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顾名思义就是男女双方在领结婚证之前就一起生活在一起,一起共同生活。
在写婚前同居之前,先写一下什么是事实婚姻和法律婚姻。
法律婚姻就是指双方在民政局结婚时的日子,领到了结婚证,此时婚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
事实婚姻就是指双方为在民政局领证,但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必须男女双方年龄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婚前同居时,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符合结婚年龄时,共同取得的收入或购置的财产应属于一般共同财产。
举个栗子,有一对夫妻在12年生活在一起,并且摆了喜酒,13年14年两年生了2个孩子,男方以其自己的名义购买了几套房子和车子,双方直到15年才到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但在16年时,女方发现男方出轨,想要离婚,遂起诉到法院。
一审认为,房子车子是男方在其结婚前买的,同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购买时的财产属于男女双方共同财产,故房车都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二审后,双方的法律关系应从12年开始起算,故男方购买的房车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为什么二审时会改判?因为男女双方结婚的日子不该以结婚证为标准,此时的结婚证应属于补办结婚证,双方的事实婚姻应从12年开始起算。因为从12年开始,双方就已经摆了喜酒,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时12年时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且期间双方生下了2个孩子,更加证实了双方的夫妻关系。
在现代人们快节奏的生活中,婚前同居其实已经是谈恋爱的男女双方互相加深了解,准备确定关系的方式之一。
那么,在婚前同居是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婚前同居的花销,分手没有任何补偿。同居时候的花销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都有份,分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有时候女方会向男方要青春损失费,然后闹到法院?明显这种款项要求是违反公序良俗的,法院不会给予支持。为什么我没有看到过男方向女方要青春损失费的新闻?
2.同居的时候,其中一方向另一方要钱的时候,应考虑是否写一份借据,因为此时借出去的钱如果没有借据是要不回来的!
3.同居期间购买房子使用双方共同财产的,建议写两个人的名字,否则就容易向上面的案例中的一审一样,房子判给写名字的一方,上面的案例恰好双方在12年就已经摆了喜酒,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婚姻关系从12年开始起算,并且后面补办了结婚证。一般情况下,同居关系下分割房子,房子都是属于在房产证上拥有名字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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