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讲讲这本书讲啥。两个嬉皮士玩高科技--组装电脑(那可是1976年,电脑只在机房里高大上着 )。玩嗨了书都不读了,在车库里成立了个公司装机玩。这两个猛男,一个叫斯蒂夫·沃兹尼亚克,而别一个叫史蒂夫·乔布斯,而这家公司叫苹果!组装的这台计算机叫APPLE I,几年后它的升级版APPLE II 卖疯了全球。
很多人觉得苹果成功,是因为技术牛逼。而本书的作者卢克·多梅尔却想告诉大家,牛逼的技术背后是苹果一帮子天才身上的叛逆精神。此人经常为《连线》杂志、《卫报》、《快公司》(美国最有影响力的商业杂志之一)、《赫芬顿邮报》等刊物撰写科技类文章。
·写作题材十分广泛,也非常关注大众文化及商业趋势,除本书外,还著有《算法时代》《人工智能》等。
从作者的履历上看这本书应该精彩。从技术、人物传记角度来讲苹果的书太多。看都看腻了。试着从人文,从五六十年级的反叛精神来看苹果是个有意思的角度。或许这才是真正造就苹果伟大成就的原因。
这本书的结构也非常有意思。苹果公司是条大河,而天才们的个人成长之路就像小溪。书中常常从某个天才的成长之路写起,最终汇入苹果这条大河,并在大河中如鱼得水,成就一生的事业。
而整个苹果的成长之路,嬉皮士精神、对权威的蔑视、对完美的无限追求始终围绕其中,甚至成为苹果的内核和灵魂。
简宝玉读书挑战打卡-《叛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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