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室友聊了很多,晚上睡不着,又有了新的非常棒的领悟。我觉察自己有过度容易觉得自己需要对对方负责的倾向,比如说,害怕别人不高兴是因为自己; 害怕被指责;如果对方表现的太需要我或期待过高,我可能也会有意识地抽身后退一步,避免走的太近。背后的原因当然是恐惧。我问自己,我恐惧的是什么, 又是为什么恐惧?我是否忽略了什么?
恐惧,是因为对方对自己太需要和期待的时候,害怕被依赖被掌控而失去自由,害怕要为对方的情绪负责,至少是部分地负责,满足不了的时候(必然不可能完全满足),对方就很容易失望怨恨。觉得自己负不了或者不想负这么大的责任,所以,不如有意识地保持一点疏离。
我们的文化常常向我们灌输这样一种理念: 我们是别人行为的受害者,所以别人应该为我们的感受负责。我相信很多人接受这样的观念。然而,这其实是一个广为流传、由来已久的迷思和恶习。《懂得爱》这本书里强调,一个负责任的人要为自己的行为和感受负起责任,因为它们本质上都是从自己内在生起的,是自己内在的主观氛围,跟自己的背景脉络和对事件的解读方式有关。所以责任在自己,并不在别人。没有人需要为别人的感受负责,也没有人对别人有义务。这似乎有点难以理解。我们来用一个公式试图说明。
我的理解是: 感受= 外部事件和环境+自己背景脉络+解读方式。 外部事件和环境是外缘,背景脉络和解读方式是内因,而起决定作用的是内因。 这个外缘是正向还是负向,取决于解读方式。比如说,恋人要去美丽而充满机会的B城工作,想到他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自己也会有很多机会到B城去,觉得很高兴;但一想到万一导致分手怎么办,马上变得担忧。
我常常提醒自己,要为自己负责,但我却忽略了,其实别人也是一样,别人也是需要而且能够为自己负责的,要相信并鼓励对方去做到这一点。因为自我负责才是真正的力量所在。当对方把自身的期待投射到我身上的时候,我并不需要把这个担子接过来。我突然领悟到,只有内在有足够清晰的界限,知道什么是自己的责任什么不是自己的责任,才能不被对方的投射与期待捆绑,也才能放开因恐惧而加给自己的限制。
不过这里面还有需要澄清的两点:
第一,自我负责不是自我指责。负责带来自身生命力量的加强,而指责其实是不想自我负责,借内疚惩罚自己,导致的是生命力的削弱。
第二,不需要为他人负责不意味着可以麻木不仁,伤害别人。我们不去伤害别人,最直接的理由是,当我们有伤害他人的意图时,就已经伤害了自己。我们会评判自己,内疚,自我价值感降低,等等。而别人是否会受伤害,还要同时视ta的背景脉络和解读方式而定。
所以,如果我们能够彻底为自己的行为与感受负起责任,为自己做出最佳选择,其实自然就会善待他人,最少也是不去试图伤害他人。这份良善是我们自爱和自我负责的结果,而不是一项义务或一种约束。它是那么地自然而然,就像花朵绽放,散发出芬芳,路过的人自然就会闻到一样。你甚至也不会觉得自己付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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