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简书”。在90PM的人生如GAME的一文中看到听了好久但是一直没有实际行动的,话——“开始你自己的事业,给别人打工是不可能变得富有的。财富来自于你拥有的可以赚更多财富的东西,比如白手起家的公司是最有力的资产。让你的资产不断增加,最终他们会让你不再需要任何工作。”
都知道李嘉诚说过“打工是最愚蠢的投资”,“最磨练人的工作是推销员”。在崇尚“技术”一词多年后,我转行做销售,收入稍微提高点,脱离了研发机构的束缚以为有广阔的平台,但发现无论任何一种职能,只要存在部门,那么就有其明或暗的条例,规则对你加以束缚。在认清这种情况下,我开始摸索创业。
个人喜欢吃喝,欲与同伴合伙开一间双型酒吧。白天可吸纳学生群体的小资饮食店,晚上可通过灯光和摆设转为小型酒吧。位置在深圳,前期预付加装修最少6W。月租6000.不谈回收周期,光谈月回本盈利,初步预算月销售额如果要在1W,去除租金4000,除去成本50%,剩2000.1W的销售额平均下来一天的营业额要333元。按每人消费50元,一天要有6个人消费。那么两人分钱就没人1000元。如果按我们现在的工资水平,这个倍数要翻至少6倍。36个人一天至少。在深圳这种地方。恐怕风险过大。
所以,对于创业,基点到底在哪里?打工的意义是否就是积累创业资本与前期经验?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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