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时间,我们会迷恋乡村的山水,总有一时间,我们迷恋乡村的人情,总有一时间,我们会迷恋乡村的故事,总有一时间,我们会迷恋乡村的文化,乡村总是那么独特且有魅力,今天我们就一起分享乡村特有的魅力。
以前爷爷在的时候,我家地头每年都会种一片红高粱,到了秋季,红红的的高粱穗上经常会引来成群的麻雀,叽叽喳喳很是热闹。那时候我还小,整天拿着棍子满地里赶麻雀,从这边赶到那边,又从那边赶到这边。对于红高粱,也是自小就有一种浓浓的情节,不光是因为红高粱对于我们家有着不可磨灭的功劳,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它本身具有着一种独特的品质!
现在人们只知道红高粱可以酿酒做醋,都已经忘却了它曾经还是人们的主粮,或许在有些大的超市里,才偶尔能看到的杂粮馒头,也都是当着稀罕吃的。在以前经济困难的时候,农村家家户户都是以红高粱为主粮,天天吃顿顿吃。高粱做的馒头很硬,咬起来也很费劲,吃到胃里消化起来就更费劲,但在那些艰苦的岁月里,能有高粱面吃已经算很不错的光景了。慢慢的乡亲们想了些办法,在高粱面中掺点白麦面,再放点青菜,一起蒸出来的馒头会好吃一些!
我家和红高粱的关系会显得更为密切,那时候除了几亩薄田,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爷爷就想着做些高粱酒拉去镇上卖。或许那时候只是想着养家糊口,暂时渡过难关,可谁也没有想到,这一卖就卖了二十几年,一直到爷爷去世,一直到我成年。是红高粱,救活了我们家,救活了父老乡亲们。直到现在,屋后的大梁上还挂着几个成熟的高粱穗,爸爸说那是为了纪念爷爷,为的是让一家人忆苦思甜不忘本!
然而对于红高粱,我更敬佩的是它的品质。莫言先生在小说《红高粱》中成功地塑造了很多经典的形象,红高粱就象征着我们民族的脊梁,不畏强权不畏欺辱。在那些艰苦的岁月里,哪怕再干旱,到了秋季,它依然能够确保丰收。风吹不动,雨也打不动,它总是高高的抬起头,它的骨子里天生就有一种倔强,在广薄而贫瘠的土地上,依然能够健壮的生长。依然能把跟深深的扎在地下,像是一队队整齐的人民子弟兵,守卫者人民,守卫者这片热土。丰收以后经过蒸煮与发酵,又变成了酒和醋,继续发挥着光和热。任秋风飒飒,它不言不语,只是微微地点点头,这不正是植物界的谦谦君子吗?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乡村的文化源远流长,乡村的美食回味无穷,乡村的人民勤劳也真诚,乡村的民俗淳朴而风趣。乡村,总是让人留恋与不舍,乡村,就是这样的有魅力!喜欢我就关注我,你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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