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的货架上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阴天,心情也是阴。想吃一些甜的东西。想买……糖。
最后,在原味牛奶味和草莓味之间,我选择了粉红色包装的草莓味。
当然,还接受了来自朋友对粉红色不屑一顾的鄙视眼神。
最后一次吃这个糖,是在什么时候呢?我完全想不起来。
但是我想到了那个夏天,那个北方城市少有的盛夏时光。
那年的阳光很好,很亮。照在人脸上,不会想去躲藏。
我和你中午在一个小饭桌午休。小孩子嘴馋,也不爱好好吃饭,就买了一大堆大人口中的“垃圾食品”,好像总共也不到五块钱,能装满满一袋。
那天你下了血本,买了两块五毛钱的糖。我小时候也不是没钱,可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就是舍不得买一块儿尝尝。
只看见两个小姑娘,瘦瘦的,拿着两个大黑口袋往小饭桌的方向跑去。
中午的午饭又没好好吃。你手脚麻利的脱了鞋,到我们的床铺上坐着。我紧随其后,把黑色塑料袋打的死结撕开,一大堆零食就涌了出来。你把草莓糖的塑料外包装撕开,里面还有一层纸包装。你又毫不犹豫地把纸包装也给撕开,终于有一颗颗独立包装的草莓糖。
是粉红色的,比芭比公主的蓬松大摆裙还要粉红。它们一个个横着躺在那里,整整齐齐。
你拿出一块先给了我,然后自己也拿出一块来,把最后一道包装撕掉。
草莓糖是夹心硬糖,很甜。含在嘴里过一会儿再把那层脆脆的糖壳咬碎,里面草莓味的夹心一下子流出来,就着糖嚼着吃,甜得发齁。
“真好吃。下次还买。”你笑了。
“下次我也买。”我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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