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长达 8 年的幸运连胜终于结束了。
它使用 Java 开发 Android 系统的行为侵犯了甲骨文的版权,却没有支付一分钱的版税,在本周与 Oracle 开庭对决中败诉,并需要赔偿甲骨文索要的 88 亿美元赔偿金。
甲骨文首席执行官-拉里·埃里森版权问题是十分详细和复杂的,尤其是存在重叠的权利时,就像音乐版权一样。但是知识产权原则总是直截了当,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案例。
谷歌需要使用 Java 开发 Android 系统,谷歌的 Android 团队也认为他们可以获得这种许可,但是在当时,Google 并没有得到 Sun 公司的签署文件。
然后,甲骨文公司取得了 Java 的版权,谷歌也没有和甲骨文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拉里-埃里森签署 Java 的使用合约。
就是因为没有这一纸合约,直接导致了谷歌的失败。
上诉法庭法官往往会坚持知识产权裁决,不是一些阴谋论,而是法律要求法官这么做,法院也没有权利改变版权法。不喜欢它?没关系,改变法律。
这个案例被广泛的提出和 Oracle 的胜利,也必然会让更多人重视软件和软件接口(API)的版权问题。
API是一直受版权法保护的,但是拥有版权并不代表可以稳固的拥有。
在美国版权法中,创意表达也是受版权保护的,如果尝试用几句话来声明版权,但是如果不是实质和原创的表达,上诉版权保护可能会失败。
可以看出,甲骨文公司的立场是坚定的,因为 Java 原作品的作者身份固定是在有形的媒介表达中。
而谷歌则以称为 fair use(正当使用(一项法律规定,允许人们在不影响作者利益的情况下有限地引用他人的作品))的肯定性防御为定居点。
fair use 在美国版权法中比其他任何法律体系都具有不寻常和更重要的作用,Google 希望将其写入全球法律中(当然这是后话,现在帮不了他)。
正如联邦法院在判决中所指出的那样,谷歌在这过程中有一个很高的障碍问题:“因为合理使用是对侵权主张的肯定性辩护,谷歌承担证明法定因素对其有利的负担。”
合理使用有障碍(败诉的主要原因)
这是 Google 败诉的主要原因,要确认谷歌的申明:用 Java 构建 Android 系统是合理的使用。
谷歌必须解决四个问题,这四个因素中的每一个都严重威胁谷歌。
新作品是否是以前材料的转变,或者是逐字复制的?
这项工作的性质是什么 - 它是事实性的还是虚构的,还是基于未发表的材料?
复制的数额是否合理?
它是否影响原始的市场价值?
那Google 接下来要怎么做
显然 Google 可以选择开发一个酷炫的新操作系统,或者获得 Java 许可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构建。
目前,这家科技巨头正在开发一款名为 Fuchsia 的新操作系统,并希望能获得律师证明,希望后面可以听到关于它的更多信息吧。
对于这次Oracle胜诉谷歌事件,总结一句话:谷歌明知道它需要一个许可证,但是却没有去得到它,而是试图用另外一种方式绕过它。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技术观点与知识产权专家建议的差距,所以在硅谷庭外还有很多舆论说法。
有两派说法:其中一派认为合理使用他人代码开发软件这种做法本身并没有过错;而另一派则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
Google 认为法律是它所希望的,Oracle 看到的是实际的法律。
谷歌赔偿的88 亿美元里,除了 Sun Microsystems (Sun公司)的 74 亿美元的购买价格之外,还可以买一艘相当不错的游艇。
这次Oracle真的是大胜了。
你对这怎么看,你认为谷歌是合理使用了JAVA开发安卓系统吗?Oracle的胜诉是否会影响我们后面的开发中的“合理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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