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31-2014.11.04读了《一个人的朝圣》,我本身是一个读书速度很快的人,但很久不曾以这样的速度和情绪来读一本书了。而且不能准确记起书中主人公的名字“H”,不过记得他的妻子莫琳和同事奎妮。
看书名之后,认为这本书是一本游记的,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一人。翻开书页,H收到奎妮的信件之后就突然决定上路,没有任何准备,当真是“说走就走的旅行”。跟随H的脚步,优美恬静的英格兰风光展现在面前,此时的他是轻松的。随后人们开始关注到他,H开始感到局促不安。那种感觉是这么真切,在我自己人生中有过多次这样的感受。当我开始做一件不是那么常规的事情时,旁人关注的目光落在身上就变得焦灼。此时加油站的女孩的支持和鼓励就变得别样的温暖,使H能够继续前行。
H脚下的道路在延伸,他的回忆也铺展开来,由此才发现这本书原来是跟随H的脚步去发现他的心灵救赎之路。回忆中反复提及他儿子的离开,慢慢我觉得H的儿子不应只是离开家这么简单。但也不敢往深处想,怕回忆的痛淹没H也淹没自己,大腿受伤又遭遇大雨,再加上心灵的煎熬,他会放弃前行的脚步吗?他没有。
经历种种磨难,H终于接近自己的目的地,他和奎妮友谊的始末也清楚了,对儿子去世的痛也慢慢释怀了。妻子莫琳也在等待中由埋怨焦躁变成对他的关怀,甚至和邻居驱车过来找他,并鼓励他迈出了最后一步。
人的一生总有一些事兜兜转转始终萦绕心头。
初二时候一手拿着学校劳动要带的锄头,一手扶着自行车把,想要骑过一个只有10cm宽的小路。后来想起来真不明白自己当时到底有多大的自信一定要骑过去,然后就华丽丽的摔到河里去了。五六米外的桥上有几个看客,我的脚还被出头勾着,头朝河里,整个人就倒挂在自行车上,要多狼狈有多狼狈。幸而有一个路过的同村学长将我解救出困境,然而当时我太窘迫了,只想立即离开这个场景,竟忘记道谢了。当时漏掉的“谢谢”就是我的一个遗憾,最严重的时候我甚至想跑到他家去跟他道谢,但终因害怕别人认为我是个异类而放弃了。
高考的那天老爸骑摩托车四五十公里去看我,好想给他一个拥抱,当时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实现,之后这件事就一直挥之不去。因为从小我一直跟爸爸比较要好,上大学回家还经常挎着爸爸胳膊出门。确定要结婚之前的那次离开家门,我突然抱着爸爸大哭,搞得爸爸也红了眼圈。大约突然意识到自己真的要离开这个男人跟另外一个男人生活了吧,但在我心中最爱的男人还是爸爸。
H想走就开始走的旅行,克服一路上来自心灵,身体,天气,装备各方面的问题,找回了自己遗失的亲情友情...但我们更应该适时的表达自己的情感,避免日积月累便成心结。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