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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佛陀说法 之一

听佛陀说法 之一

作者: 我心安处即是家 | 来源:发表于2017-01-14 19:04 被阅读0次
    我们并没有自己想象地那么有原则,一旦接触杂染的境界,是很容易被拉下水的。

    慈氏菩萨复白佛言:“世尊,修奢摩他、毗钵舍那诸菩萨众知法知义。云何知法?云何知义?”

    在第十门中,佛陀曾告诉弥勒菩萨,修止观有依法、不依法,依法又有总别之差,那到底什么是法、义呢?在此弥勒菩萨又替我们慈悲请问佛陀。

    解深密经-分别瑜伽品
    第十二门:知法知义门
    学习笔记
    一、知法

    佛告慈氏菩萨曰:“善男子,彼诸菩萨由五种相了知于法:一者、知名,二者、知句,三者、知文,四者、知别,五者、知总。云何为名?谓于一切染净法中,所立自性想假施设。云何为句?谓即于彼名聚集中,能随宣说诸染净义依持建立。云何为文?谓即彼二所依止字。云何于彼各别了知?谓由各别所缘作意。云何于彼总合了知?谓由总合所缘作意。如是一切总略为一名为知法。如是名为菩萨知法。

    佛陀先告诉弥勒菩萨,所谓法,分成五种:
    1、名: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原本都是无名的,人们为了交流方便,给每样事物安立一个名字,佛法说,这叫“假名安立”。既是“假名”,可见这名字不是它的本身。

    2、句:由名串联起来的,句子可以完整地说明事物之间的差别,以及意义。

    3、文: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个的文字。是组成名和句的最小单位。

    4、于彼各别了知:就是第十门中的缘别法,也就是对十二分教各别地思惟。

    5、于彼总合了知:就是第十门中的缘总法,就是思惟一切法的真如理性。

    总的来说,法是由文字组成名词,再组成句子,然后由句子组成一部部经论,对这些经论进行各别思惟或者综合思惟,就是知法。

    二、知义

    仅仅知道法是不够的,还需要知道法所表达的意义,才能帮我们更好地解析这个世界,以及在世界中生存着的我们。

    佛陀从四个角度来说明义,可是因为涵盖的内容极其广博,我的智慧浅薄,唯识学基础又不扎实,在学习的时候烧脑烧到快短路,因此根据演培老法师和妙老的教授,加上了自己的理解,方便地把这四个角度做了一些归纳,主要是让自己能够更好地记忆。

    第一种分类:从染净法的十个特点来观察

    任何一种法投射在我们心里,都呈现出染净两种相貌,各有其共通点和不同点,归纳起来有十种,分为五类。

    “善男子,彼诸菩萨由十种相了知于义:一者、知尽所有性,二者、知如所有性,三者、知能取义,四者、知所取义,五者、知建立义,六者、知受用义,七者、知颠倒义,八者、知无倒义,九者、知杂染义,十者、知清净义。

    善男子,尽所有性者,谓诸杂染清净法中,所有一切品别边际,是名此中尽所有性。如五数蕴、六数内处、六数外处,如是一切。

    如所有性者,谓即一切染净法中所有真如,是名此中如所有性。此复七种:一者、流转真如,谓一切行无先后性;二者、相真如,谓一切法补特伽罗无我性及法无我性;三者、了别真如,谓一切行唯是识性;四者、安立真如,谓我所说诸苦圣谛;五者、邪行真如,谓我所说诸集圣谛;六者、清净真如,谓我所说诸灭圣谛;七者、正行真如,谓我所说诸道圣谛。

    当知此中,由流转真如、安立真如、邪行真如故,一切有情平等平等;由相真如、了别真如故,一切诸法平等平等;由清净真如故,一切声闻菩提、独觉菩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平等平等;由正行真如故,听闻正法、缘总境界、胜奢摩他、毗钵舍那所摄受慧平等平等。

    1、尽所有性和如所有性

    我们可以记忆成从法的外相和本质来说,这是染净法共有的特征。无论杂染法还是清净法都有其不同的品类差别和边际,比如有为法总不出色受想行识五类,而这五蕴中,色蕴总摄了一切色,除此再无余色。

    法在我们心中虽呈现染净不同,但如果我们能够离开遍计所执,就能了解到,它们的本质都是一样——无有自性,这就是所有真如。

    染净法各有它的特质,这些特质归纳起来有七种,仔细观察,我们发现这七种特质造就了四种平等:
    1)一切有情众生都在生死中流转(流转真如),由烦恼而产生种种邪行(邪行真如),由邪行再感得痛苦果报(安立真如),此生故彼生,相互勾锁,轮转不休。

    2)一切法中都没有真实的自性(相真如),皆是缘生而起,唯识所变(了别真如)。

    3)所有圣者都不再为烦恼所系缚,息灭了惑业苦,证得了清净的灭谛(清净真如)。

    4)所有行者皆是通过闻思修而生起智慧,证悟真理的。

    这四种平等的前两种,正是我们的所观境,通过观察三界的惑业苦,和法的真实相,努力闻思修,可以证得灭谛。这和第二大分类(境行果)是相似的。

    2、知能取义和知所取义

    能取义者,谓内五色处,若心、意、识及诸心法。
    所取义者,谓外六处。又能取义,亦所取义。

    法的生起,是由于我们的心去取外境,因此有能取和所取。

    “能取”包括五色根(眼耳鼻舌身)、前六识、第七意(末那识)、第八心(阿赖耶),以及诸心法相应的心所。

    “所取”包括色声香味触法的外六处,也包括前面能取中所包括的所有对象,因都是意识所缘取的对象。

    知道能取所取,我们平时就要对所取的对象小心地简择。我们并没有自己想象地那么有原则,一旦接触杂染的境界,是很容易被拉下水的。

    3、知建立义和知受用义

    建立义者,谓器世界,于中可得建立一切诸有情界,谓一村田、若百村田、若千村田、若百千村田,或一大地至海边际,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赡部洲,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四大洲,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小千世界,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中千世界,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一三千大千世界,此百、此千、若此百千,或此拘胝此、百拘胝此、千拘胝此、百千拘胝,或此无数、此百无数、此千无数、此百千无数,或三千大千世界无数百千微尘量等,于十方面无量无数诸器世界。
    受用义者,谓我所说诸有情类,为受用故摄受资具。

    这一对可以记忆为法的外在构建,依报的器世界是正报有情界的依止,而有情有三界、五趣、四生等差别,因此随不同业力变现有无量的器世界。

    一开始,我对于佛陀说这一段很不理解,而且资具本来就隶属于器世界中,为何还要再单独说明呢?后来我想到,我们都离不开外在的器世界,也依赖各种资具的滋益才得以生存,而且一切有情都希望离苦得乐,因此我们对于外在环境和物品的好坏最为敏感。在止观中多观察思惟净土的功德,秽土的过患,能够策励我们生起欣求和厌离。

    4、知颠倒义和知无倒义

    颠倒义者,谓即于彼能取等义,无常计常,想倒、心倒、见倒;苦计为乐,不净计净,无我计我,想倒、心倒、见倒。无倒义者,与上相违,能对治彼,应知其相。

    这是染法和净法产生的根源。无明炽盛的众生,不能了知三界不净、苦、无常、无我,因而无常计常、苦计为苦,无我计我,不净计净,这是想倒;又由想倒进而产生贪爱等烦恼,这是心倒;在颠倒妄想境界中,产生邪见,是见倒。

    无倒是对治“常乐我净”的颠倒,明了万事万物的真相。

    佛陀在此用了八个字来说明“无倒义”:与上相违,能对治彼。可是如果你真正修行过,你就会知道这对治有多难!然而难行能行,难忍能忍不正是菩萨行者应该具备的精神吗?

    5、知杂染义和知清净义

    杂染义者,谓三界中三种杂染:一者、烦恼杂染,二者、业杂染,三者、生杂染。清净义者,谓即如是三种杂染所有离系菩提分法。善男子,如是十种,当知普摄一切诸义。

    这一对是法的相貌,分杂染和清净两种。杂染法包括了三种:烦恼杂染、业杂染和生杂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惑业苦。这三种杂染由烦恼为因,随顺烦恼造种种业,由此诸业,感得种种苦;又由苦而生诸多烦恼,辗转轮回,生死相随。

    惑业苦三杂染会系缚我们在生死流中不得出离,唯有修习三十七菩提分法,断除三种杂染,才能得到真正的清净。

    这十种相是先站在宏观的立场上来说:一切法都有其品类边际的不同,也有其本质的相同;然后告诫我们要观察能取的心和所取的境,此二者相对应,即可生起种种法;接着介绍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器世界和资具物,也有净秽的不同;最后指出由颠倒生起杂染法,由无倒而证得清净法。

    听课笔记:http://mubu.io/doc/hyF_4OkYh

    感恩演培老法师和妙境长老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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