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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7论语学习学而篇第七则(96)

2016.03.17论语学习学而篇第七则(96)

作者: 小刀123 | 来源:发表于2016-03-17 21:19 被阅读0次

    1,原文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2,傅佩荣译文

    子夏说:“对待妻子,重视品德而轻忽容貌;事奉父母,能够后尽心竭力;为君上服务,能够奋不顾身;与朋友交往,答应的事就守信用。这样的人,即使他说自己没有学习过,我也一定说它是学习过了。”

    3,学习心得

    这几句话,其实是证明了学问的目的,不是文学、不是知识,而是懂得作人做事的道理。“事父母能竭其力”是讲孝道。为什么提到“竭其力”?重点在这个“竭”字。一般人讲到对父母的孝顺,是“非孝不可”。其实孝道也要量力而为,讲方法,而不是一味的愚孝。记得听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其中讲到“孝”,一个学生非常孝顺,惹了父亲生气,父亲打他,他也不跑,王阳明告诉他,你这不是孝,如果拿小棍子打你,你就受着,如果拿大棍子打你,你就应该跑,不然你受伤,父亲心疼受累伤心,这就不是孝;学生恍然大悟。

    我对国学没有深的研究,学《论语》让我越来越认识到国学的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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