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发展到两种极端,
一是诗歌,二是法律。
相比于法律的严谨和规范,诗歌则是自由随心,畅快抒情又快意恩仇的。
诗是语言的精简,是思维里跳跃着的精灵。
对诗歌萌生的喜爱之情,在初二里埋下种子,发芽开花。
语文课上,老师即兴朗诵两句《雨巷》: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地
结着愁怨的姑娘……”
回到家里,书包一甩,随手撕下一篇弟弟的田字格纸,就坐在家中的电脑桌前,如饥似渴的抄录。
待笔端落定,头斜挂在脖颈,像畅快酣饮的诗人,吞云吐雾甚是享受。
第二天拿到班里和同桌自豪的分享,不,是炫耀……
每当想起那时的自己,都觉得特别好笑
当时可能是真正的被戴望舒的深情所打动
惊羡于他的才情 沉醉于字里行间
还有那朦胧在雨中的结着愁怨的姑娘
刘同在书中写到:“可能只有在晚上,我们才得以是自己,才能将所有的情绪都融进一首歌里,然后无声落泪。”
所以我喜欢在夜里写诗,将所有的情绪都融进一首诗里。
我躲在云端,放牧诗篇。
万物沉寂,我于黑夜相依。
可能我的诗并不出众优秀,像沧海一粟。
简书里的简友,高手林立。
从中我潜心学习,去除浮躁,受益匪浅。
也有声音:“这个时代,写诗早就饿死了”
虽然不乏失落,但仍然坚信我的热爱会结出硕果。
“我之为我,皆在异人处”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这红尘十丈的人间。
愿所有热爱诗歌的人,都能坚守初心热爱
红尘陌上,独自行走。
偏要在这薄情的世界里深情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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