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这一生没有遇到一个值得我付出全部温柔的女人,或者没有留下一部令自己满意的作品,那么,我的墓志铭上只会有两个字:白活。——题记
我是《梦的第一人称》里那个惶恐忧郁的少年,我是《北极星在看我》里的那个午夜游荡在大学路的孤魂,我是《她来看我的小说》里的那个极度自恋又自卑的青年,我是《黑白绘》里那个色盲的年轻人,我是《淮海路500号》里的那个黑人男子,我是《道德经》里的那只刍狗,我是普鲁斯特笔下的似水流年,我是玛格丽特埋葬在《情人》里的那段忘年恋曲,我是篝火。我是帕格尼尼手中的那根D弦,那根弦据说可以刺中任何人的心事。我是奥沙利文手里的那根球杆,那一杆的风情精准而潇洒,我是小李探花手里的那把飞刀,那把刀平静又危险。可我大多数时候表现的更像二半夜里某醉汉留在墙角的那滩小便,低俗下流的像个床头才会讲起的笑话……我在驻马店丢失了一双羊皮手套,我也失去了一个三门峡陕州的朋友,这两件事至今令我感到忧伤,可最让我不安的是我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写出的字令无法取悦自己。 那种感觉像极了在台球桌上完全失去了手感。(这球打不进吗)
自从我在《做人与做文》里写过:不够厚重的笔触,如同一个男人过于单薄的肩膀,前者无法准确表达忧伤,后者无法承载女人的梦想。我几乎就不能写字了。这十年白驹过隙,此人行尸走肉,常常不能自己。他在等待,还是沉淀,等一个人,等待灵感,沉淀自己,沉淀出一个故事!直到最近我右手的食指时常隐隐不安,我知道他想说话,他需要表达,可他几乎忘记了该如何表达。那么,我要白活了?我要“英雄无用处,酒色了残生了”吗?还是说“豪门”建造了温暖的巢穴,我藏身其中已不知年月。
我不要。
我今天告诉一个人,我要把这一生之所见可爱的、有趣的、个性化的人写在我的故事里。其实,我想说的是我要把我这一生所有值得记录的人跃然纸上,从男一到男十三,从女一到女十八,从江南到北环,从蓝堡湾到中原,从三门峡到驻马店,从春泥到秋霜,从冬雷震震到夏雨雪,从青丝到华发,从一朵花到一个家,从你的指尖到每一寸肌肤,从你的名字开始……
我不想再取悦任何人,我的文字或者生活,我都不要刻意堆砌。也许你可以在球桌上放我“后1”,但我的人生不能再“免8”。我要的是令我心动如初的,令我甘之如饴的,令我血脉喷张的,令我念念不忘的,我要的是我的字如鲜血一般把故事涂上纸,我要做那个人。那个人不是别人,可那人却在别人心里活着。
欺我,辱我,贱我,不如杀我。
爱我,敬我,给我,不如信我。
我并不十分期待我的字跟故事被刻版印刷,最后妇孺皆闻,人尽皆知,那看起来太像一个励志故事。并非人间不值得,是我不值得被如此对待。我只是个混混,从前是,以后也会是。我从来不知道该如何写字。就如同我说自己,我并不是一个好人,我能好到哪里去,我不清楚,可能坏到哪我太清楚了。我杀不了人,只能诛自己那颗被红尘和人海挤兑出两条青筋的心。
我甚至,不期望我的字被认同,写字对我来说是一件十分自私的事,那种感觉近乎于爱上一个人之后的偏执。他是不同的,他的字也当如此。
我说过,拥有艺术家的敏感,却没有成为艺术家的条件,是此生最难过尴尬之事。可我不会画画,不会唱歌,不会跳舞,连一点生活里的妥协和苟且都演绎的像个浮夸笑话。我毫无天分。如今,我不这么想了。什么是艺术?什么是艺术家?活着就是艺术,活下去就是个艺术家。这一生最廉价之珍贵,是我还能如此表达。啦 啦 啦,连标点符号都想省略的那种表达
我想对所有陪伴过我,照顾我的人回报微笑,可我笑不出来,就像我不会仰袋口和假摔。这些人令我足以令我热泪盈眶,可我哭不出来。我想对待我身边的人,温暖善良,可我不是个演员。我连第二人称的句子都写不好。原谅我的暴躁,我一定比你还难过,因为我能记得的都会记在心里,就算忘了,也能在字里找到。终于,最后我什么都没说,只是每当我望着你们的时候,我额头的胎记都在向你们拱手作揖。
最怕梦醒,这一夜废了。
最怕白活,这一生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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