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说《芳华》
(二)
她当了几十年的何小嫚,其实她只想当沈小嫚。
她最幸福的时光,是她叫沈小嫚的时候。
那时候父亲还没有死,那个文人父亲,温和又儒雅,把一生的爱奉献给了他的妻子和女儿,爱到骨子里,爱到生活的一个个细节里。哪怕他的生命如此短暂。
四岁前,小嫚是被包在爱里的,父亲会把她举在脖子上骑着,母亲的拥抱永远温暖。但那天她上幼儿园之后,所有的爱都被漆黑的教室、午睡室度过的那一晚取代了。
后来她变成了何小嫚,因为母亲改嫁给了一位局长。
从此她是拖油瓶何小嫚。她只能吃破碎的饺子,她看着母亲为了讨好局长无处不用心眼,她在弟妹出生后只能搬到原来保姆住的亭子间,她去世的父亲给她母亲买的那件红绒线衣,最后不是穿在了她的身上,而是穿在了别人的孩子的身上。
记忆里,她早就不被爱了。四岁前母亲的拥抱她已经不记得了,她只记得是母亲改嫁后,两次都是因为她发烧了、生病了,才获得了那样的拥抱,然后再也没有。
她的人生里,被爱的时刻少得可怜,所以每个时刻,都刻骨铭心。
十几岁的少女,活在所有人的嫌弃里,他们说她“臭、馊”,少男少女们明着暗着都在说她坏话,十几岁的年纪,说出来的话凉薄又恶毒。
她只能习惯性用冷漠来武装自己,装作一切毫不在乎的样子。无人愿意和她彩排的时候,被排挤嫌弃的时候,“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站在旁边,像是在表示你们讨论出结果来告诉我就好了”,仿佛那人不是她。
那时候的她,内心应该是在呼唤,有个微小的声音在呼唤,呼唤一线希望。
刘峰就是她的希望。
她是什么时候爱上刘峰的?她自己也不清楚。
是爱,又或者只是紧紧想抓住一丝温暖来依恋。
刘峰太好了,她知道自己配不上她,又或者她只是知道,刘峰永远不会爱她。他对她所伸出的援手,对她释出的善意,对她一点一滴的怜惜,全是来自他的本能,他善良又温和的本性。
不带爱意的。他的爱都给了林丁丁,唯一的。
她知道不可能,所以也并未强求。她以为生命还会给她另一番馈赠,她去三所护理伤兵,遇上了她后来的丈夫,他把那颗从他身体里打出来的胆结石,那颗灰白色的、像岩石般的、还带着一丝丝血痕的胆结石,送给她,就好像把身体的一部分也送给了她。
她惊慌,她那唯一长得好看的眼睛,瞳如点墨的眼睛,也打动了他。
可惜,命运并没有真正的眷顾她,丈夫一年后就死在前线,同时她又得到了刘峰那支军队大伤亡的消息,她呆望着窗外操场上密密麻麻的战士们的尸体,感觉内心破碎,她害怕里面有一个是刘峰。
后来她变回了沈小嫚,刘峰得了癌症,他没有多少日子了。
她期盼过,在最后的日子里,是否能够真正走进他的心里。
她住进去了,但不是她想要的,那个名叫爱情的房间。
但这又有什么所谓呢?
刘峰的侄子以为她是“婶儿”,常常过来和叔叔“婶儿”共聚天伦,她好酒好菜的做着,一副女主人的样子,哪怕他只是在客厅睡折叠沙发而已。
刘峰的女儿,也和她亲,也被他们的表面的关系蒙蔽,嘴里说着“我父亲幸好有沈姨”。
她陪他去医院,做化疗,照顾他的日常起居,衣食住行。
她就像一个得体的、温和的、不离不弃的爱着他的老伴一样,尽着义务,无怨无悔。
最后,她像他的妻子一般,安排了他的葬礼,决定参加他的葬礼的亲友名单,灵堂里布置着冬青树,颜色就像当年她第一眼看见他时候的冬青色甬道一般,她好像回到了那个有雾的早晨。
如果时光再回到那年,芳华正茂的她,也许可以再勇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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