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主动邀请张恒辞职和她成立公司,她出钱,张恒出力占32%,其中10%代持员工期权,郑爽显然就算投资人和大股东角色,不应该占大股,精力不够也不专业,还不能好好做一个演员?
“衍生业务”---是流量变现还是具备经营能力的投资?明星创业的例子很多。
“投资人”的投资心态---打感情牌名义让你干活还是在跟你平分秋色?项目成了皆大欢喜,反正也是大股东,不顺利的话那就是借贷,风险都给了创业者。
回购条款的投资就必须慎重,尤其是无限连带责任,个人回购,最后都会个人破产严重失信。
术业有专攻---你动不动就要自己下场子?私域流量、app等概念都是非自恋就是无知。
例如代孕等灰色地带的创业---暴利是头狮子。
社会上的既聪明又会赚钱的创业者很多很多,什么火就干什么,什么赚钱就做什么,底线是没有的,唯有的是利益,对面如果坐着的是这样的创业者,你除了被他当成众多要讨好的利益体之一,还能有什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