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得讓人同情,可能因為弱勢、不幸。
活得讓人妒忌,可能因為任性、張揚。
活得讓人喜歡,一定因為善良、寬容、自律。
有人奉行“大凡能夠活得讓人妒忌,就不要活得讓人同情”的生活理念。
也有人堅守“能夠活得讓人喜歡,就不要活得讓人嫉妒”的生活信念。
沒有孰是孰非,誰對誰錯。因為選擇是自由的。
只有心安與否,快樂與否,幸福多少。
其實,活得讓人同情不容易。可能屢戰屢敗,可能百折不撓。至少得有苟活的勇氣吧?!
其實,活得讓人妒忌也不容易。必須自尊自愛,必須動心忍性,必須自力更生,以致功成名就或者名利雙收,而所有的成功,都離不開辛苦的付出甚至犧牲。至少得引起公眾的關注不是嗎?!
誠然,活得讓人同情,需要自省,需要自尊,需要自強不息。以免“同情”演變成“痛恨”。
或許,活得讓人妒忌,也需要自省,需要自尊,需要自我超越。以免“妒忌”演變成“仇恨”。
能夠活得讓人喜歡,最不容易。因為蕓蕓眾生,都在功利世界漂泊沈浮。但,這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努力追求的人生境界。
如果是我,我會選擇先努力成為一個優秀的自己:擁有自由的思想、豐富的心靈和高貴的靈魂,在人性完善、自我實現意義上的成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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