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读《飘》,浅薄地只是对爱情的幻想,所以毫不犹豫爱上斯佳丽,更爱船长瑞特。对于其它无甚深刻印象。时隔二十多年,再次打开它,爱未减,只是对其它的人与事略能有所感悟,心里想说的话多了一些,记之。以慰自心。
(一)关于解放″黑人″
″他们北佬不懂得黑人应该耐心地对待,跟孩子一样,他们应该受到指导、表扬、疼爱乃至责备。他们不了解黑人,也不了解黑人和他们旧主人之间的关系。然而,他们却发动一场战争来解放他们。现在他们把黑人解放了,却又不愿和他们发生任何关系。而仅仅利用他们来给南方人制造恐怖。他们不喜欢黑人,不信任黑人,不了解黑人,却一直大声疾呼说,南方人不懂和黑人如何相处。″
″我要有个人给我一天三餐,美美地吃饱,告诉我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在我生病的时侯照看我。我要是再害肺炎呢?那个北方太太会照看我吗?不,小姐!她会管我叫′奥哈拉先生′,可是她不会护理我的。可是埃伦小姐,我害了病,她会护理我……″
一,一方面奴役着黑人,一方面南方贵族把黑人当作自己的家庭成员来爱护。当然,这样做,也换来黑人最大程度的忠诚。这一点,与中国古代的″义仆″是一致的。长期的生活习惯与无知,黑人已习惯了被奴役。他们从一出生就接受被奴役的教育,失去了自己的思想。没有社会地位,失去了自主能力。
二,战争结束后,黑人并没有得到彻底的尊重与平等对待,北方人骨子里仍然岐视黑人。
三,战争的意义重大。黑人毕竟有了选举权和受教育的权力,随着历史发展进程,到现在,他们正在发挥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奥巴马总统着实给黑人争气(出于爱国主义精神,尽管我们并不喜欢他)。
(二)神一样的玫兰妮
一个真正的″贵族″。战争的考验,将这个身子柔弱的女性的优秀品质一一展现于人们面前,她的学识,勇气,温柔,决断,坚强,善良,博爱,宽容,忠诚……是本书中所有女性角色无人可及的。临死前,瑞特称她为″伟大的女人″,斯佳丽也在那一刻明白,正是这个她一直憎恨,蔑视的柔弱小女子源源不断地输送给自己爱和力量,同她一起并肩战斗,渡过难关。可惜,她不是真正的″神″,也没有想过要″伟大″。若没有这场战争,她是个再平凡不过的小女人。所以政治形势稳定后,她不顾大夫的叮嘱,坚持怀了孩子,她多么想要一个可爱的女儿呀,结果却为此丢掉了性命。所有爱她的人无不哀叹,为她惋惜。但是她是无悔的,至少为了心中所爱,她努力了。临死前,仍不忘关心自己爱着的人,托付斯佳丽照看儿子博和丈夫阿希礼,告诉斯佳丽瑞特是多么地爱她……
她平静地死去了,带着对亲人的无限眷恋。无疑,她的确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女性。
(三)可怜的瑞特
年轻时看完《飘》,与大多数女性朋友一样,会毫不犹豫地爱上瑞特。可是现在再看,没有了那种感觉。因为这样的人物,是作者精心勾勒出来的所有青春期少女的梦中情人。生活中凤毛麟角,与平凡人,无处寻觅。
书中描述写人们如何厌恶他,说他投机,无赖,叛贼,唯利是图。但实则是做反衬,他是个聪明绝顶的人,他能看清时势,不肓目追随,有主见,有正义感,对爱情执著。对了,他还长得很″帅″。他对斯佳丽的″爱″超乎寻常。从认识她,了解她那一刻起爱上她,便一直暗地追随,危难中屡次帮她摆脱困境,把爱深深隐藏在心底。及至俩人结婚,更是把斯佳丽宠溺到极致,甚至做一些违背自己内心的事情。比如盖豪宅,宴请提包客暴发户和共和党要员。他对女儿″美蓝″的爱也超乎寻常,让所有父母″汗颜″,可人们却不知道他是把对斯佳丽所有爱而不得的失落全部加注在了孩子身上,这双倍的厚爱,孩子无法承重,在他的有求必应中种下恶果,美蓝因跳马而摔死,他从此心如死灰。即便面对斯佳丽的醒悟,忏悔,也无法再起波澜。
他与斯佳丽的爱情,其实也是所有现实爱情中的一个缩影,哪个爱的更多,受伤便多。况且,固执愚钝又自作聪明的斯佳丽,在故事结束前并不懂得爱情。所以,瑞特爱得卑微,爱的可怜。
读《飘》随笔
读《飘》随笔
(四)关于《飘》中的″爱情观″和爱情故事
书中有三个人物在不同时期向斯佳丽灌输了一个共同的爱情观点(无疑这是作者对自己爱情观的诠释):唯有三观相合才是最好的爱情。
第一次来自斯佳丽的父亲杰拉尔德,当他觉察出斯佳丽爱上了阿希礼,便毫不留情地告诉她,不合适,因为他们不是一样的人。可令人羡慕的是他自己一辈子沉醉在单方面的爱情中,幸福到死。他与埃伦并不是一样的人,无论从家世,学识,修养还有年龄方面,他都高攀了。当然,埃伦并不爱他,把自己毕生的爱给了塔庄庄园和她的孩子们。直到生命弥留之际,她发出内心的呼唤,呼唤出爱人的名字,让读者落下同情的泪水。她是爱情的弱者,却是道德的楷模。只是不知,她若真嫁给了花心的表兄,会幸福吗?谁能预言呢?
第二次来自阿希礼,斯佳丽在十二橡树庄园向他表白,他告诉斯佳丽,即使现在彼此相爱,在婚姻里俩人也不会幸福的。因为他们性格与爱好大相径庭,他的音乐,书籍,思想都是斯佳丽不喜欢的。所以他的完美爱情对象是玫兰妮。事实上,他很幸运,作为妻子的玫兰妮了解他,爱护着他,二人志趣相投,精神世界高度和谐。
读到阿希礼,我会经常想到贾宝玉,若是林妹妹未死,贾家被抄家而败落后,他会不会为了心爱的林妹妹免受贫寒之苦,五斗米折腰,去考官入仕,养家糊口?我想会的。这一点他强于阿希礼。因为他是真爱。而阿希礼心中早已明白历史发展趋势,不可逆转,却一味追缅于过去的生活,不去靠自己的努力给妻儿温饱,宁肯一家三口寄居塔垃,受斯佳丽供养。这一点上他极端自私和懦弱。也衬托出玫兰妮的不幸与伟大。
第三次向斯佳丽灌输这一观点的是高富帅的瑞特。他知道斯佳丽一直爱着阿希礼,几次提醒她,他们才是合适的爱侣,因为他们一样的为挣钱不择手段,一样的自私,无赖,勇敢,无所畏惧。他们都是实用主义者。这些话瑞特有些自嘲的成份。但也是符合实情的。他太了解斯佳丽,她是个有责任心又好强的姑娘,贪慕虚荣也是她的最大特点。就是这样的一个漂亮姑娘,他爱得无法克制。可惜斯佳丽明白的太晚。一星点的爱情火花也在彼此的误会中与自尊维护中荡然无存。令读者惋惜。
(五)关于苏埃伦
斯佳丽的妹妹苏埃伦,作者没有费太多笔墨,我却对她产生了浓厚兴趣。她是一个从小生活在斯佳阴影中的可怜女孩,一辈子和姐姐斯佳丽争长短,较高低,始终未能如愿。及至故事结束,斯佳丽失去瑞特,形单影只,她留守塔垃庄园,与威尔和孩子平淡生活,或算勉强胜过姐姐一筹。
说到苏埃伦,不得不再次提到故事的主人公——斯佳丽。这是一个极端任性,虚荣,好强的美女。为了证实自己的魅力,她调逗生活圈子里所有的适龄男青年。哪怕知道他们已经有中意的情人,也照″勾″不误。她还真行,″女为悦己者容″,她为所有适龄男人容。美丽是资本,技巧是关键,她从小接受的贵族女人教育,″淑女″学了皮毛,徒有其表,调情手段却是悟得精髓,手段高超,除了聪明的阿希礼久不入道,她看不上眼的弗兰克弃之门外,其余无一幸免。
苏埃伦有这样一个漂亮又霸道的姐姐,也算倒霉,只好勉强与自己并不太喜欢的弗兰克,这个大自己许多的老男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谈恋爱。
战争开始了,适龄男女匆忙结婚,战乱中男人们死的死,伤的伤,健全的弗兰克回来了,并少有积蓄,此刻,个子不高,又老又丑的他也算是男人中的″金疙瘩″了,向来怯懦的他终于鼓起勇气来到塔垃见了情人,并准备来年春天提亲。可巧,塔垃庄园遇到高额税金难题,其时一家之主的斯佳丽绞尽脑汁别无他法,为了塔垃,她略施手段,骗弗兰克与己闪婚。故事读到这里,大家不用想也知道二妹苏埃伦有多恨她。不管是什么理由,这毕竟违背道德。因为仇恨与误解,她做出了逼迫神经失常的父亲签字画押,投降共和党政府的丑陋行径,导致父亲瞬间清醒后驰马跃栏摔死。她也成为众矢之的。
万幸,威尔是个有胆有识的好管家,他爱着斯佳丽三妹肖丽恩,肖丽恩却因情人战死灰心,一心入教。为了塔垃庄园,也为了自己战乱中有个家,委屈求全,娶了苏埃伦,也保护了她免受亲友唾弃。二人婚后是否产生爱情,作者没有交待,但丈夫威尔智慧有担当,又育有两子,想来婚姻生活还算不错的。
写到这里,曾想,若以苏埃伦为主人公来写个《苏埃伦小传》,一定也有不少精彩。只是这不是自己的拙劣渺小之笔可以完成的,权作《飘》读后感中的幻想吧!
前言:本计划《飘》暂告一段落,可是因为写苏埃伦时对可爱的斯佳丽措辞过苛,心实不忍,只好又动手,写下(六)
(六)可爱的猫咪——斯佳丽
谈《飘》,无法绕过可爱的斯佳丽。故事中的人们对于她贬多褒少,因为她是一个离经叛道,活出自我,唯利是图的女性。除了父母,只有两个人深爱着她,玫兰妮和瑞特。玫兰妮心中她是个仗义,有担当,有大爱的伟大女性。瑞特爱她,因为她机敏,魅惑,勇敢又坚强,是只可爱又有点恼人的小猫咪。
她的确是一个充满魅力的矛盾体,一个让人无法不爱的精灵。
她任性,勇敢,唯利是图,却不失善良本性。表白遭到阿希礼拒绝,整个过程被瑞特无意间全看在眼里,恼羞成怒,赌气抢了阿希礼妹妹霍妮的情人查尔斯,战前闪婚。查尔斯战死,家园被毁。炮火中守着玫兰妮生产之后,在瑞特帮助下返回塔垃庄园,母亲病死,父亲受剌激精神失常,她的角色大转变,一个无忧无虑的16岁少女,一年内成为携遗腹子的寡妇,塔垃庄园的主心骨。
为了维持一大家人生活,她亲自下田扶犁,凡事亲力亲为,尝尽艰辛。勇敢持枪杀死来家抢劫的流窜敌兵,反搜出其身上所藏众多金币,为一家渡过艰难存下第一笔″巨″资。读到此处,忍不住为她击掌叫好!
……
塔垃庄园遭受小人报复,面临第二次绝境,巨额的税金令斯佳丽愁眉不展,偶然的机遇抓住弗兰克这个可爱善良的人,耍耍小手段,牺牲自己,嫁给了他,获得300元税金款。这里得说一下她为什么不让妹妹苏埃伦嫁给弗兰克,因为她认定苏埃伦自私无比,一心想自个过好日子,她嫁给弗兰克,是不会向弗兰克讨要300块钱资助塔垃的。所以,尽管苏埃伦恨死了她,我还是无法责备她。
她虽精于算计,自己省吃俭用过日子,却不忘接济亲友。如果供养阿希礼一家是出于难于启齿的暗恋,但对于自己远在查尔斯顿的两个姨妈和前夫查尔斯的佩蒂姑妈,她也毫不吝啬。包括收留无家可归的遣返士兵威尔。
她虚荣,固执,傻得让人着急。社会秩序混乱的亚特兰大,劫财劫色案件屡屡发生。别的女人都闭不出户,她偏要去锯木厂查看生意,亲自料理。尽管自己也心生胆怯,却还要穿着光鲜,招摇过市,终于引来贼人。虽化险为夷,弗兰克率三K党复仇,混战中,白白送了性命。让人可恨又可笑的是她反思自己愧对老好人弗兰克时,绝大部分原因并不是出自内心的真正悔悟,而是担心自己死后下地狱。当然这是瑞特帮她分析清楚的,并安慰她世上没有真正的地狱,她才安了心。
不出一年时间,她不顾亚特兰大整座城市曾是上层居民的反对,和服侍了三代家人的黑妈妈的强烈抗议,义无反顾地嫁给了″投机商″瑞特,当然不是因为爱情,至少她认为不是,因为她还在固执地认为自己爱的是阿希礼。
嫁给瑞特,她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因为瑞特是个富翁,且宠溺着她,只是她不自知而已。她过上了衣食无忧的贵族生活。心中时时惦记阿希礼,甚至把瑞特想像成阿希礼。
可爱的姑娘傻气冒大发了,生下美蓝后,为了幻想中的爱情,居然以不想再生孩子为名,拒绝与瑞特过夫妻生活。这便是悲剧的真正开始,她幼稚的行为深深刺伤了瑞特,之后发生的一切悲剧皆是咎由自取。美蓝摔死,彻底击垮了瑞特,幸福就此停住了脚步。
玫兰妮怀孕而死,阿希礼的反应似一盆凉水浇醒了斯佳丽。如她自己所说″我所爱的只是自己虚构的一尊偶像,一尊没有生命的偶像。我做了一件漂亮的衣服,然后就爱上了它。当阿希礼骑着马走来时,我见他那么英俊,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套在他身上让他穿上了,也不管他穿上是不是合身,而且我也不肯看清楚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我一直爱着那套漂亮的衣服——而根本不是他本人。″这样的″爱情″,发生在十多岁不成熟的少女身上,应该是常有的事吧,可悲的是斯佳丽整整纠缠了十多年才明白了这一点。″我真傻得够呛……嫁给他?就是用银盘子托着他把他送给我,我也不会要他!″
可是,明白得太晚了,傻姑娘,转过身来,找自己的灵魂——瑞特,他已心碎一地,无法复原了。
坚强的姑娘,好样的,面对瑞特的离开,没有哭天抢地,只是要回塔垃庄园去汲取力量。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相信勇敢而执着的姑娘疗过一段伤以后,也许会和爱人瑞特重逢。或者开始另一段崭新的生活,总之,没有什么能够打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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