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雪的傍晚朋友们来阅读迟子建的小说吧。这位出生于北极村漠河的著名作家,她的作品充溢着东北地域文化元素,直击底层人物的生活困境,笔触似雪乡寒冬的空气凛冽苍凉,字里行间却又交织着丝丝温情,像暮色苍茫的大地升起的袅袅炊烟。今晚在皑皑白雪的荧光照映下,手执一册书卷,恍惚间会有身临雪村的代入感,阅读带来的快意像窗外的雪花在心中起舞。
我翻开的是迟子建的《一坛猪油》。虽是短篇小说,但时间跨度三十余年,以林场工人家属潘嫂的口吻铺开故事的发展,语言朴实亲切,生活气息扑面而来,迥异于其作品一贯的诗化风格。小说里“猪油”像钩子一样,串连起平民百姓苦乐交加的命运,结构精巧,张驰有读。初读时感觉不少情节铺设得出乎意料,但在篇末读者会豁然开朗,原来看似传奇的故事却于情理之中,作品闲淡的叙述里,其实暗藏作者独运的匠心。
一九五六年初夏,“我”三十多岁了。远在大兴安岭林场的丈夫老潘来信,让“我”携带着三个年幼的儿女,从河源动身前往千里之外的林场安家落户。歪歪斜斜的两间泥屋很难出手。“我”正着急之际,村头的屠夫霍大眼找上门来,提出用一坛猪油换房子当屠宰场。“那是个雪青色的坛子,上着釉,亮闪闪的”,“我”如获至宝,“一眼就喜欢上了”,内里二十斤新炼的雪白细腻的猪油,更是让“我”喜出望外。霍大眼叮嘱“我”,不要让别人吃,哪怕一勺也不行。
看到开头,我就为猪油坛子揪着心,害怕它上路后会颠碎。辗转几千里迢迢路程, 几次换乘交通工具,“我”既要照顾仨个孩子,又得看护好坛子。在马车上,“我怀中抱着的,就是那个猪油坛子。”烧煤的小火车中,“我把猪油坛子放在了茶桌下面。一到火车要靠近站台时,就赶紧猫腰护着,怕它像老二一样被晃倒了。”敞篷汽车里,“我用胳膊抱着孩子,把它夹在腿间,引起了别人的笑声。”
这坛子分明就是一枚随时引爆的炸弹。大篷车这一段描写场面感极强,富于生活情趣,让读者为坛子的安危捏一把汗的同时,又令人忍俊不禁。
还好总算一路平安。然而,因大雨如注在一家客栈歇脚时,店主一眼相中“我”抱着的坛子,说娶不到好女人,身边也要有个惦记的好物件,他刚烈的老婆听之以头撞柱,坛子才幸免遭到店主继续纠缠。这一部分文字刻画世俗生活入木三分,看得人感喟不已。
下了船后,眼看就快到小岔河林场。老潘的通信员崔大林来接“我们”了。读者这回松了一口气。他让背着猪油坛子的“我”和老大骑在一个鄂尔春人的马背上。不料途中马一个趔趄,“我”掉下来了,坛子瞬间摔得粉身碎骨!美丽的坛子到底还是香消玉殒了,读者心里也是连呼惋惜。
崔大林只好把沾满蚂蚁和青草的猪油,一点点拨拉到碗、闷罐和伞里。“我们”终于到达林场。生活安定了。拌着蚂蚁的猪油做的菜,特别喷香。“我”很快怀孕了。但胎儿太大生不下来,情急之下老潘把“我”送到江对岸苏联的医院,剖腹产下一个十斤重的男孩,老潘笑言就是吃了猪油中的蚂蚁滋养的,胎儿才这么壮,所以给孩子取名蚂蚁。因为老潘越了边界,组织给了他口头警告,没处分他。
到此这坛猪油应该完成了使命。接下来小说后半部分的故事情节,围绕一枚绿宝石戒指展开了叙述。我在纳闷,戒指与“一坛猪油”的线索有啥关系。
下半场出现的人物首先是崔大林。崔大林心仪的姑娘是小岔河小学的教师程英,“皮肤白净,杨柳细腰,俏眉俏眼,两条大鞭子乌黑油亮,在肩后一荡一荡的,荡得男人们心都慌了。”崔大林终于击败了竞争对手,与程英结婚了。但“人家说程英是看上了崔大林家祖传的一只镶着绿宝石的金戒指。”
“那宝石看一眼就让人忘不了,是那种没有一点杂质的透亮的绿,醉人的绿!”“她握着粉笔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学生们都说那字被映得一闪一闪的。冬天时,她戒指上的那点绿看了让人动心,好像她的指尖藏着春天。”
但说来也怪,结婚几年了,程英一直没怀上孩子。崔大林家老是飘出汤药味。文革开始了,因为蚂蚁出生在苏联,老潘成了苏修特务被批斗,林场经营所长的职务给撤了,在船站打杂。当年送“我”去苏联的崔大林也跟着倒霉了,发配上山伐木。
绿宝石戒指要了程英的命。有一天,程英在江边洗衣服,回来发现戒指丢了。小岔河的人都帮她找,折腾了两天,也没找着。从此程英失魂落魄,“看人时眼神发飘……给学生上课,也是讲着讲着就卡了壳……衣衫不整,头发蓬乱,牙齿缝里塞着菜叶也不知剔出来。”
有天晚上程英没回来,四天后,崔大林终于在黑龙江的下游发现了她已腐烂的尸首。从此,崔大林“不到四十岁的人,看上去像个小老头了。”
戒指丢失了。猪油也早吃没了。我迫切想知道作者怎样安排小说的故事走向。蚂蚁登场了。
彼时蚂蚁已长大了,体格高大强壮,“总是雄赳赳的模样”,扛着红缨枪去看望和保护“苏修特务”父亲。他“功课好,又勤快,还仁义”。蚂蚁开朗果断勇敢,不上学后,冬天上山伐木,夏天去黑龙江上放排,运送木头到黑河码头,“看水的把头都喜欢蚂蚁”。“蚂蚁说的快板书,放排的人都爱听。”蚂蚁当然是老潘最心爱最骄傲的孩子了。
转眼到了一九七四年,蚂蚁十八岁了。一次放排改变了蚂蚁的命运。风太大,木排飘到了对岸苏联的一个小镇。蚂蚁与一个穿着蓝色布拉吉,梳着一条独辫,有着丰满又鲜艳嘴唇的姑娘彼此一见钟情。蚂蚁回来后,经常拿着姑娘送的信物木勺发呆。
失踪多年后,绿宝石戒指再次出现了!
有一天,蚂蚁捕到一条大鱼带回家,“我”划开鱼肚,发现了程英戴的那枚戒指,“鲜亮得像一个要出嫁的姑娘”。“我”和蚂蚁赶紧还给崔大林。然而崔大林抓着“我”的手,哭得像个泪人,竟然给“我”跪下了,“潘大嫂,这戒指命该是你的,我说什么也不能要!”“我”见他那样,一定是睹物思人,就说,鱼是蚂蚁打上来的,等于他捡着的,这戒指留给他将来的媳妇用吧!蚂蚁拉起地上的崔大林,干脆地说,我喜欢它,我要!
第二天“我”给老潘送鱼汤回来,蚂蚁已永远离开了中国。他在信里说,他出生在苏联连累了爸爸,但从今以后爸爸将不再是“苏修特务”,可以回到小岔河林场的家了。
蚂蚁是带着绿宝石戒指和那只木勺游到河对岸了,永远永远地消失在“我”的视线。可是,故事没有画上句号。作者把开头就埋下的伏笔在篇尾揭晓了,拨开了读者心中的团团迷雾。“猪油”与“戒指”两条看似不相干的主线水乳交融在一起。小说的语言十分生活化,洗净铅华的叙述里实际蕴含着深意,像深冬结冰的河面下涌动着不息的流水。这充分展现了迟子建高超巧妙的技法。
一九八九年,在老潘的丧礼上,崔大林把折磨他半生的秘密告诉了“我”。当年他在那坛打碎满地的猪油里,划拉到一枚绿宝石戒指。他一时被蒙了心,窃为己有。结婚后一看到程英手上的戒指,就无法与她亲近。他让她摘掉戒指,她死活不肯,两人为此经常吵架。“我”恍然大悟,怪不得霍大眼当初嘱咐“我”,不要让别人吃那坛猪油,看来他要送“我”那只戒指,他暗中是喜欢“我”的!老家来奔丧的人告诉“我”,霍大眼早已去世。老潘死后第二年崔大林也死了。老潘,蚂蚁,猪油,坛子,戒指,三十多年的悠悠岁月中,一切都流去了……
在《一坛猪油》里作者对人间之爱体现出深刻的思考。
个人的命运从来就是浸淫在时代和政治酿就的风雨中。潘嫂与老潘的一生,正表达了作者这种观点。夫妻两人几十年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直到白头。里面的很多情节看得读者的心里暖暖的。如果心爱的儿子蚂蚁能承欢膝下,两人的一生就无缺憾了。
蚂蚁与苏联姑娘的异国情缘若发生在现在,这段浪漫之恋定会传为佳话。蚂蚁何需离乡去国,使父母垂泪悲切,饱尝骨肉分离之痛。
崔大林和程英,因“戒指”结缘,又因“戒指”而离散。短暂的婚姻里戒指像一道屏障横亘在夫妻之间。是贪欲像沟壑一样埋葬了两人原本美好的生命。
客栈店主夫妇,是很多世俗夫妻的写照。他们对现实生活心有不甘,想在微波不兴的湖面上投下几颗石子激起涟漪。但水纹散开后,一切很快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他们继续朝夕厮守在烟火人生里。
霍大眼是那坛猪油和戒指最初的主人。他收入富裕,但生活千疮百孔。老婆是个泼妇,两人一辈子同床异梦。霍大眼病危时,他老婆在试买黑皮鞋,邻居喊她快回家,她不急不慌地对店主说,给我换双红鞋吧,他死了我得辟邪,省得他的鬼魂回来缠我。霍大眼暗恋着潘嫂,可是他没有惊扰她幸福安宁的生活。在得知潘嫂有难处时,他才露面,慷慨地用一坛上好的猪油换回了两间破泥屋。他清楚从此就是诀别,于是将不能言说的感情连同一枚昂贵的绿宝石戒指,一并深埋在光阴里。他的人生是残缺的,是泥泞的,但又是庆幸的,在他的心里点亮有一束火苗。
迟子建的这篇小说获得了首届小说双年奖。这只是迟子建众多佳作之一。推开窗户,白雪茫茫,风扬起树上的积雪,像一阵雨点吹到我的脸上。我想起迟子建的文字,“天是白的,地是白的,树和人被这一上一下两片白给衬的,都成了黑的了。”关上飘满雪的窗,朋友们,就让我们来继续享受阅读,在书籍里打开另外一扇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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