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想通了,人没有山好、水好样样都好的。
有一个朋友,本来不是她顶职的,她却想办法把姐姐的指标给占了。她们之间是堂姊妹,有一个叔叔是无子女的,单位上同意可以让一个人接替。为这事,闹得非常不愉快,二家父母都互相𣎴说话了。当时她已结婚生子,嫁了一个义乌人,嫁他时,在我们当地经商。姐姐年龄大了,还没成家,已经是剩女的年龄了,姐姐颜值没有妹妹长得好看。
妹妹上班后,由于工作是铁路乘务员,上二天休二天,跑长距离或者套着跑的时候一个礼拜工作,一个礼拜休息。孩子根本不能照顾,刚开始老公会一起照顾,随着时间推移在当地生意越来越不好,也少了帮手。于是男的回老家经商了,女的又好少回家,回趟家也不容易,路途遥远。慢慢产生了隔阂,接踵而来就离婚了。儿子给女方,一直在这边带的,外婆舍不得外甥离开。男的立马娶妻生子了,而女的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直到退休都没有嫁出去。
但愿,她能想明白。她要么拥有“山”要么拥有“水”,不可能山水风光同时能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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