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个小县城,虽然离着孔孟之乡是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距离,可是对待婚丧嫁娶这些事情上,也是有着一些“规矩的”。
就如今天,我和静,就是去履行“媒人”的职责的。
虽说男家女家都不是外人(一个是老同事的女儿,一个是我家儿子和静家儿子共同的同学,而且男孩女孩还是小学同学),可是人家他们两家的大人不认识呀,那就得按“规矩”办。
今天呢,主要是卡汇彩礼,然后给女家送去“穰子钱(我们这里有女家做配送的被子,男家给送穰子【穰子,棉花弹好了之后的叫法】的习俗。如果不送穰子,也可折算成钱,也行)”,送去婚书(注明结婚时需要注意点事项,诸如找伴娘要避开和新娘相冲的某些属相,再诸如接新娘的车要车头冲什么方向等等之类的问题)。
女家可以留男家长辈及男孩还有媒人吃饭,也可以不留。今天我们是被留下吃饭的。不过是在县城里的饭店。
因为是十一长假,饭店里中午吃饭的人很多,吃饱饭回到家的时候已经两点多了。
总算又完成一件事情。
假期事情多,一件一件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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