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写了一篇文章叫《护短》。今天我就举一些例子,都是我看到或者身边发生的事,很好玩。
红花湖的零公里到挑花岛入口处有一段斜坡。一天傍晚时分,我去游泳,看到一堆人。警察也在,显然是发生纠纷有人报警。
一个女子说:我骑单车,你孩子在路中间玩,我为了躲避你的孩子,我自己摔倒在地,胳膊腿上都流血了。可是,你不问情况,上来就给我一巴掌。
(听了女子诉说,有正义感的人旁白:这男子打人,太没有风度,太野蛮。人家都摔成那样子了,还要动手打人。)
男子:你骑单车,把我的孩子撞到在地。我孩子那么小,怎么经得住你这么快的速度去撞呢?你也是为人父母,将心比心,你的孩子被别人撞了你会怎么样?
(听了男子的诉说,有正义感的人旁白:是啊,现在的孩子多精贵啊,父母都视为掌上明珠。你把人家孩子撞成那样子,打你,打你怎么了?打你都算轻的,换了我,直接弄死你。)
女子在诉说事情经过的时候,巧妙或者有意地回避了把孩子撞到这件事,着重叙述自己为了躲避孩子,而倒地受伤。男子则绝口不提打人事件,强调孩子被撞这个事实。
他们都很优秀。深谐避重就轻,巧妙回避自己过失之道。把突出主题发挥得淋漓尽致。
还有一件事。父子俩在车库停好车,走出来。是个男孩子,看样子不足十岁,典型的熊孩子年龄段。
父亲在前面走,儿子跟在后面。在过卷闸门的时候,孩子顺手按下了卷闸门的按钮,自己跑了过去。卷闸门徐徐下降,一辆行驶的车辆来不及停车,撞在了卷闸门上。
看过监控视频之后,孩子的家长马上就看到了问题的实质,一下子就抓住了主要矛盾。他厉声质问:为什么你们把按钮装的这么低?为什么不装高一点,让孩子们够不到呢?这都是你们管理部门的失职。
是啊,孩子懂什么?孩子还小啊,你们不能难为孩子,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啊,要呵护,要爱惜,要娇惯,要让他为所欲为才是。
我是很佩服这位家长,他确实很厉害,思维够敏捷。第一时间就能找出问题所在,把自己的过错摘的干干净净。
这样的道理有错吗?好像也没错。
我们听了这些,先不要急着去声讨他们,去评判谁对谁错。他们的做法和说法我们每一个人是不是也会顺理成章的做出来,说出来呢?我们遇到矛盾冲突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像他们那样,尽量把责任让对方承担,尽量回避自己的过失呢?我们有没有护过自己的短?会不会主动承担原本就是自己的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纠纷,或自己的,或自己身边的人的。所有的矛盾冲突,当你作为其中一方时候,你真有可能会像前面提到的那些人一样,回避自己过失;当你作为听众,处于矛盾的一方并听他诉说,你一定会认为道理在他这一边。
其实,讲真心话,有时候,能够主动承担自己的过失,不会遭到灭顶之灾的。相反,可能还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我试过,效果还行。不妨大家也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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