笑。

林磊确实误会了黄争,他是同性恋的事,其实黄争也不非常确认,也只对杜月讲过。而这天早上同事们对林磊的异样眼神,完全是因为在前一天的办公室早会中,老板趁林磊在外面跑业务,有暗示在今天要开掉一个吃闲饭的人。言谈所指,聪明的人都知道是林磊。

林磊自己好像也明白过来,好像是自己主动暴露了自己是隐私。但是他还是强迫自己去仇恨黄争,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有可能做到内心的安稳。

爬上天台——

我原本是想这样安排林磊的结局。但是何必呢?生活给我们的考验是不公平的。对林磊来讲,考验是让他感受同性取向的苦恼;对我来说,考验是对艺术的眼高手低;对小朋友来说,也许就是失去了心爱的玩具……在这些不同的具像的考验下生发的感情却是抽象的,幻想、疑惑、无奈、孤独、脆弱、忍让、气愤、空虚、美满……所以人们不必对“我能感受到你的心情”而嗤之以鼻,因为这种心情是人类共有的。就像昆德拉所说的“同情”。他说,同情是能够与人共甘苦,同时能和他人分享他的情感,是最高境界的情感想象力。就按他这种说法(显得高级),既然林磊出现在我的笔下,我就有对他产生联系对他负责任吧。无形中,我已经在感受林磊的甘苦了,有形里,我也在借助文字分享着这份甘苦。

十一

林磊既然没有负气爬上就近的天台,那他就该回宿舍去呆着。他不想再在没有遮掩的露天里接受这个不可爱的世界的裁判。

林磊回到宿舍,找到纸巾,塞鼓了两个鼻孔,无奈只有虚张着嘴呼吸。许是鼻子被堵了,自己的呼吸声尤其的清楚,阵阵呼呼声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林磊,他还活着。人在受到打击挫败时,往往去想最坏的事(例如死去),再与之对比,就会得到一时的自我原寡,这是无奈的自我保护。但往往又是极端失落失败的人才会这样去想,林磊现在正这样想着。他看着镜子里淤青的脸,忍不住一拳打在了镜子上,镜子从被击处迅速裂出一朵美丽的水晶花。林磊放声哈哈大笑起来,他在笑他无意中创造了美。他又怒吼着哭了起来,他在哭镜子上的瓣瓣花朵里有了更多的自己。

关于林磊的宿舍这里还要多说几句。自从李丹丹搬了进来,“羊肠小道”早不见了,生活用品都成了双份,但却比之以前还显得宽敞得多。只有那些推销产品,包括“梦幻输酒器”像作家摒弃的词句胡乱地堆砌在墙角。林磊过去猛踢了它们一脚,心里痛快了许多,脚尖疼痛了不少。林磊躺在床上,给李丹丹发了消息,说自己辞职了,就要搬走了。李丹丹在研发部门上班,手机使用管理很严格,直到午餐时间才得空给林磊打来了电话。林磊在床上干躺着,软绵绵地只是重复了自己辞职的消息。他还是无法直面现实,没有勇气向李丹丹坦言自己是被辞职的。李丹丹安慰他不要想太多,等她下班回来,嘱咐他中午出去吃点东西。林磊没有胃口,但李丹丹的话就像是这个冰冷世界里的一股暖流,他不想辜负,于是在手机上叫了一份外卖。

我该怎么办?等李丹丹回来,我就让她把东西搬回她的宿舍,也许她会让我也搬过去。还好,我还没有到要流落街头无路可走的地步。

咚咚咚的敲门声惊得我打了个颤,我不知道我在怕什么。确实也饿了,希望我伤痕累累的脸不会吓到外卖小哥,如果他害怕了,我会告诉他,辛苦了,我会给你五星好评的。打开门,站在林磊面前的不是外卖小哥,而是杜月。她两手捂着口鼻看着林磊,眼里朦胧着,不可思议的样子。林磊请她进屋,请她坐,她不坐,问她喝水,她摇摇头,问她怎么没去上班,她说黄争给她打了电话。林磊继续躺到了床上紧闭着眼睛,杜月一直挎着包站在林磊面前,跟他说抱歉。林磊问她为什么感到抱歉,她说她没有保护好自己的朋友。林磊哭了。她坐到床沿,林磊感觉到她温软的手指在他脸颊摩挲,他不知道她是在抚他的伤痕还是揩他的泪水。林磊坐起身来,靠在她肩上嚎啕大哭起来,无所顾忌。她抱紧了他,手轻轻拍抚着他。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林磊奇怪李丹丹怎么还不回来,给她打电话,没有接,再打,就打不通了。林磊赶紧下楼四处寻找。最近网上老是能看到吓人的新闻,这让他越想越着急。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他这才跑回宿舍楼,问宿管有没有见过李丹丹。宿管阿姨说她早回来了,临末仔细打量了一下林磊,不忘提醒他这两天就赶紧搬走,林磊的房间要来别的新人住了。林磊来不及感到眩晕,他跑上楼,敲了敲李丹丹的房间门。敲了许久,门才不耐烦地开了,李丹丹两眼通红,恶狠狠地盯着林磊。林磊还没开口,李丹丹就一个巴掌扇在了林磊脸上。林磊早上的伤,在这一刻加倍地痛起来。

“骗子,你就是个骗子!”李丹丹难有的歇斯底里着。

林磊委屈地问:

“怎么了?”

“为什么隐瞒你是同性恋的事实?”

林磊这才恍然早上的事已经传到了她耳里。

林磊有好多话想说,但又无话可说……只是声若细蚊地强辩着说:

“我已经在看医生了……”

在爱人的诘问面前,林磊真的承认了自己的同性取向是病,多么可悲,多么伤人。

“你还跟我好……”李丹丹捂着嘴,揩着泪泫然大哭。

随即砰地一声,李丹丹关上了房门。

林磊撕心裂肺地安静在门口,一无是处地不知所措。

等林磊到回过神来,转身回自己宿舍时才发现刚才紧张着去寻李丹丹,忘了带钥匙。林磊不得不收拾好残破的心情,下楼又找到了宿管阿姨,请她帮忙开一下门。她明明听见了林磊的请求,但转身看见是林磊后又转过去看着电视,手里不慌不忙地打着毛钱。林磊攥紧了拳头,深呼吸后更加诚恳地央求她帮忙,她才缓缓地放下手里的活,一边在抽屉里摸索一大串钥匙,一边说:

“我跟你讲,你最好明天就搬走好吧。”

林磊的脚指头狠狠地抓着鞋底,微笑着说:

“好的,你放心。”

林磊看见墙角的“梦幻输酒器”,欢快不已。往里掺满了酒,在密密麻麻的针孔密布的手背上扎了下去。他静静地躺在床上,看着滴滴美酒,一滴一滴地滴落着时光,美好了现在。林磊愈加觉得开心。看着手腕的血管,莞尔一笑……

我却笑不起来,故事讲完了,但这终究不是一个牛×的故事。

<完>

相关文章

  • 越人歌

    那一晚 我从塞北秋风中走来 提一柄长剑,携一支玉箫 你从江南杏雨中走来 着一身轻纱,谱一曲古谣 旧砚,笑靥终成云烟...

  • 越人歌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 越人歌

    在职场的第一天之后,偶遇越人歌,虽然之前就知晓其中的“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今日一窥全诗,才真确体会到...

  • 越人歌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夕,得与王子同舟。 午后的阳光一点儿也不慵懒。没有女孩子坐在角落的高脚凳,用胳膊肘撑...

  • 越人歌

    永苏三年,楚水流淌,细波散碎了阳光。江子晳闭上眼睛,有悠扬歌声传来。 “羽韶,你可听得懂那女子唱的是何?”身边的侍...

  • 越人歌

    《越人歌》 此刻万火熄灭,你独坐孤灯。 此刻我说黑夜黑夜亘古。王老去,躯体渐残,疆域风声鹤唳。断发文身的荷戟少年,...

  • 越人歌

    越人歌 先秦:佚名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

  • 越人歌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

  • 越人歌

    你来 我不在 歇一会儿吧 在这巨大的石头上 浅浅地坐一下 看清凉的水们 从脚下石头边温和地缱绻 坐得腻了 就起身走...

  • 越人歌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越人歌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aghukc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