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投资方,对方表示鉴于开户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为方便行事,开户的事宜交给他们的财务去办就好。想想以前确实有不少类似的情况,毕竟各企业都有自家的特殊情形。资料转交给对方后,也都能顺利的完成了任务。于是在经得韩局长同意后,便把项目前期的手续资料一并如数转给了投资方的联络员,而且特别高数对方,务必尽快开立资本金账户,甚至还把银行的预约开户电话给了对方。
一周时间过去了,发信息给投资方联络员追踪账户的落实情况,对方回复说资料已转交财务,只是资本金账户开没有开立。作为合作伙伴,也只好再次叮嘱。
隔了两天,联络员发信息说银行要求提供带水印的公司章程。便觉得对方自然是去银行开户了,随即按要求下载章程发给了对方。
一周后,再次发信息给联络人员询问资本金账户的落实情况,对方却没有任何回音,想着既然对方已去过银行,开个账户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儿吧!于是便不再纠结……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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