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被错认为某人的亲戚、同学,某单位的出纳等等,有些被错认了的身份简直是匪夷所思、啼笑皆非,但这也不能怪别人,只是父母赐我一张太大众化的面孔。
在被错认的经历中最传奇的身份是“台湾省人氏”。那是大一军训中,初次在教官命令中自报家门时有点怯说“阿拉善”时吐字不清,加之身材矮小、面皮黝黑,被同学们错认为来自“阿里山”,引来束束惊诧的目光,浑身笼罩上了政治色彩。
最尴尬的一次错认是差点被对面的一女士拥抱,因为象极她久别的同学。
最冤的一次是酒席间被人识为旧友而我顾及道德问题拒不承认却被认为“贵人多忘事”遭来一阵白眼。
错认时大多尴尬胜于喜悦。
毕竟被无端当做一个素昧平生的人物并被拉进其生活不是件令人快意的事。
当然,错认也有一定的好处,比如办事时受到熟人才有的热情礼遇,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结识了新朋、调节了气氛、融洽了关系,因而确实享受过错认带来的暖意。
对于此类错认只当它是生活中的调色剂,茶余饭后拿它当趣闻讲给大家听听作以消谴。
怕只怕将真、善、美与假、丑、恶错认成一团,混淆视听,欺瞒大众,其性质与结果就变了。
所以回想起之前种种错认的经历来,只为没有被错认为“祸害”遭到路人唾骂或众叛亲离而深感庆幸。
错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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