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余下少许啤酒没喝尽,刚就着吃剩下的米线喝光了。
才子金圣叹死前叹道:“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
说句实话,我虽然也偶尔喝酒,但却从未真正领会到酒的魅力,只觉得它比凉水解渴,并且回味有股醇香,除此以外,它既无甜美的口味,也有可能让人因醉酒而眩晕、恶心、失态等。所以我对酒没什么感情,更理解不了为什么许多文人嗜酒如命,莫非他们就是要凭借喝醉来获得超脱现实的欢乐?
由于我还没有喝醉过,所以关于这一点我不敢妄下结论。只是通过今晚的小饮,我对酒的认识发生了一些改变,如果仅仅把喝酒看成像喝饮料一样比较享受的事,那么酒很难令人真正满意,这正如阅读一些名著,如果只是为了取乐,那么未必能读得津津有味。与此相反,如果将喝酒视作一项必须完成的硬性任务,那么我们首先会想到它入口时的萧瑟与无聊,但倘若同时夹片肉尝尝,或者嚼着五香花生米,那么等到回味之时,我们就会发觉到酒与美食相得益彰、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价值。读名著也差不多,一开始读到的或许无趣或生涩,但倘若一咬牙,借助一些辅助资料把它读下来,那么之后相对有趣或亲切的部分就会令读者喜悦、并获得继续读下去的动力。这个道理正像人们常说的“先苦后甜”,唯有坦然接受了“苦”,才能随性发挥似地享受当之无愧的“甜”。
下次喝酒或读书时,我不妨再多些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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