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的春,一春如四季,忽热忽冷,让人着实摸不着头脑,这衣物也是被动的添减,这春是混沌的。 异乡的花,一入三月,便陆续开放,异常缤纷,叶未见多少,枯枯的枝丫,可畏乱花渐欲迷人眼,五颜六色也让人缭乱,这花也是混沌的。异乡的人,踏着迎春的东风,似喜似悲地汇聚一堂,纷扰杂乱,形形色色,这人也是混沌的。
月照故里,听风声,带半世记忆,时光,未必会随我老去。因为四季之后又是春。看似规律可循,但这个中时日也是混沌的。
为了躲避混沌,时常出出进进书馆。却不曾想被温暖细腻轻快的丝丝缕缕的气味拉住了脚步,停在了馆前的台子上。闻香寻香,才发现馆前的这些枯枯的墨枝上竟出现朵朵白花。这先前出入也是曾有过花香,不过是寒冬艳雪中的时令花,压压的黄,和艳艳的雪。是有过那个印象。现在这花也是个奇才,在生机的春,泛滥的姹紫嫣红中,居然生个白色,倒也不争艳,也不趟一趟混沌。挺好的。
愿借来自飘渺之界的仙露,与这木兰撞一盅,便能就此在这混沌中醉过去,但这仙露是迷人之醉,木兰的白却是清醒之白。迷迷醉醉,清清白白。身披混沌,心浸混沌。木兰啊!你应当懂得和你对饮之人的心痛与苦闷,应持着你的纤香,将我魂引去,为何独独用你这白,将我刺醒。
你这混沌中冷冽的白,倒是和我相投,另我欢喜。漂亮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这倒是你令我对你一见钟情。哦!对了!这个世界上没有所谓的一见钟情。只不过她刚好有趣,你刚好想笑。不是她有多特别,而是你恰好觉得她特别,巧合的是,你也喜欢这特别。
鲁迅谈及霍秋白时说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陈佩斯谈及朱茂时说道:“从来不会想起,也永远不会记起”。于我和这木兰也是一样,虽我与木兰花不常见,但是每年花开又见她的时候,不会感到时光让我和她产生遥远的距离,不会有花开花落又一年的伤时伤空的情绪,也不会有费尽心力地去挽留。我也有一位友人如同木兰一样,让我欢喜。谈及她时,想说:“也许你不会相信,虽然我和她不经常见面,但每次见面既不会感到时光让我和她缺乏了共同语言,也不需耗费精力去解释彼此不在时发生的前因后果,也不会因为别人的只言片语而怀疑她,而是一直相信她”一切的距离就好像昨天一起才刚刚喝茶聊天过。
我身于混沌中,木兰读懂我的心痛,持着利斧劈开混沌的朦胧,用她的白将我刺醒。冷冽的白中那抹胭脂红的柔情,在混沌燎原,福祸与共后,方知此情深重。
混沌中的朵朵玉兰,用她的佛手托住我离散的魂,用她的佛塔镇住我的恍惚心。异乡的人不再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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