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拯救大兵瑞恩》之后,里面的一个情节让我记忆深刻,就是剩余的七个美国大兵俘虏了一个德国士兵,按照军法,应该放走俘虏,可是因为这个俘虏他们发生了争吵。 七个人之中的队长认为应该依照军法放手俘虏,可是队员认为应该立即杀死他,因为如果放走了他,他回到军队里就会继续伤害美国士兵。这时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是规则重要还是生命重要?
有人认为生命更重要,因为如果放走了俘虏,就会残害更多的美国生命。将来祸起萧墙,国无宁日。不能因为规则就去残害生命,就去让人为所欲为。这种做法是对的,也是在当时看来唯一的做法。之后队长放走了那个德国俘虏。在后来拯救瑞恩的过程中,那个俘虏伤害了两个队员。所以说在当时规则是可以破例一次的。
可有人持反对意见,觉得应该放手俘虏,因为如果把他杀了,就相当于违背了军法,参与此事的所有人都要背黑锅。规则是不能被瓦解的,因为无规矩不成方圆,因为规矩是立国之本。没有规矩,国会变得脆弱,违背军法就相当于违背规则。如果放走俘虏,那更表示国家的强大,并不表示自己的懦弱。如果在将来杀死更多的美国人,那只能说他道德低贱。他的修为不够,他没有对生命的尊重。他更没有换位思考,所以我觉得应该依军法放走俘虏。
可是如果还在童年的小孩子手里,他们肯定会认为应该杀死那个俘虏,因为在他们心里,把那个俘虏指定为坏人。
如果将这件事与我们的亲身经历联系起来,换成我们也会非常难做选择,到底是规矩重要,还是自己要做最重要的事情重要?这要看自身的选择,不管你选择哪一个,都会有一个后果等着你,等着你去承担,等着你去看他。就举一个例子,你的朋友受了重伤,需要及时医救,可是如果你在单子上签字,那么这个人的医药费就得你来承担,可是如果不签,他就会命丧黄泉,选择权在你的手里,又看你怎么选择,如果签了,你要赔偿一大笔资金,如果不签,你将失去一个最好的朋友,这事就牵扯到一个问题,金钱与生命的重要性到底哪个重要?有人说肯定是生命对生命确实很重要,因为每个人只有一条命。可是有些人说钱也很重要,钱多难赚呀,有多少人因为没有钱,买不起食物而饿死。所以这种问题就是一把双刃剑。
是规矩重要,还是你要做重要的事情重要选择权在于自己。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