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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北方》(八)

《南方·北方》(八)

作者: 椰岛晓露 | 来源:发表于2024-02-25 15:46 被阅读0次

    我和沐静相约,一周一次练习,写下我们的南方和北方的风景、民俗、人或事等。文字不争高下,相互成全与陪伴写作最为宝贵。两人单发,链接对方。

    《南方·北方》第8篇。


                              正月十六

    今天是2024年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日。十五元宵十六过,这是我最近两年才了解到的。

    《儋州风物》里介绍,白马井的正月十六是儋州过正月十六的地方中最为隆重的。俗话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正月十六是春节各种庆典活动的尾声,儋州地区有“十六不完年不完,不完十六不完年”的说法。正月十六日,白马井的居民们早早起来烧水、幸鸡杀羊,打扫门前屋后,码头上挤满了买海鲜的人们,张罗一些山珍海味,迎接亲朋好友的到来。

    白马井正月十六有三大活动:“舞龙”“妆台阁”“迎神”等活动。白马井人舞龙有个习惯,总是以各坊为单位,用竹篾扎成的龙骨架,然后用不同颜色的布作为龙皮和龙鳞。龙一般分为青黄龙各两对,共四条巨龙。扎龙者把龙头扎得张牙露嘴,吐舌含珠,双目鼓起,眼珠瞪圆。龙身以竹篾扎成每节约1.5米长的圆柱,然后,用事先制作好的龙皮(长花布)把10多个圆柱连起来,以便舞动。舞龙时,鞭炮齐鸣,浓烟滚滚,鳞甲翘起,有龙腾祥云之气概。龙的尾巴用有弹性的铝片或硬纸制作,挥舞起来,栩栩如生。整条龙体约有20多米长,需要10多个身体强壮的男子举舞。舞龙时走街串巷,腾挪跌宕,很壮观。“妆台阁”是街坊巷室妇女们的拿手好戏。事先,她们在街坊邻里,她们挑选俊男少女,尤其是给一些漂亮的少女扮为中国美女之首西施、倾城之色王君和宫里丽人杨贵妃等的长相,每年都以不同的容貌呈现在“台图”里,给人以崭新的视角和美的享受,男孩的模样多是大闲东海的哪吒,以脚踏风火轮,手握长不,极目远方的形象出现,或是唐僧西天取经,头戴皇冠,双腿盘坐,胸前掌合,嘴念佛经的容貌,十分安详。“迎神”主要以迎伏波将军路博德和洗英洗太夫人为主。如今,正月十六习俗中融入“调声”“打篮球”“文艺表演”“游园”等活动。

    云南陆良,正月十五“过小年”,正月十六闹元宵,不过正月十五过正月十六。白天的民俗活动,大致是耍龙、舞狮,更早以前还可看踩高跷。傍晚时分,陆良人要逛南大桥。乾隆《陆凉州志》载:“永宁桥,原名城南桥,又名会津桥,在南关外。洪武二十三年建,以木为梁,遇朽坏,动官银搀修,至万历间,官民捐资伐石于今桥之下首盘址建筑未竣,屡为洪涛所摧,至崇(正)祯九年,众姓复出资从于今之旧处仍架木为梁,今易石。”明、清以至民国所列“八景”,南大桥两岸景色居多:旧城烟柳、板桥春水、大觉晓钟、湘浦渔灯、鲁昌禁蛙等。关于元宵逛南大桥,民国《陆良县志稿》地舆志七·风俗简单的记录:“......元宵各里张灯以庆丰稳(应当是‘穰’字),老幼相携游于会津桥,名曰‘祛百病’......”正月十六晚,南大桥商贩云集,人们买杂糖、花生糖、小吃、彩灯。人们丢石子进南大桥,据说到南大桥丢第一颗石头,小孩的病就公好了;丢第二颗石头,家里烦扰不顺之事烟消云散;丢第三颗石头,全家欢欢乐乐团团圆圆。也有丢三颗石头,点三炷清香,清香上裹印有“清洁平安”、神像的“甲马”或三张黄色烧纸,丢石子后放一封鞭炮的。小摊贩们现场制作米花糖、麻依馓子等,引人聚集围观。去大觉寺赶庙会、撞撞清钟、看看弥勒大佛、听听新式山歌、烧烧高香,也是正月十六的选择。

    云南陆良正月十六元宵节还“闹青”“偷青”“捞青”。陆良方言说“偷”不叫“偷”,而叫“闹”(音)。“偷”,一般意义与坏行为联系,“偷盗”“偷窃”“小偷”,也有好的意义的,如“你偷走了我的心”。偷青是一种中国民间习俗,每逢农历正月十二至十五日晚上到别家地里去“偷菜”。“偷青”习俗由来已久,自唐代以后就有了这一习俗,之后曾广为流传,尤其是明清时期几乎遍及中国各地区各个民族。但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改变,在许多地方“偷青”习俗也被人们逐渐淡忘。每逢农历十二至十五日晚上,如果“偷”菜挨菜园主人诅咒得越刻毒就越“旺相“。另外,如果“偷“回的青苗,如有生菜则寓意“生财“,有萝卜菜头则寓意”彩头”,有青葱则寓意”人聪明”,有大蒜则寓意“好打算“。“偷青”比耍龙、舞狮更容易参与!届时,陆良人,尤以年青人居多,白天“踩点”,夜深人静,三五成群大大方方去“偷青”:去到某个菜园子,先掐一片青菜叶扫扫身上,然后各类蔬菜拔一点,大多数是青菜、白菜、蒜苗、花菜之类的,还有挖藕的,然后去某家煮着吃了,吃完各自回家。被偷的人家不会生气,反而会感激,因为人们都在祈求幸福平安,偷青意味着会给偷的人家来年带来好运,菜叶青青表示“清吉平安”。真是会“闹”!

    无独有偶,生于江苏兴化的庞余亮有一篇文章《十六夜的火堆》,他写正月十六的“偷糍粑,撩人骂”与云南陆良“偷青”有异曲同工之妙:“十六夜,炸麻花,偷糍粑,撩人骂。”“十六夜”是指正月十六的晚上。这天晚上是一场规模不小的喜剧。喜剧的主角不是抱怨我把干净衣服弄脏的母亲,也不是恢复了严肃表情修理农具的父亲,而是我们这些半大的孩子。 “炸麻花”是把玉米粒放在铜火炉里面炸成麻花。正月十六的晚上,炸麻花能炸瞎老鼠的眼睛,麻花炸得越多,老鼠死得越多。“偷糍粑”是指我们必须到别人家偷“团”。“团”是我们这儿腊月里做的糯米团,蒸好了放在水缸里可以一直吃到端午。平时不允许“偷”,可正月十六可以“偷”。“偷”其实是一种仪式,彼此心知肚明,但被偷的人家必须要骂“小偷”, 而做“小偷”的我们最喜欢听人骂,因为在正月十六夜被人家骂了是最吉利的,能去晦气。“偷”来的“团”必须当天晚上切下来,炒成糍粑吃掉。吃完糍粑的我还要赶赴喜剧的高潮部分,那就是到打谷场上跳火堆(又叫“跨屯事”,“屯”是易经里所说的困难之事,“跨屯事”是指把一年最倒霉的事全部抛弃掉)。火堆是用稻草点燃的。跳火堆时,总是父亲先跳,接着是母亲,再后来是哥哥,接着是我。我在我的长篇小说《丑孩》的结尾处,就用了跳火堆这个情节……”

    李修文的散文《恨月亮》,写的是贵州黎平的偷青:“正月十五,元宵节,我和小蓉,我们离开了镇子,要去她的村子里偷青——不是偷情,是偷青:此地的风俗是,元宵,趁着月黑风高,年轻人一定要化身为盗贼,前往相熟人家的菜地,管它白菜、萝卜还是豆苗,偷了就走,绝对不会有任何后患。不偷青的小伙子,娶不上媳妇;不偷青的姑娘,嫁不出去。唯一需要讲究的是,偷盗的对象一定要相熟,最好是没出五服的亲戚,如此,偷青和被偷青的人才不至于伤了和气。”这个浮肿的姑娘她有尿毒症,她之所以在这小旅馆里帮工,是因为在外打工的三个弟弟给她寄来了钱,让她终年都在镇子上的小医院里住院,可她心里终究难安,所以,她觉得身体好受一些的时候,便在小旅馆里做些自己能做的事,弟弟们的钱,她是能少花一分就一定少花一分。她如此想去偷青,是因为在外打工的三个弟弟,还没有一个娶上媳妇。他们好几年都没回来,自然地,好几年都没偷过青了,所以,为了他们娶上媳妇,她年年都偷青。她也不知道有没有用,但是她又想,她去偷过了,总好过没有偷。走过冰渣路,无月之夜,惊魂穿过松林,跑过“一线天”,月亮出来了!李修文写道:“一如贵州黎平的后半夜,在田埂上歇息了一小会儿之后,我和小蓉,对视了一眼,她笑着,我也笑着,我们站起身来,连商量都不用,面朝着村庄,面朝着白菜、萝卜和豆苗,开始了不疾不徐的奔跑——是啊,到了这个时候,我们再也用不着狂奔了,你看,村庄伸手可及,菜地伸手可及,小蓉的弟弟们,他们的婚事也伸手可及,再说了,只要月光高高在上,一切就都来得及。”这真是一篇让人回味良久的散文!

    我们在儋州过春节,正月十四上班,正月十五放假,正月十六再上班。上班也就上班、吃饭、睡觉、读书和写作,喜乐苦忧,一一如人,唯喜正月十五与来椰岛休假的三平姐姐微信短聊,晚饭吃了黑芝麻馅的汤圆,其余不提。


    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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