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这里,写一些关于我自己,和我的朋友的事情。这个偏僻的角落的好处就是,周围都是我不认识的人,因为我想,我说的这些这些东西,我一辈子也不会跟他说,我们两个大男人多的是嬉笑怒骂,却没法互诉衷肠。
想到这里我突然很悲观,我与他大概不会成为一辈子的朋友。我以前,初高中的时候,也遇到过希望是一辈子的朋友的人,但后来却渐行渐远。生活圈子越拉越大,终归要将两个朋友变成两个世界的人,以至于朋友圈点赞之交,甚而杳无音信。想到这,突然觉得这应该会是必定的事情了,这让人很难过,我很难过,世界上尽是些我不愿的事,而我对之无能为力。人生在世,不如意事七八九,可与言者无二三,古而有之,今也不例外,日光底下无新事。
四年前,我从一个全国人民几乎都不知道的地方考上了这所全国人民都知道的学校,这个自称为Top2的要创世界一流大学的学校。我周围的人,亲戚朋友同学老师知道了,都为我开心,他们觉得我以后一定前途无限。当时没有任何人问我是不是真的想来这里,因为在他们眼中,这答案简直就是一定的。我自己呢,我也不知道,当时只有考后余生的狂喜和同学离别的哀愁。而我之所以填报这个志愿,完全是因为班主任说,“XXX,你可以试试,你这个分数,录上了简直撞大运,没录上也不亏”,所以,我将自己喜欢的专业挪到了第二位,选择了名气,选择了虚荣。
末了,我来到这个学校,进入一个我鼠标随选的专业。填报志愿的时候,我甚至都不怎么会用电脑,在一个好学生不应该去的网吧里,周围没有任何人参谋,做了一个影响我一生的决定。当时的情景我终生不忘,我在邻近网吧入口的一排的右数第二台电脑,夏日炎炎的日光透过网吧的落地玻璃照射到我坐的橘黄色衬垫的椅子上,因为开着空调,阳光失去了威力变得可爱,我望着反光的屏幕,笨拙地移动着鼠标,看着显示出来的几个专业,没一个感兴趣,不知道怎么排序,时间滴答滴答的走,我能感受自己心跳得好快,突然好慌张,已经不能再迟疑了,终究有了个主意,竟然是按照学习的年限来排定专业,随后的事情水到渠成,我感受到了欣喜,也感受到了焦虑。
而到了学校之后,欣喜渐渐褪去,焦虑日益加重。我不喜欢自己的专业,彷徨,不知道未来能干什么。自卑,因为身无长物。我试图交一些朋友,参加了一些活动,却空手而归。对于他人而言,我像点水的蜻蜓,激不起一点涟漪;像晨起的雾气,午后即散。没有人欣赏我,我自己也憎恶自己。我自己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课或者逃课,却始终不能习惯孤独,未名湖边很多人晃悠,我坐在椅子上,周围不认识的人说说笑笑,过来过去,拍照留念,他们扰了我的清静,我很无奈。而眼前这墨绿浑浊的水也远非我理想中的澄澈,要创世界一流大学,却连未名湖水都弄不干净,我很气愤。
我觉得这水配不上她的历史与荣耀,而我也配不上这个学校。
加之和女友的分分合合,是是非非,那段本应该是我人生中最昂扬奋进的时光,却最低落黑暗无助。
于是我选择了逃离,第二年我换了专业,以及新的宿舍。
朋友是我新在班级的班长,正式见面是他向我统计信息,在图书馆的二层人文阅览室外等着我,他有一个女性化的名字,我当时甚至恐惧跟女性见面,所以出阅览室前忐忑不安。后来发现他竟然是男的,高高瘦瘦的,好像还是在社团训练时见过的一个人,我舒了一口气。
后来我们说起同参加的这个社团训练,是每周两次,持续一学期的那种。他一直都在,几乎从未缺席,我也如此,我们还在同一组。但他却说完全没印象曾经见过我,我转口说我也没印象。其实不尽然,我能记起,他很引人注意。而我呢,是扔进人堆里就找不着的那种。
其实我是一个傻逼,有着自尊心以及其他不可知性格的傻逼。傻逼是因为总做些傻逼的事情,我就是这样,其实我否认这一点,但有时事实就是这样,无从逃避。
新的班级人不多,但凝聚力却很强——这归功于他。他是一个豪爽的人,东北大汉的性格,不拘小节。他顶聪明,游戏天才,我玩不过的拿给他就通关。后来我们打dota,他也是当之无愧的大腿。他考试几乎不复习,有着大物不听课不复习拿90+的历史,潇洒之极。他足球也踢的极好,一直是队里的主力前锋,灵魂人物。他踢球拼命,总是受伤。他为人风趣幽默,妙语连珠,做事靠谱让人放心,交游广泛,几乎全学院的人都认识他。
最重要的是,他很机灵,但却透着真诚。不虚伪,不做作。
而且,我们的兴趣竟有那么多契合之处。我们极谈得开,足球篮球、武侠到电竞。他记忆力甚佳,足球武侠如数家珍,我顶佩服。有时同宿舍的另外两个北京同学回家后我们甚至能聊大半宿。
他是我见过做的最好的班长,我都可以用他受到班里同学的“爱戴”来形容——当时甚至上课班里同学还会坐在一起,因为会有人提前来占座,而按照惯例,我都会找一个远离人的座位自顾自的事情。我慢慢改变,渐渐适应。至而和班里同学也熟络了起来,我发现,原来已经孤僻的自己也重拾开朗活泼的一面,甚至能谈笑风生。我找到以前初高中的感觉,自信,而我这人,一自信起来就成了一个自信的傻逼,开始哗众取宠,自以为是,胡言乱语。其实我讨厌这样,却不由自主,我是渴望着与人的交联,却掌握不好分寸,万幸现在的流行趋势将我的行为言语解读为逗比和傲娇,所以竟也没有让人厌恶,反而觉得我随和易于接触。我虽然依旧厌恶自己,但他人却不再排斥我。
当然,以上不是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开始从他身上学习如何为人。我开始如他一般的友好待人,多帮助别人,遇事多考虑他人,先人后己。
我开始学着做一个好人,#be nice
然后不足一学期,他挂了好几课,然后休学了,对我们说他有抑郁症。
他之前从未提及,只是在临走的前一个晚上,突然告诉我们,手续都办好了,原因是家庭情况。具体如何他没说,后来也一直没说,我也没问。我只是想,我大概从没有了解过他。那天晚上我们几个同学一起喝酒,就我一个人喝的醉醺醺。第二天,他走了,没告诉我们任何一个人,没让人送。班里同学说他这是顾虑周全,免得难过,免得我们翘课,我却有点恨。
他总是这样,万事别人为先,事事为别人着想。他对得起任何一个人,却对不起自己。
后来我成了这个班级的班长,因为我想着,我得做些什么。
后来,我好像真的成了一个好人。我原在班级的人说,他原来在我们班不这样啊,好像变了一个人。他们不知道,我是遇见了我人生中的贵人,给了我一颗痣。
第二年他回来了,跟以前一个样,像什么也没发生过,只是成了我的学弟,但我还是叫他X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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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很感激他,却从没跟他说过。我常这样想,他是太阳,均匀地像四周铺洒着光辉,我恰巧沐浴到了这抹日光,得到了一些成长。于我,这是极重要的事情。于他,这只是顺便而已,不值一哂。我的朋友很少,他是很重要的一个。他的朋友很多,我只是其中之一,还是很傻逼的那个。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要进医院了,他还得留在原学院等一年。
我说,我们先进院,后面你来医院了我们也不是一个宿舍的了。
他说,没什么嘛,到时还一样。
但对于我而言,这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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