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 捐款汇总十万八千元人民币,确定委托深圳梁威(有签署委托书)购买54000个外科口罩捐赠西班牙。由于咨询了几家物流费用极高,决定采用供货方(亚欧贸易有限公司)的派送。承诺空运,不到包赔。
3月30日 亚欧反馈口罩将随周五的政府专线飞机起飞送往西班牙,预计周一可到。同时采用这趟物流的还有马德里一家研究所的购买捐赠物资。他们的捐赠资金来自于本地西班牙学者的捐赠和马德里一家基金会的款项,由研究所一位王姓博士负责。我们拉了一个群沟通协调相应事宜。
4月1日 马德里研究所和我汇总好了所有的受捐文件并发给亚欧用于通关。
4月3日 梁威获知物资已经全部汇总到深圳机场。但亚欧告知由于物资较多且杂,无法单独现场验货,他们会统一验货,但会给梁威发送现场验货照片以及航班信息。
4月4日 梁威联系不到亚欧接口人,没有获得验货信息及航班信息,立刻警示所有相关人员。
4月5日 梁威联系到了亚欧接口人,说是手机丢失,家里有人去世急着赶回家才失联。
4月6日 原定物资到达日期。但没有物资到达。所有相关人员都开始追问,亚欧接口人告知航班可能延误到周四。我要求即便有延误也必须给出更新后的确切信息。
4月7日,4月8日,4月9日,亚欧接口人都推说正在问消息,再等一等。同时期间给出了几次航班信息经查都不正确。4月9日亚欧接口人说一定会给出消息,但我一直等到凌晨一点多(国内4月10日早上),都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4月10日 我直接向亚欧接口人此人发话告诉他我们已经无法再相信他了,因为他之前给出的三个时间点承诺都没有兑现而且消息也都不正确。同时告知如果他在北京时间18点前不给出物资所在的详细信息,我们将使用法律手段进行追诉。随后,此人提供了马德里对接人(仅微信,因为他说他手机丢了没有电话,我们让他去问电话,说对方不答复,此人微信也不能通过名片添加)。又给出了物资跟机人的身份证,我要求确认此跟机人的护照和签证,他说不清楚。我要求提供报关单等等信息,均无法提供(说手机丢失,很多重要信息都随之丢失)。同时我联系西班牙中国大使馆查询,获知此次捐赠并没有在大使馆备案(之前此人亚欧说有备案)。此时该亚欧接口人(姓名:刘嘉琳,此后描述都用实名代替)才承认,他和他的合伙人王鑫金已经不在亚欧,现在都是用亚欧的名义和渠道在干私活,而且也不是走了什么政府专线,而是找了一家货代公司运输这批物资,自己为了表示很牛说的大话而已。并要求我们不要报案,同时提出了先退款,等到货再付款的方案。我考虑到我们的目标是为了物资能到,不是为了让他坐牢,就和马德里研究所的捐赠负责任商量好的情况下,同意让他先退款,暂不报案的方案,并允许他在24小时内先退我们的款项,14日前退马德里研究院的款项,
4月11日 刘嘉琳没有在约定的时间退款,说手上没钱要求再宽限一天时间,我不同意(梁威在感觉到时间不对的时候就扣下了余款46000没有支付,也就是说刘嘉琳仅需要退款62000元),因为再怎么资金短缺也不应该退不出这笔钱,如果真是一个无辜的人,哪怕确实很困难也会要求先退一部分的。因此我要求他必须退款否则就去报案。
4月12日 我和马德里研究院的王博士以及梁威沟通报案事宜。刘嘉琳再次和我们联系,进行了一番自诉辩解,并给出了新的航班号,强调他确实把物资都给了货代公司,现在失联的是货代公司。我告知他如果无辜那就尽快去报警。他说他怕警察追究他的责任宁愿赔偿也不愿报警,并说他已经将房子挂牌出来卖了,愿意赔偿大家的损失。而我追问的所有证据和记录都在原来的手机上丢失了。
4月13日 我们查询了刘嘉琳所说的那个航班被取消了,我们几个受害人组群讨论理清了整个过程和细节。并再次和刘嘉琳核实了他后面的各个环节。比较让我们纠结和困惑的一点就是,如果此人确实是诈骗,他应该消失而不是继续在这里和我们沟通。所以我们也比较担心会不会是冤枉了他。此时我询问了我作为律师的母亲,并将她加入了受害者群。
4月14日 我母亲催促我们去报案,说如果是误会了他,可以去撤案。因此国内分别在深圳和岳阳报案(刘嘉琳的合伙人在岳阳,也是几笔物资都找不到了)。根据国内他们在深圳派出所和岳阳派出所录口供的时候看见的情况来看,目前这方面的诈骗案非常多,他们录口供的几个小时期间,都有好几波去报案的。
深圳报案回执,岳阳方面协助调查4月15日至今,我们一方面在等待警方的反馈,另一方面继续和刘嘉琳进行沟通,可以感觉到的是此人一直在拖时间,给的几个联系方式都联系不上,说要找梁威面谈却几次爽约,但另一方面却一口咬定物资一定会到。我这里已经托朋友找了公安厅的人来过问这个案件,希望能够推动一下此案。
总体情况就是这样。我现在手上还有梁威察觉不对没有付款的46000人民币尾款,但更多情况还在等待反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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