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中旬做管培生读书分享会时,一个管培生分享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的概要:一个人当他以为人生就要过去时、收到了一封来自许久未联系的朋友的信,他的朋友得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于是主人公突发奇想,期望能通过行走看望朋友来挽救老朋友的生命,就这样他历经87天、走路627英里到达了目的地。听到这里,故事的结局是什么已然显得不是最重要了,而我个人比较关心和好奇的是做一名朝圣者如何通过行走就能挽救一个人的生命,加之主人公又是一个性格迥异的人,如他的儿子溺水时、他第一时间的举动是去系鞋带而不是去营救。以上种种,让我特别想窥探故事主人公的心理,于是我花了差不多一周多时间读完了这本书。
小说采用倒叙的方式,以哈罗德的回忆为引线进行阐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弗莱的童年是不幸的,父亲战后酗酒一直不待见他这个儿子、母亲在他十几岁时抛弃了他、离开了家。哈罗德的一生没有太多的波荡起伏,他的一生服务于在酿酒厂做销售代表工作,他是一个平凡不能再平凡的人,也是在这份工作中他认识了奎妮·轩尼斯,小说临近尾声时,才回忆到原来是奎妮在哈罗德人生最昏暗的时刻替他背了黑锅、也算是拯救了他,也让我更能理解哈罗德拯救老友的动机和决心。
小说前面讲了很多哈罗德和妻子莫琳的回忆、以及和儿子戴维的回忆。哈罗德和儿子之间不是那么的亲密甚至可以说是很强的距离感,这也可能是与他早年的经历有关系-不知道如何去爱,所以哈罗德的回忆中夹杂了很多对儿子亏欠的情绪。而莫琳带给他的回忆中,前期是美好的,他很享受那种小夫妻恩爱的甜蜜,但幸福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伴随着儿子的去世,莫琳开始怨恨他,将儿子离开的原因大部分归咎于哈罗德,后面20多年时间两人分居,而莫琳也将自己的内心封闭起来,经常沉溺于和儿子聊天的假象当中。
哈罗德作为一名朝圣者,在他的旅途中,每一天都在经历不同的事情,人性百态,旅途中,哈罗德有过强烈的自我怀疑与否定导致他产生想放弃的念头,也有过被追捧促使他扛起责任的时刻,在徘徊与坚定的反复中挣扎。而妻子莫琳在哈罗德离开的日子中,内心世界也是极其复杂,对哈罗德抱有回归的想法、前期期待他能回归,在期待的过程中,也突然也发现原来哈罗德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完全忽视或不关心戴维,他也曾经尝试去接近去爱,从期待到反思自我,从不理解到最后的支持。两人都在不断的回忆中,自我反思,长久积压的情绪也在一步步得到缓解,在救赎奎妮的路上,也实现了自我的救赎。小说的结局是不错的,最终主人翁找到了曾经丢失的爱,也学会了理解和珍惜。
旅行是一种修行,过程中、可以让我们看到自己曾经看不到的美好,了解别人的人生,或许在自己最迷离时也能被点拨找到前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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