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说人性”。辩证矛盾体之五。辩证和矛盾,事物如此,人性亦如此。人生有没有意义,这是一个亘古的话题,如果仅从人生的形式去理解,得出的结论,就是没有意义;如果从人生的本质去理解,得出的结论,就是有意义。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是事物的本来规律。人的生命也亦然。人总是要死的,为什么还要追求和奋斗,在这一语境下,可衍生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死对人来说,是无法克服的自然规律,无论你多么努力和拼搏,最终还是要死。这是消极的人生观。一种观点认为,既然人是要死的,是选择平凡,还是选择奋斗。然大多数人仍然选择奋斗。向死而生、向阳而生,则是奋斗型的代表。这是积极的人生观。辩证矛盾体,则集中体现在,人是要死的,不奋斗也要死,奋斗最终也得死。客观和现实,摆在人们面前,是选择奋斗,还是选择不奋斗。在两难面前,斗中求存、斗中求稳的观点,被自我意识所涵盖。同时,对一些意志薄弱者,则容易出现辩证矛盾体的综合反应。辩证矛盾体,其实质就是脱离客观实际,又与现实存在差距,并将自身置于矛盾之中左右不逢源。辩证矛盾体,对事物论,既违背自然法则,又违背对立统一;对人性论,则是人格分裂的表现。有人云:所有灵性动物都有分裂的基础。但对唯物者而言,应注意而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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