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以身试法者必被绳之以法

以身试法者必被绳之以法

作者: 0c131e226abd | 来源:发表于2020-02-08 23:07 被阅读0次

        在举国上下战疫情的紧要关头,也出现了一些无视法律法规、不听劝阻、强行冲卡、拒绝检查的逆行者。山东《青岛:防疫期间进小区不登记推倒保安,滋事男子被拘15日》《引以为戒!坊子新区某小区居民张某某因拒绝配合卫生防疫工作被公安机关依法教育训诫》,安徽《不配合小区防疫管理,合肥男子驾车撞击小区大门被行拘10日》,内蒙古《严惩!鄂尔多斯一男子故意破坏小区门口防疫设施,被警方拘留7日》《拒不配合疫情排查、强行闯卡,乌兰察布9人被行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不配合防疫管理,强行冲卡,涉嫌寻衅滋事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这些人公然挑战社会公德和法律底线,在以身试法的时候,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遵守法律法规,配合防疫管理,既是自我保护,更事关防控大局。如果有公安、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向您询问情况,请积极配合。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共渡难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以身试法者必被绳之以法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ajbwxh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