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金大名鼎鼎,看完它的《写作这回事》,查看了他所有的作品后,才把他与《肖申克的救赎》联系在一起!名著与名家先后出现在我的阅读地图里,它们竟属一个景区。这也提醒我以往只把关注点投入故事情节的读书习惯,酣畅淋漓却也差一点错失了美妙的碰撞。
史蒂芬金的写作风格是我极其喜爱的,简洁、有力、不乏幽默与深度。我喜欢每天记录感悟,却总是内心千言万语,下笔不知如何留取。我试过用小篇幅限制自己的思维发散,搜索大脑里最精华的部分,谁知千呼万唤,那精华被其他密集的想法包围着,难以萃取。学习如何精简语言成了我拿起这本书的初衷。
书中有两个改动原稿的例子,始终遵循着一个改动的原则:二稿 = 一稿 * 90%,其中最核心的是删除不必要的情节、描写细节以及不痛不痒的副词。
技法总结很容易,改动目标即删除原稿中10%的内容。写作没有标准答案,删什么,全凭主观感受。作家的作用就是让自己尽可能地摆脱主观感受,因此什么时候修改成了关键。当完成稿件的时候,心里不断地回味所创作的内容,甚至每词每句都能复述出来,这种自我完成后的满足感遮挡了我们理性的思考。这个时候并不适合修改稿件。把初稿锁起来,直到对所写内容变得完全陌生时才可以开始修改。这个时候,我们已有了读者的眼光,可以大刀阔斧了。
不必要的情节,这虽是一个很灵活的概念,但也有据可循。比如场景中的背景信息太繁复会让故事情节慢下来,影响读者的阅读体验。比如背景信息,能放多远就放多远,作者或许会因为了解食肉细菌、某城下水道系统或柯利犬种的智商水平之高这类知识而欣喜若狂,但读者可能对笔下的人物与故事更感兴趣。这类内容再让人醉心,如果起不到给人物定形、解释人物的行为动机的作用,得删,坚决删!
描写细节也遵循同样的法则。我们调动五感时,每件事物可以带给我们很多体验。我们的任务不是写说明文,不必将所有的体验一股脑儿全分享出来。一定要做取舍,选择关键信息用于帮助读者体验到作者想渲染的氛围,从而更容易地进入故事场景。那些首先浮上心头的细节是最真实最出彩的。
副词是一种不痛不痒的或者是偷懒的描述手法,用副词会透露作者担心自己无法清楚地表达意思,说不到点子上,或者描述苍白无力,需要用副词加把劲。用副词的理由,山穷水尽了,不用这个词读者一定不会明白时才用。
除此之外,我还收获了额外的宝贝。
感悟与小说在某处相遇
感悟只是有感而发,无需太注重思想的逻辑性。而小说有故事情节、从A点到B点最终推至Z点的故事发展以及人物刻画。按照作者的经验,好小说总是从故事开始,发展出主题。而从问题和主题思想开始写作,几乎注定写不出好小说。好的作品是自发的,是一种情感的迸发,立即把它捕捉住。这就是小说与感悟相遇的地方。
小说是站在自动扶梯上的感悟
小说讲究故事的连贯性。有感而发保证了作品的真实与真诚,而小说毕竟有更深层的使命,就是要有共鸣。希望读者合上书本,共鸣仍在它们的脑海里回旋。所以,小说的最终需要作者清晰地知道自己到底要表达什么意义,修改时增加一些场景与事件以强化这种意义,而删去一些旁枝别蔓,要想达到统一的效果,就必须去掉所有东拉西扯的东西。
小说背后有一个工具箱
我们坚持写作,随着写作功力增长,工具箱里所需的工具也会打磨得更多更称手,从简陋版升级到豪华版。
最简易的工具箱分为三层:最上层写作的词汇,并记得用词的第一规矩: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它适宜并生动。语言生不生动与作者惯用的说话语气与方式有密切关系。第二层段落,风格要素以及写作的节奏。小说的语言并不总需要西装革履,有时候一句话段落更像口语而不是叙述文字,却会创造出很好的效果。写小说时,最好不必过于考虑合适另起一段,诀窍就是顺其自然,让故事在作者的想象中自行推进。
最下层,开始创作小说。已经经过无数作家确认,多读多看就是作家得干的事,别无捷径。摘录书中那句让我心动的话:“缪斯确实存在,但他绝不会飘到你的书房,然后把创作的仙尘洒满你的电脑。他住在地下室。你得降到他的位置,以后还得给那个咬着雪茄,施展魔法的他装修出个房间居住。”
缠着缪斯约会
多写,保持联系,即使缪斯不来,我也定时定点定量写作,等他!
坚持写,进入死角写不下去了也要写,叙述故事是一把无形的刀锋,不写就会生锈。即使史蒂芬金这么伟大的作家,他在一场车祸后几个月不写,重新提笔时也倍感艰辛。他坦言,那段时间他就像老态龙钟的人,小心翼翼地踩着一块又一块湿滑石子过河,从一个单词摸到下一个,根本没什么灵感可言。
尽情释放对缪斯的忠诚与追求,并保证让他知道每天上午或者下午固定的时间段我都在。他如果真的看到了你这么做,我向你保证,他迟早会现身,要着雪茄,施展魔法。
作家也是苦逼的考古学家
书中还有一段非常有意思:我并非一定要知道了故事才开始工作。我已经知道了化石的位置,我只需耐心挖掘。作者把故事比作天然已经存在的故事,作家的职责就是将故事当作化石,确定它的位置,将他用精细的工具挖掘出来,不要损毁它,哪怕最小的细节。
在没有成为考古学家之前的史蒂芬金,也曾有过一段至暗时刻。他曾经无数次投稿被退稿,他把退稿单用钉子钉在墙上,坚持写作的结果是小钉子换成了大钉子!他收到的第一份手写的回单,寥寥数字语气冰冷,上面还有淡淡的油渍。最终,缪斯还是来赴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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