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因果关系
回复“对不起”这句话的最正确的选择,应该是“没关系”,正是因为“因果”,所以才诞生了“关系”。
这个世界不存在完全肯定的因素,所以也就不存在完全肯定的果报。你说一句,我说一句,大家三言两语就能解释的事情并不是很多,因果也是这样。想要解除关系,那就套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施加给对方,无所谓这样,无所谓那样,于是乎事情就有了圆满结局了。
不敢苟同。
我之所以为我,因为“我是我”,果为“我是我”。
(六)谈“于是乎”
教书先生的惯用名词:“于是乎”,这并不违反规则,相反的,这是规则的催化剂。“于是乎,于是乎”,事情的因果关系就了结了。教书先生教授知识的根本,就是“于是乎”,学生听了开心,家长听了放心,外人听了安心。
世界上哪有这么多的“于是乎”?答案,在大家的心里。
于是乎,大家也就释然了。
(七)也罢也罢
破执,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想要破执,就要先前想到“所执的事情”,然也并非容易之事。找到之后,仍然需要耗费精力与体力与执念格斗。相对论的真实含义应该是这样:“我爱,我执。”
不如我教你一种方法,“也罢也罢”。
(八)知识用途
进入新纪年之后,人类拥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回忆。知识的全部用途,就在于回忆。知识时常更新,原因就是这样了。学以致用,任重道远,作用就在于此了。
知识的来源,分为两种:看得见的知识与看不见的知识。看得见的知识,在书本上;看不见的知识,在大脑里。且不分这两种知识哪种重要,谈一下爱因斯坦的大脑被解刨这件事。(下面请看第九章节)
(九)1230克
爱因斯坦的大脑,只有1230克,你不要问我消息是否准确,就像你不要问我天上的星星到底有几颗。
他是无罪的,我只能这样说。逝者已逝,而我要做的和我想做的,无非就是辩证黑白。口说无凭,事实为证:
爱因斯坦是一个无比聪明的人,首先他必须是这样,所以他才是爱因斯坦。当我们讨论他的时候,不妨设想一下,如果我们是他,那么我们该如何收场。英雄是刚烈的,学者是智慧的,无知者是无畏的,三者都没有错,后人却把他们当成某种莫须有的用途加以利用,这,是罪过。
(十)宣告无罪
人类最后,以“宣告无罪”的结局收场,然而自己却浑浑噩噩,以失败告终。
倘若人类是无罪的,他们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为什么还会有滔天累累的罪行?如果是因为罪行不与他们形影相随,那么,他们会失去自己的影子,也就是说,他们的影子,就是他们的罪行。这,是人类有罪的证据。
我所说的影子,并不是光影,而是与人类如影随形的东西,比如说气质,比如说气场。这些东西都与人类相同地不可磨灭,直至人类死亡。
所以,人类有罪,并且罪证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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