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秩序与纵容】
朋友从外地回程,路口查健康码、行程码,由于车多路窄,前后有六道车涌入,而只有一个出口,你想一想,六路变成一路,这中间难免发生碰撞拥挤,如果没有规则,没有默契,那么就看谁的车技高超,这就是个丛林法则的天地。
但是如果大家能自觉的轮流前行,通常速度会更快。但是人人都不甘落后,并且都相信自己的车技比别人更高明,于是,抢道碰撞现象层出不穷。类似的场合非常多,几乎每天都能遇见。它给我很多启示与思考:
启示一,抢行是原始本能,顺序是教养体现。文明与野蛮就是看究竟是凭力气还是看秩序,守规矩。
启示二,按顺序走是最快的方式,拥堵抢行降低了整体效能,因此有秩序效率更高。这一点不仅适用于通行,也是用于灾难来临时的疏散,适用于思维有序胜过着急焦虑,适用于有序的读一本书胜过同时阅读几本书,也适用于同一时间只做一件事,胜过同时做几件事的效率。但是,认识到这一点,却需要教育,需要长时间的训练和学习。
启示三,秩序必须要有强力去维护,对于破坏秩序的行为,不论是社会还是个人,决不能姑息、迁就、纵容。守住原则、底线和信念,比一时的方便得手更重要百倍!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若不能及时惩处破坏规则的行为,整个秩序大坝被破坏就是早晚的事儿。
有一个破洞理论是这么讲的:一辆车如果玻璃上有一个洞,那么很快,这辆车就会被认为是一辆破车,不久就会被人大卸八块,抢劫一空。但如果没有这个洞,一般这辆车都会完好无损。对坏人坏事,如果一旦姑息,则必将造成整体破损,最后必将一事无成!法治社会,规则为王。
这种情况在排队等候的时候经常会遇到,有人就是那个规矩的破坏者,总喜欢插队。据说在英国曾经有排队者把破坏规矩的插队者打死的案例,最后,法官判插队者自取其咎,众人无罪。这种事情在中国可能很难被理解,一个插队的人何至于如此?再恶劣也罪不当死吧?但是英国的法官是这样说的:如果破坏规矩的人得不到惩处,那么就等于直接为以后那些不法之徒开了绿灯。
公民的规矩意识和法律观念就是这样被一点一滴地塑造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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