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在看我最爱的鹿晗参与的一档综艺节目。其中有一个小环节,鹿晗扮演了一个动物,非常用心用力在演。围观各位以及屏幕前的我一脸懵逼不知道他在演什么鬼。他一副我都这么像了,你们怎么会猜不出来呢的表情,然后继续卖力演,围观各位继续冷漠懵逼脸。然后节目组告诉了屏幕前观众(比如我)他到底在演什么鬼,然后我再看屏幕里围观各位的懵逼脸,也开始心急,你们怎么就猜不出来呢?
也就是在跟鹿晗一起心急的当口,一个以前看到过的概念在我脑子里跳了出来——“知识的诅咒”。知识(信息)拥有者向不拥有者解释自己的看法时,往往本能地高估受众的体会程度,哪怕理智上知道对方跟自己的信息掌握程度并不一致。悲剧的结果是显然的。
于是,接下来的问题即如何尽量打破这一诅咒?我所想到的有两种殊途同归的途径:一是在大脑中运行一个虚拟机系统,尽量直接与受众的那套系统对接;二是反省认识到自己身上的诅咒,在所要传达的信息和受众已有的知识结构间尽量用受众已知元素搭一座桥。一更直接,二对受众的认知构建更有利。
当我把这样的观点发表在朋友圈之后,不少人回复我,其中也有不少人说,人与人之间的认知差异是非常大的,不要怪别人不懂,要尊重别人的不懂。我突然意识到关于“知识的诅咒”,有一个相当核心的观点我没有说清楚——这种诅咒不是对受众的,恰恰相反,是对知识拥有者的,根本没有任何优越性可言。所以真正努力的方向应当是拼尽全力去体会别人到底能怎么理解、怎样才能让自己一秒变白纸。而不是高高在上准备拯救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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