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直白的反对意见是一种实践性的意见:允许公司因其员工死亡而获得经济利益的做法,对于工作场所的安全几无裨益可言。相反,一家缺乏资金的公司如果可以因其员工的死亡而得到数百万美元,那么它就会滋生一种反向的动机,即在健康与安全措施方面偷工减料。当然,任何一家负责任的公司都是不会公然依照这种动机行事的。公司故意加速其雇员的死亡,乃是一种犯罪。允许公司为其员工购买人寿保险的做法,并没有为它们发放杀害员工的许可证。
人寿保险一直都是一体两面的:既是一种为了共同安全的风险分担,也是一种无情的赌注(即一种针对死亡的套购保值措施)。这两个方面共存于一种不稳定的联合之中。由于缺失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人寿保险所具有的那个赌博面,有可能吞没最初证明人寿保险正当性的那个社会目的!
2.感悟:
保险单也是好的,只是人心难测,雇主不把全款给当事人的道德问题,才是需要反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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