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微信公众号历史重温2016年8月17日文章《两个惊天大案对社会的影响,发人深思》的点化,想吐吐心中的憋闷。
2006年南京彭宇案,好心的彭宇遇到街上摔倒的老人受伤,上前扶起老人送往医院并给予200元帮助,而老人却诬陷彭宇将其撞到并诉之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老人应该得到4万元补偿费用。法官最著名的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送她去医院?
随后,中国的大街上每逢有人摔倒,旁人竟不敢扶。呜呼,哀哉!
类似的案件国外也发生过。
上世纪八十年代,比利时布鲁塞尔,一个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露台受重伤,一名男子路过的时候发现了伤者,这名男子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然后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报警后离开。但事情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于是,警察成功地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
但是,判决却截然不同。
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作出该男子无罪释放的判决。当时法官给予的判决宣言是这样陈述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物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到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表面上看,法庭不仅仅是单纯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历史重温如是说)
是啊,两个不同的国家的两个截然不同的判决对两国社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都在随后的日子里影响着人们的心理判断,指导着人们的日常生活行为,自然而然地或塑造、或维护、或打破、或颠覆原来的社会秩序。这是法律的功能、价值所在。
为什么中国法官会有这样的思维?因为目前中国社会相当一部分人都有这样的思维!你扶起摔倒的老人,肯定是你撞的了!这个漂亮的女人有钱,肯定做了某种牺牲了吧!你升迁那么快,肯定会溜须拍马喽!做生意做得那么好,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吧!你爸是公务员,肯定有权有钱了……
不可否认,当今中国是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许多原本可贵的价值观被毁的面目全非,社会诚信,政府威信不复存在;公德、师德、医德、企业良知尽失,道德滑坡等等。社会问题有它产生的环境和原因,作为各行各业的普通一员,要立足本职工作,做好自己的本分就是在支持社会秩序的重建和维护,政府人员要有社会公仆的意识,医生要有救死扶伤的医德,教师要有为人师表的师德,各行各业要有自己的职业道德。作为法官,就是要运用自己的深厚的法律功底和素养,运用自己丰富的人生阅历,在判决中充分阐述法理、情理,说服当事人,说服社会大众,普及法治理念,影响和指引人们在随后生活中的日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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