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主义中的自我
关于社群主义,在中国一般会称之为集体主义,大概的意思是我们每个人都是在集体中寻求自我存在的意义。那么自我到底是什么呢?一个让人头大的问题,确切的答案太过深奥而不可知,模糊的答案又不那么可信。或许在社群主义中可以寻找到自我的一鳞半爪。
脑海中忽然浮现出《控方证人》的结局,女主一怒了结骗婚杀人的渣男主角,导演有意为之的将死亡场景布置在法庭,赤果果地嘲讽法律的无能。当然只是我的臆测,毕竟结尾那个老奸巨猾的律师放弃了百慕大选择为女主辩护,正义或许还是闪光的,只是偶尔斑驳不清。男人和女人的冲突绵延千载,所谓的社群无非也是男男女女玩玩闹闹,刀光剑影。庄子大约是个人主义者,他的人生意义可以在自我中系统寻得。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庄子应该不是个好的公民,因为没有政治参与意识的好人只是个善人而不是合格公民。曳尾于污泥,与帝师终究格格不入,政治到底意味着什么呢?社群主义的代表人物桑德尔赞同政治的最高目的是培养人的道德意识,这一点和孔夫子倒是有点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为先,治国为本。那这样看来,没有政治理想,道德意识的政客,玩的是功利而不是政治。当然政治家和政客并不是那么泾渭分明,我是分不清大禹传位夏启是高明的政治进步还是单纯的利己主义。
自我,自我 ,自我。想起前几天看到的一句话,在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消散的对峙中,持剑而立的我仿佛一个笑话。略显悲观,孤芳自赏,顾影自怜,并不是个好事情,当忧伤成为享受,自我也在消散。回到这句话,集体从来都在那里,认或不认,个人也在那里,管或不管。持剑而立的你,不是个笑话,当你拿起剑的时候你就是一个战士,为自己的观念而战,有剑就舞起来,没剑就打一套军体拳。自我也就在这一系列的表达中逐渐丰满,集体当然是,生而为人各种社会身份是少不了的,人嘛,各种社会关系的综合。个人呢,当然也是,自由意志一直就在,即使每个人的特殊意志有所不同,普遍理性意志还是常在心中。社群主义,当人组成共同体的时候,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就是规范主体,就是互动主体。啊,还是再说《控方证人》,令人惊艳的女主,击节赞叹,若是现实中遇到了,不免抱拳说一句女侠久仰了。看完之后,做了一个小小的文献综述,配偶证言在刑事诉讼中的角色演变,婚姻中妻子,从不能做有碍丈夫的证言,到可以作为证人传唤,再到有义务作证,当然也有拒绝作证的权利,这点中西倒是不约而同。女性作为妻子的身份,在集体看来,过去的过去在社会看来是男性的附属财产,再来就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到了今天女权兴起,隐隐有盖过男性的意思。自我在与人互动中丰富,在社会规范中确认,社群主义中的自我大概还是有的,并没有完全像集体主义表现的那样被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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