蛤蜊

作者: 子言慕风 | 来源:发表于2018-07-29 18:15 被阅读0次

      “时隔三年,我又拿起了笔……”

      时隔三年,躺在床上的陈盼又拿起了笔,写下了他退出文坛后的第一行字。只因为他听那个女孩说,她喜欢读小说。

      三年不动笔了,当初写小说时的公式定律也随当年抛洒如雪的纸片融化在了风里。笔在纸上漫无目的的游走。写些什么,这是一个头痛的问题。

      顶头床上的小志伸过脑袋来,眼睛直勾勾盯着陈盼笔记本上歪歪扭扭的字迹。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惊呼道:“你写小说呐?”

      这对沉浸思路构架的陈盼来说,恐怖程度堪比见鬼。双手慌乱的合上笔记本。用一种强作轻松到近乎哀求的语气辩解道:“没有,我哪有那本事。就是没事儿写着玩儿……”

      小志撇撇嘴,毫不掩饰对这个虚伪的人满脸的鄙视:“写就写呗,还藏着掖着。有啥啊”

      有!很有!三年了,文艺青年=傻逼这个理念已经根深蒂固的长在了他的脑子里。

      人是需要成长的,而陈盼的成长就是要丢掉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像一个平常人一样,干活,挣钱,买车,买房。

      听起来两者并不矛盾,但这就是这个古板的男孩想要拥抱这个世界最诚恳的方式。拥抱……也许用妥协比较贴切吧。

      不好意思的扯出一抹笑容来,继续翻开自己拿不忍直视的笔迹。继续他的鬼画符。

      他曾经善写仙侠。盛世美颜,白衣如雪,睥睨天地。刀光剑影中于千里之外取人首级。因此,曾经的他是狂傲的——

      “若这世界再

            没有光明  可言 

            那我就用笔尖

            重开一方天地!”

      彼时他叫流小狼,断天小说网强推榜第一名的作者。

      现在他是富士康的一名普工。每天在千篇一律的主基板里翻摩着对未来的迷茫。

      写小说……那仿佛是上辈子的事儿吧。

      笔尖还在指尖上磨蹭着。写了勾,勾了又写。怎样勾勒文字会让这个故事显的更有意思。这些本来信手拈来的东西现在却像被锈迹尘封的大门等着他重新推开——用尽全部力气!

      想来想去还是写言情小说吧,尽管没写过,也从来不看。但凭着以前的功底,即使不出彩,但起码不至于丢人。

      “三年了,我又一次拿起了笔。为了一个美丽的故事。”

      臆想中美丽的故事。无非才子佳人 ,抑或屌丝逆袭。俗套,却是小女生最爱的童话。女生爱童话 ,男生爱神话。古人诚不欺我!

      故事里的背景是民国,那是动荡的年代,也是最美的年代。人虽然朝不保夕,但由于新式思想的涌入。所以那时候的的爱情是最浪漫的,最纯粹的。

      “民国五年,保定熙攘的大街上,满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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