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读,多写。据我所知别无捷径,哪个作家都得干这两件事。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要写出好文章,就必须广泛阅读。阅读是一个作家生活和创作的核心。斯蒂芬说他读书速度很慢,但每年通常也要读七八十本。他走到哪里都带着一本书,抽空就读上几页。有了有声读物之后,他开车的时候还会听书,可谓是见缝插针地在阅读。
阅读是一件需要花时间的事。我们通常觉得“没时间读书”,是因为电视机和手机占据了我们太多时间。我以前是一个重度电视迷,吃好晚饭总是要看两集电视剧才肯罢休,以致于真的“没时间读书”。自从加入读书营,每天必须读书写文章,我就再也没有看过电视剧了,我读书写文都很慢,必须吃好饭就马上开始读写才能完成每天的任务。渐渐地,我竟然越来越喜欢这种状态了,我发现每一本书的内容都比电视剧精彩百倍,我在书中找到了更大的乐趣。
这种体验果然如斯蒂芬所言:大多数人一旦戒除了对电视机的短暂渴望,会发现自己能享受阅读时光。关掉那个嘎嘎叫个不停的盒子不但可以提高你的生活质量,还可以提高你的写作水准。
关上电视,放下手机,基本上就等于关上了外界的门,关上门,就等于是告诉世界,也告诉自己,我要兑现写作的承诺了,一诺千金,说到做到。直到完成了每天定好的写作目标,才可以把门打开,去做其他的事。
每天写作,有时也会思路枯竭,“写什么” 是每天要面对的大问题。斯蒂芬说“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什么都行……你只要讲真话。”
写任何题材都没有问题,但如果你背弃自己了解并且喜爱的东西,转而投向你认为可以让你赢得亲友和写作圈同仁尊敬和青睐的题材,那就大错特错了。为了赚钱特意去写某种类型的小说也是大错特错。喜欢什么就写什么,注入真实生活,结合自己对生活、友谊、工作等的了解,让作品与众不同,用坦诚的态度写作,才能写出好作品。
鲁迅先生说“哪里有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了工作上。”读书、写作均没有捷径,书要一本一本地读,文要一字一字地写,除了不断积累和练习,别无他法,读得越多,写得越多,下笔或敲键盘时才越不会显得像个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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