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四川都江堰 一对母女二人突遭自家喂养逾十年的大狗疯咬,俩主人当时头破血流的情形,惨不忍睹。乡邻发现后,急急援手解救并送医。遗憾的是,经过治疗,母女中的母亲——一位七十多岁老人还是去世了。
四天过去了,不知那位狗口余生的女儿出院了没?按常规,即便是出院了,那伤口愈合,健康恢复怕是还得不短的时间吧。更要命的是,肌体之伤可愈合,大不了就是留个伤疤嘛,可内心的创伤呢,被吞噬在犬牙厉口之下的老母呢?还能回归至此前吗?
不禁想怯怯(最好不要再惊扰着死者)问一句:明知是条畜生,随时可能翻脸不认人,当初为何要养这么条遭天杀的祸害呢?
现在人的回答大概各式各样,各口各由,但在二三十年前的乡下的话,撂过来最多的可能是仨字——看家呗。
实际上呢,看家远不是第一位的需要,首当其冲是抖,抖音的抖,这里又抖嘛呢,你想到嘛就是嘛。革命戏《白毛女》,编剧为邵子南,最早的剧本里恶霸黄世仁家里有一条看门狗,没料到的是,试排时此“狗”很不好打兑,无奈之下,这才放弃。你说编剧最初为什么要给黄世仁家“养”一只狗呢?
笔者幼时尚在文革期间,看到小伙伴身前屁后跟只狗很虎气,便想养条狗,没想到一提出来立马遭到老爹的回绝:人都吃不饱呢,哪有狗吃的。当时乡下的狗都是那种土狗大狗,远没有现在的体型繁多,全是那种虎视眈眈的大家伙,吃的也的确多。但实际这并非老爹拒养狗的理由,爹的心思儿了解,主要是厌恶。
后来上小学,在去学校的必经之道一座大车门里老有一条凶巴巴的大狗蹲伏在门边,专咬上学的孩子,被狗咬的事儿那就不用说了,海了。谁家养的呢,弄不清,因为大车门里住了好几户人家。包括笔者在内的学童们怎么办呢?攒堆儿等。等谁呢?等待路过的大人,之后呢跟在大人屁股后面,拽住后襟,战战兢兢,觳觳觫觫,过鬼门关似地。狗这畜生也日精,碰见大人则不吭不哈,遇孩子尤其是孤身只影,那凶残相立刻显露,龇牙咧嘴,凶神恶煞一般。
笔者高中毕业后上大学前的三四年时间里呆在村儿里,逢乡邻有红白之事则前往帮忙,人情世故呢。干嘛呢?笔者的活计主要在账房里,账房不只是当日收礼金那么简单,须事先帮助主人拟好邀请名单并逐一上门专事邀请,也是一种礼节吧。跑腿的事儿嘛,二十郎当的笔者自然是最合适人选,你总不能让一个四五十岁或有点身份的男人去满大街逐门逐户去通知吧?可于笔者,那就苦了,不是懒,因为怕遭狗咬(也的确发生过)。又不好推辞,咋办呢?快到有狗(或估计有狗)的人家时,便高声呼叫,倘若呼叫半天依然无回应,那就扯块纸头,上面写些字,再绑在砖头上,扔过墙了事。礼数上肯定有所不周,随他去吧。
最近的一次与狗零距离相遇是去年秋天,在老家的村子里,吃罢晚饭到一老同学家串门。说来也怪,进院门时嘛事没有,要进屋门里,也不知从哪忽地窜出来一条巨块头大狗,等到反应过来时,狗的两只前爪已经抓在笔者的两个肩膀上,血盆大口已经对着鼻尖呼哧呼哧只差下口了。只不知为啥上下牙没有咬合,这时老同学才闪身出来呵斥,大狗遂离。此后,这老同学家再也没去过。甭问此番真是被吓坏了。
至于平素的狗事,那就更多更琐碎了,譬如走在居民小区里,对面有狗来,不论有没主人,拴绳没有,你会怎么办?大部分人的下意识选择是:避着,给狗让路,笔者亦然。没办法,怕是理性,不怕那是二愣子。卧槽,狗成小区的主人呢。
但在眼下的城市里,对于反对“禁狗令”的养狗者而言,狗似乎已经不再是一只单纯的动物或畜生,它们的“宠物”身份逐渐淡化,转而升格为陪伴自己的“家人”或“朋友”,乃至精神慰藉。你敢动我狗,就跟你拼却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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