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初中开始接触小说,起源于同桌在数学课上递来的一本台言小说,读过小说的可能都知道,小说轻易不能碰,会上瘾,大烟腐蚀意志,小说“侵蚀”思想。
从言情到军事,从小说到《读者》《疯狂阅读》,几乎是求书若渴,那时候大家都没钱,一本书买来能传一个班,没书看的时候就暗戳戳地想,以后自己也要写一些文章,不为给别人看,就自己看,自己欣赏一下自己的好文笔(可能那时候大部分文艺青年是有点自恋的)。
临近高考的时候还为了不能再熬夜看杂志难过了好一阵,后来上了大学,空闲的时间越来越多,却失去了看书的兴趣,但是写文章的念头却越发强烈。
我大概也算是简书的老人了,从刚开始的几万人到现在的几百万人,当初是偶然在微博上看到关于简书的推荐,正好自己又苦于没办法发表文章,通俗点的说法是瞌睡就有人送枕头,文艺点叫有缘千里来相会。
然后我暗中观察了一段时间,便开始试着在简书上发表文章,辗转了好几个日夜,终于写出了第一篇文章,那时候文笔太过稚嫩(现在也好不到哪去),但是可爱的编辑还是给我通过了,最令我想不到的是竟然效果还不错,就好像天上掉馅饼就正好砸到怀里的那种不可置信的喜悦,然后我跑去食堂给自己点了好几个菜,还开了一瓶啤酒,当然最后是撑的差点被室友抬回寝室。
后来也写过几篇文章,但是总也写不出来自己想要的感觉,可能是太追求格式的完美和技巧,又加上没有写作的灵感,就暂时搁置了简书,直到近些天,终于有了重新拾起笔的念头。
最近这些天我从各种渠道看到关于如何提高写作技巧,如何写出来高热点高人气的文章,什么立意在当下最吸睛最火热,就像淘宝爆款一样,叫卖又叫座,说实在的,我觉得这些都是一些非必要条件,一个人长得好看,华丽的衣服也只是衬托,如果太在意服装,可能会哗众取宠。
我并不是要diss这些作者,只是每个人的观点不一样,他们有他们的技巧,我有我的看法,我是个想法挺幼稚的人,当然可能是和我的年龄有关,傻了吧唧还不自知,但是在我看来,写作的要求只有一个:
我手写我心。
写作本身就是件令人愉悦的事,在这个快节奏的时候,找到一个适合倾听的人太难,所以我们通过写作去表达自己的情绪,或分享,或发泄,或表达给那些想见又不敢见的人。
作品是我们每个作者的第一个孩子,他承载了我们的所有思维和情感,是我们在三维空间中自行创造的情感宣泄口。
孩子是每个母亲经历怀胎十月,细心呵护,无微不至的照顾才能来到这个世界,同样的,我们的作品虽然不能说怀胎十月,但也是情之所至,兴之所至,有感而发写下的,而我们注入的情感,就是这个孩子的灵魂,或许他长得不够漂亮,但是他是鲜活的,他会跟我们交流,和我们的灵魂产生共鸣,休戚相关。这样的文章,不管外人看来好与坏,都是作者心目中的珍宝,独一无二,这是见证了作者成长的精灵。
看到一束花,会想到星辰宇宙,把此时此刻看到的美丽世界描绘下来,这一刻的美丽,转瞬而逝,我们通过一支笔留住此刻,好像就留住了这一刻闪闪发光的自己,这是我喜欢写作的最大的理由。
所以,我觉得其实不必太过追求形式的完美,写文章就如同做人,有点瑕疵才更加真实,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文无完美。
只要我们写的开心,又何必在意那些条条框框,写文章如果失去了文章本身的意义,那它的存在就是不合理的,大成若缺,未尝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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